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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苏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应关注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6年11月24日

[内容摘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1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经典马恩时期、苏东社会主义时期和中国化时期三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三种基本的发展形态。从目前学界研究现状看,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依然存在着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缺失,一些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缺乏认真的辨析,诸如,如何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三大历史形态的主要特质,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包括哪些基本构成,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马克思“宗教掌握论”的基本内涵及其意义。毋庸置疑,这些问题都是当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应关注的几个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体系;掌握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历史演变,形成了经典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列宁及苏联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三种不同的历史发展形态。从目前国内外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众多研究中,可归纳出三种基本的观点。一是终结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阶级斗争理论在宗教问题中的引申,是一种政治无神论,而且已被20世纪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所否定。苏东剧变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社会主义实践的终结,无神论政党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宗教问题。此论以西方政界学者为代表,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是一种错误的论点。受此论点的影响,近年来国内也出现了某些否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思想倾向。二是功能论。认为宗教的社会功能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马克思用社会冲突理论揭示了宗教的社会功能,在人类宗教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此论是西方学界的主流观点,在学理上不乏客观性与合理性,但在偏重社会功能论的同时,亦有弱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嫌疑。三是发展论。这是目前国内政界和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社会主义执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态度,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列宁开创了社会主义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理论升华为一种社会实践。前苏东社会主义执政党在70多年的实践中,科学无神论思想得到广泛的传播,形成了系统的宗教理论与宗教政策,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留下十分深刻的历史教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发展历程,宗教问题在中国不仅有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而且也走出了一条成功的中国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社会主义执政党如何对待有神论的信仰问题,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建立宗教与社会主义的新型关系,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关系的和谐发展,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发展的中心问题。

 

系统论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160年的逻辑发展,全面分析它在主要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客观总结20世纪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规律和历史经验,突出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进一步明确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观在当代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向,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学科建设和长远发展,对于正确认识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建立宗教与社会主义的新型关系,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执政党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三大历史形态的基本特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共同创立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而诞生,引起了人类宗教学说史上的巨大变革。

 

1.马克思恩格斯宗教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

 

唯物史观的创立,为观察研究宗教现象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从而使宗教理论研究,从前科学状态发展成为一门具有自己的科学理论基础的历史科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伴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而诞生,是人类思想史上认知宗教现象的一次伟大变革。

 

第一,马恩运用唯物史观把宗教问题放置到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加以定位,科学揭示了宗教的社会根源、阶级根源、社会本质和社会作用,深刻阐明了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问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理论上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第二,马恩把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深入分析宗教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内在联系,指出宗教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利益的曲折表现,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宗教是促进或阻碍社会变革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对宗教社会本质和多维度社会功能的揭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鲜明的社会性和实践性特质。

 

第三,马恩深刻揭示了宗教产生、演变和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其演化的内在机制,深入研究了宗教演化的历史模式、早期基督教的历史、近代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及其与资产阶级革命的内在联系、资本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深邃的历史内涵。

 

第四,马恩把宗教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从宗教与世界的关系认识宗教,不仅揭示了宗教认识和再现世界的世界观职能,而且揭示了宗教掌握甚至改变世界的社会职能;不仅揭示了宗教的意识形态特质,而且也揭示了宗教的社会特质和实践特质。马克思关于宗教掌握世界及其方式的命题,是马克思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一个深具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命题,为进一步深化理解宗教及其本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第五,马恩深刻揭示了宗教的意识形态特质,全面分析了宗教同其他观念形态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开阔的人文视野。

 

第六,马恩系统地研究了从古希腊、中世纪、文艺复兴、法国启蒙思想和“百科全书派”、青年黑格尔派到费尔巴哈的宗教思想,批判地继承了人类社会对宗教认知的思想精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深厚的历史继承性和广博的学理包容性。

 

第七,马恩阐明了无产阶级政党正确认识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制定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政策,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鲜明的阶级立场和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完整性。

 

