一个国家的发达强盛,既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也绝离不开强大的精神支撑。当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时代主旋律。在这一弘扬民族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建设现代文化强国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宗教应以怎样的社会责任与历史担当,挖掘各自教义中济世利人的思想内涵,充分发挥自身历史悠久、资源丰富的文化优势,培植正确的宗教观、文化观,传递宗教正能量,构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这既是一个需要探讨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的时代使命。
方法论:宗教与“文化整体”
寻求宗教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当代使命与历史担当,首先涉及到如何看待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宗教作为一种信仰系统,无论是中国本土宗教,还是外来传入的宗教,均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较为独立的文化形态特征,文化的多样性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美国社会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曾提出“文明冲突论”。然而,在强调文化的差异性时也不能全然否定文化的共性,正是这种共性,才使得不同文化能够互相交流与借鉴。所以不仅要从不同“文明圈”的理论来界定宗教的归属,更要从文化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来看待宗教与在地文化的交融。由此,我们在探讨中国宗教在当代弘扬传统文化的职责时,虽然从学理角度可以确立宗教与世俗一般文化体系的区隔性,但应注重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各个宗教自身转型与更新的具体进路,更不要说本身就是产生于中国本土的原始宗教、民间宗教以及土生生长的道教。这样的观照视角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若不将宗教置于中华传统文化的视域下进行考察,就无法从真正意义上探讨宗教在中华传统文化大系统中的地位与功能,宗教依然是外在的异类分支,这就难免会有对中华文化内涵的误解与对宗教实质的偏见。所以把宗教纳入传统文化整体系统来考量,将是探讨这一主题的原则立场与方法论。
在历史长河中,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其他各个组成部分和合共生,始终呈现融合之道。我们所言中国宗教内涵较为广大,从远古时代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到夏、商、周三代“敬天法祖”的天地崇拜、祖先崇拜,至汉唐以来广为流传的佛道二教,以及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均属中国宗教范畴。这些不同的宗教构成元素之间存在着普遍联系、相互渗透的关联,同时也与中国传统文化各分支融合吸收,彼此影响,异中有同,同中有异,共同组合为中华传统文化多元结构的共同体。
中国传统文化早期“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倡导王道德治的同时,就辅以“神道设教”,将祭祀作为一种教化的存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祷祠祭祀,教训正俗,以神道设之使民知畏敬故也。祭礼与政教的化世导俗浑然一体。
从近代启蒙思想的引进开始,有了对宗教与中国文化关系的自觉研究与反思。尤其是上个世纪末期以来,在提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的同时,也提出“宗教是文化”的主张,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以往对于宗教与文化的关系,大多是在将二者分割的语境下评说。“宗教是文化”的提出,明确地将宗教纳入文化系统框架结构中定位,肯定它是传统文化母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新时期,宗教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增进社会和谐、提升民众素质方面多有贡献,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重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肯定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也是促进文化发展繁荣的主体之一。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弘扬中华文化,也应是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理论依据:道德完善的共同诉求
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体系,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美国神学家蒂利希曾有这样的定义:“正如文化在实质上是宗教,宗教在表现形式上则为文化。”这样的主张其实并不为所有学者所认同。无数的文化演进证明,是文化决定宗教,而不是宗教决定文化。宗教受整个文化体系的制约,它本身也是文化环境的产物和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梁启超曾认为“孔教”乃教化之教,而非宗教之教。这一思想影响甚远,推而广之,也有学者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儒释道乃教化之教,而非宗教之教。其实教化之教和宗教之教并不矛盾,无论是宗教之教还是世俗之教其宗旨皆是化世导俗,提升品质,让人敦伦尽份,各尽其职。二者是不二的,而非对立的。
宗教与传统文化的相融相摄性可以表现在许多方面。二者的区隔并不一定要表达在出世与入世的取向上,出世的宗教有其入世性,世俗的文化同样具有其超越性。中国儒家的圣人是“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就像佛教所言悟道者的境界是“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在描述世界历史时提出来一个著名的“轴心时代”理论,轴心时代的理论主旨是“终极关怀的觉醒”和“超越的突破”。中国文化在轴心时代呈现更多的是人文的、实践的理性,所以导致人们普遍认为,中国人对待宗教信仰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超越精神与终极关怀。然而学者王晓朝指出:“道德的信仰化与神圣化是道德发挥社会作用和功能的必由之路,道德的归宿是信仰,但宗教信仰不是道德的惟一宿主,因为信仰化与神圣化并不等于宗教化。”无论是文献中“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记述,还是民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的说法,都指向对宇宙因果律的敬畏。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信念来源于天地良心的敬畏法则。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超越意义与神圣性的特征。