纵观马克思恩格斯一生关于宗教的各种论述,他们并没有仅仅囿于从幻想反映论和阶级分析的角度看待宗教,相反,他们的认识视野比人们设想的要广阔得多。例如,从社会学的角度,马恩把宗教看成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个构成部分,是建立在一定经济结构之上的观念形态,同时也是一种反映一定经济结构和阶级利益的社会实体,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宗教是促进或阻碍社会变革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从人本学的角度,马恩把宗教看成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和抗议,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宗教感情与群众的政治诉求、价值取向、道德追求融合在一起,成为变革社会、推动历史进步的精神动力。宗教改革所引起的心理革命对近代西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充分说明宗教感情在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历史学角度,马恩把宗教视为一种与人类生产力水平相联系的,但又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漫长演变过程的社会历史现象。宗教不是社会历史进步的原动力,但却是考量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文化演进的一个重要参照。最后,从文化学的角度,从宗教与世界的总体关系上看,马克思则把宗教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毫无疑问,仅仅以“宗教鸦片论”和“幻想的反映”来否定宗教及其掌握世界的多元职能,既不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也歪曲了有宗教相伴随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事实。

 

2.列宁和苏东社会主义时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理论到实践的升华

 

苏联是第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第一个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探索解决宗教问题的国家。在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主义执政党与宗教问题从此进入到一个全面实践的阶段,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第一次从理论升华为一种社会实践,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前苏东社会主义执政党在70多年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形成了系统的宗教理论与宗教政策,积累了宝贵经验。但苏东社会主义制度的解体,使执政党丧失了对意识形态(包括宗教问题)的领导权,这不仅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大挫折,而且也被西方称为“无神论国家的破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终结”。这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命运提出的严峻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执政党能否正确认识和解决宗教问题提出的严峻挑战。

 

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列宁宗教思想是与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一脉相承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与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原则,并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列宁宗教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俄国发展的新阶段。列宁首次尝试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关系,把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付诸实践,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列宁宗教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主义国家宗教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列宁的宗教思想从以下方面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第一,列宁在解决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理论升华为一种社会实践,开创了马克思主义观在俄国发展的新阶段。

 

第二,列宁在解决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比较系统地探讨了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态度,为工人阶级政党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思想理论上的准备。

 

第三,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为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定了解决宗教问题的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政策,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解决宗教问题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

 

第四,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列宁始终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和战斗的无神论精神,促进了科学无神论思想在俄国的广泛传播。

 

第五,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列宁更加强调要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揭示宗教的负面作用,体现了强烈的批判精神和战斗无神论的立场。

 

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经过7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上,理论和实践的教训主要有:一是在理论上对宗教的发展规律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宗教这一历史现象的长期性把握不足,超越社会发展阶段以人为和行政方式促使宗教消亡。二是在社会主义时期不能正确认识宗教问题的性质,把宗教问题与阶级问题混淆在一起,不能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上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三是在多民族多宗教国家,不能正确地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关系,对宗教问题的民族性和群众性特征认识不足,导致伤害了民族群众的宗教情感。四是在社会主义发展初期缺乏一个相对稳定的、长期的宗教政策。政教关系、群教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甚至敌对的状态,过度使用行政方法、甚至暴力方法对待宗教,企图过早人为地消灭宗教,完成向共产主义的过渡。

 

执政的共产党怎样处理好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苏东社会主义的历史教训提出了一个严重的警示,即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社会主义执政党与宗教问题,不仅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体内容,而且也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执政党前途命运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

 

历年来,中国共产党努力坚持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国情相结合,在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展和创新: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宗教问题纳入统一战线范畴,把宗教信仰自由载入国家宪法,提出宗教问题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提出我国宗教具有“五性”的重要思想,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发展道路。第二代领导集体实现了党在宗教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党在宗教问题上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全面阐明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当代中共领导集体第一次把宗教问题提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内容的高度,把宗教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正确处理好政党、民族、宗教、新阶层和海内外同胞五大基本的社会关系,创造性地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科学论断,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总之,经过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的共同努力,社会主义与宗教问题,不仅有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而且走出了一条比较成功的中国化道路,从而全面提高了中国共产党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预示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在当代新的发展趋向。第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石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社会主义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宗教问题的核心理念。第二,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的性质、作用、特点和一般规律,是中国执政党认识解决宗教问题的现实依据。第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21世纪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第四,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关系,全面促进新时期各种宗教关系的和谐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与实践的一个中心任务。第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是执政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第六,提倡“文明对话”,淡化“文明冲突”,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建立最广泛的国际统一战线,是当代中国执政党认识处理宗教问题的政治胸襟和国际视野。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石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石,自从1909年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一文中提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1]这一论断之后,100多年来,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石问题,并没有得到科学、合理的解答,而这一问题却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认真解答的基本问题。

 

长期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进行简单化误读典型的做法,就是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一论断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把“鸦片论”视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石,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误读。

 

第一,马克思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呈现出世界观转型过程中的思想特质,在一定程度上还带有费尔巴哈抽象人本主义的痕迹,虽然已经确立了唯物主义立场,但却没有完全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因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还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

 

马克思主义在宗教观上的伟大变革,实质上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宗教思想在唯物史观基础上逐步科学化的进程。这个进程在理论上是通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等一系列著作逐步完成的;在实践上是他们把宗教问题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结合起来的必然结果。因此,把宗教观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并且公然声明这一理论是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服务的,只有这二者的有机统一,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诞生的根本标志。而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显然还没有达到这一高度。

 

第二,“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语,只是马克思借用当时德国宗教批判运动中流行的一个对宗教的形象性比喻,在德国哲学家康德、赫尔德、费尔巴哈、鲍威尔、赫斯和海涅的著作中都能找到同样的句子,这一表述并不是马克思对宗教本质规范性的界定,只是一个过渡性的临时喻语,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后的论著都没有再度出现这样的用语,所以这句话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代名词,更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

 

第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一个丰富、完整的科学体系,“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一句话不能涵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性和完整性。

 

第四,把马克思主义丰富、完整的宗教观归结为“鸦片论”,在理论上导致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严重曲解,在实践中导致了社会主义政党在处理宗教问题上的“左”倾错误。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主要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宗教被视为“毒品”,被视为旧社会的残余,被视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异己力量。“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成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标准理解,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宗教政策的理论依据,从而在理论和实践上造成严重的危害,留下许多值得认真反思的深刻教训。

 

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创的唯物史观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诞生的根本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考察人的社会生活过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物质生活条件”的科学概念,并把“物质生活条件”看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决定历史发展的策源地,是产生社会意识的根源,“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正是这一伟大的科学理论的发现,构筑了整座历史唯物主义大厦的基础,也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承不承认物质生活条件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这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理论分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过去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在这方面,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观是比较典型的。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的整个德国哲学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他们用宗教观念代替一切,把宗教解释成一切社会关系和历史现象的终极原因,宗教的存在与统治被当成解释社会现象的前提,一切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都被宣布为宗教关系;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意识被宣布为宗教意识,而具有政治、法律、道德属性的社会人,却被简单地宣称为上帝的创造物。总而言之,这种观点只看到了历史上宗教观念的存在和作用,而没有看到这些观念背后的物质动因。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虽然英国和法国的历史学家对社会做了深入的分析,但由于资产阶级的偏见和各种虚假意识的作祟,他们仍然把历史的发展看成是被宗教的和政治的原因所决定的观念变迁的结果。“而德国人却在‘纯粹精神’的领域中兜圈子,把宗教幻想推崇为历史的动力。”[2]

 

与这种历史观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考察了人类历史的一般进程之后,对唯物史观做出了如下的概括: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方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事务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务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3]

 

这段论述,同马克思13年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经典表述,在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它科学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本质关系,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揭示了宗教现象的物质根源,肯定了经济物质因素对人类社会活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头等重要的地位。因此,这个原理的提出,对于包括宗教观念在内的一切社会意识领域,都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意义。

 

三、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构成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史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策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完整体系,是一个“史”“论”“策”有机整体,“史”是“论”的研究基础,“论”是“史”的研究导向,“策”则是“史”“论”结合的实践运用。三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三位一体。