同样在传统文化表达超越意义的同时,中国宗教也展现了热切的现实关怀。这是今天宗教可以在弘扬传统文化中大有可为的最根本的内在理论依据。
在中国传统的“五常八德”中,爱国忠君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德目,可以上升为国家道德的层面。不仅儒者在提倡“君为臣纲”,各大宗教也积极推进这一主题。如东晋名僧慧远“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王之恭,而不失其敬”的调适,佛教天台宗智者大师“每烧香咒愿,必先国家”。还有充斥于经典清规中的仁王护国、祝圣祈祷,在在表现了佛教与社会主流文化的合拍。爱国主义更是道教的一贯精神。早在产生之初,道教就提出了“助国”“保国”主张,而且表现为“佐国扶命”,表达了道教对赖以生存的国土的热爱。清真寺也有祝延圣寿的传统,明末著名穆斯林学者王岱舆把顺从君主视为人生“三大正事”之一,认为伊斯兰的“真忠正道”是既顺从真主,又忠君孝亲;如果只讲顺主,而不履行忠君孝亲义务,便为“旁门左道”“异端邪说”。清初穆斯林学者刘智强调,“一时不心与君,即为不贤;一事不合于君,即为不忠”。朱元璋赞扬伊斯兰教的《至圣百字赞》被雕刻在全国各地清真寺的显要位置,在中国穆斯林中,普遍流传着这样的格言:爱国是伊玛尼的一部分。唐朝时,作为基督宗教派别之一的景教传入,曾达到“法流十道,寺满百城”的景象。元代的基督宗教派别也里可温教,虽然信众颇多,但最后也销声匿迹。如何解决中国化是其首要问题。20世纪初,天主教界、基督教界也曾掀起自立运动、本色化教会运动,要求摆脱“洋教”的丑号。
中国是一个家族社会,人伦道德最为重要。唐玄宗为《孝经》注疏曰:“凡为人子,当须遵承圣教,以孝事亲,以忠事君。”佛教《四十二章经》中说:“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亲矣。二亲最神也。”释僧顺专门撰《释三破论》,申明“释氏之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备有六睦之美”。伊斯兰教有关人道的内容很丰富,吸收“三纲五常”的精神,提出与“天道五功”并重的“人道五典”。
在个人道德修养方面,各宗教的内容更是俯拾皆是。儒家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教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民间善书说: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基督教教导人:你想让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怎样对待别人。有人向先知穆罕默德请教:“什么是伊玛尼?”先知回答说:“当你做善事感到愉快,做了一件错事,感到难受,你就是一个信道者了。”
传统文化非常注重物欲的减少、精神的丰盈。《论语》宣扬“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孔颜乐处。老子警示“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佛经也说:“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意。”这些都在提醒人们要过一种少欲知足的适意生活。
大至国家,小到家庭,以至个体的修养,宗教都包含了浓烈的人文教化,这是当前弘扬传统文化最为珍贵的理论宝库。
行动纲领:宗教在弘扬文化中的可为性
所谓“文化自觉”,是借用费孝通先生的观点: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即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那么在弘扬传统文化、建设精神家园的历程中,宗教要有怎样的文化自觉,或宗教能做什么?
杨庆堃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中一反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宗教是“功能性神灵的大杂烩”的说法,通过区分和分析制度性宗教和弥散性宗教来说明中国宗教特有的普遍性特征。他认为“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几乎每个角落都有寺院、祠堂、神坛和拜神的地方……表明宗教在中国社会强大的、无所不在的影响力,它们是一个社会现实的象征”;另一方面中国宗教有别于西方宗教,缺乏“显著结构”,缺乏独立的教会组织系统,宗教只能在吸纳世俗道德以图生存发展的同时,又为政治统治提供超自然的依据,这决定了宗教在中国社会中的持续效力。
从此思想进路入手,我们可以从中国制度性建置的五大宗教与非制度的民间宗教二个方面讨论。首先从制度性宗教来说,信众庞大,组织健全,具有较强的社会动员力与信众摄受力。其中有的宗教组织机构网络遍布全球,所以在慈善、环保、救援、文化传播等领域可以大有所为。
利用论坛、讲座等大型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如世界佛教论坛、国际道教论坛、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中国伊斯兰教解经工作等。还有,一些有条件的寺观教堂开展的读书班、书画班、古琴班,都是弘扬传统文化的课堂与场地。
从非制度性的民间宗教来说,牟钟鉴先生认为:中华传统文化是由精英文化和民间文化共同组成的,雅俗互动,缺一不可。在信仰的层面上,民间宗教是民众的直接创造,又反过来直接满足民众的信仰需求,构成中国信仰文化的基盘。学者马西沙指出:“民间宗教在中华文化中有特定的位置,是信仰主义世界的重要领域,构成了千千万万底层群众的笃诚信仰,影响着各个地区的民风、民俗,下层民众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所以要充分发挥民间宗教维系民间道德、活跃民众文化生活的功能,将此能量汇入弘扬传统文化的工程之中。
习主席说:“我们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有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充分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中国人要建立自己的精神家园,找到中国人自己的信仰文化根基,构建中国人的文化识别符号。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才有力量。宗教界要行动起来,以自身特有的文化优势,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
(来源:《中国宗教》2015年第3期)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