 

1.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科学性、整体性、实践性和阶级性特质,是无产阶级政党正确认识、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基石的理论;关于历史的方法、阶级的方法、实践的方法、辩证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方法论的理论;关于宗教本质、宗教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的理论;关于宗教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阶级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的理论;关于宗教与人类社会生活相互关系的理论(即宗教与经济、政治、民族、哲学、法律、道德、文学艺术、科学等等);关于宗教是人类特有的信仰方式、思想方式、情感方式和组织方式,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本质论、阶段论、特征论、关系论、价值论、文化论、和谐论的理论;关于思想史上无神论思想和传统文化的理论;等等。

 

2.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史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科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史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一个十分重要的逻辑支撑,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深邃的历史内涵。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古代宗教产生和发展模式的理论;关于原始宗教图腾崇拜的理论;关于基督教形成和发展的理论;关于欧洲中世纪教会、僧侣、神学异端和异教运动的理论;关于资产阶级革命与宗教改革的理论;关于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苏联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问题的理论;等等。

 

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史论,恩格斯做出重大的理论贡献。恩格斯一生在宗教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耕耘,他许多重要的理论建树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恩格斯的贡献除了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宗教的基本理论问题外,还从四个方面拓宽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历史内涵。一是全面探究了宗教之源和宗教发展的三种历史模式,即自然宗教→多神教→一神教;自发的宗教→人为的宗教;部落宗教→民族宗教→世界宗教;二是深入研究了早期基督教的历史起源问题[4];三是德国农民战争与宗教问题[5];四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恩格斯通过这种历史考察,改变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重理轻史”的理论格局,丰富、拓宽了宗教学的历史内容和理论构成,从而在整体上使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具有了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

 

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策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策论体系,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制定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相关法规的总和,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完整性。其主要内容包括: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宗教问题要服从无产阶级总目标的政策;无产阶级政党同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的政策;防止对待宗教问题“左”“右”倾错误的政策;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政策;等等。

 

四、关于马克思“宗教掌握论”的基本内涵及其意义

 

1857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提出了人类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在这篇《导言》中,宗教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第一次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被明确提出并加以肯定。这是马克思一生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的一个深具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大命题。

 

1.“宗教掌握论”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在《导言》中写道:“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6]要比较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断,了解宗教掌握世界的内涵,就必须从马克思所讲的“掌握世界及其方式”入手。

 

首先,马克思在《导言》里,是在说明政治经济学研究必须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方法时,提出“人类掌握世界方式”这个命题的。他认为政治经济学亦即理论掌握世界的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这种不同就在于,理论的掌握“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7]。很显然,马克思在这里主要是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提出和说明“人类掌握世界方式”这个命题的。

 

但是,仅仅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是不能够周延马克思这个命题的科学内涵的。因为这个命题本身蕴含着比思维方式更丰富、更深刻的内容。它首先肯定和突出的是人类精神对世界的掌握问题,然后才是区分人类精神掌握世界的不同方式的问题。换句话说,马克思在这里首先肯定和突出的是对世界的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然后才论及掌握世界方式之间的同异差别。毫无疑问,前者才是这个命题的实质和内容,而后者只是这一实质性内容的外延和表现。

 

其次,肯定人类精神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动特质,是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原则和一贯主张。马克思把人对世界的掌握分为物质掌握和精神掌握这两大类。人对自然界的物质掌握,首先取决于人们的生产力水平,取决于劳动资料的状况。生产力越发达,人们就在越高的程度上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就越发充分而全面地利用自然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人们在对世界的物质掌握过程中也形成了对世界的精神掌握,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两个不同层面,两者是构成人类实践活动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理论的、科学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道德的等,都是人们精神掌握世界的具体方式。人们对世界掌握的性质和程度主要取决于人们的生产力水平,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本原,是第一性的东西。但是,人对世界的精神掌握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不同的方式、途径积极影响着人对世界的物质掌握。人类精神发展越完善,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越深邃、越全面,人类掌握世界的程度也就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对世界的精神掌握,也是人类掌握世界总体水平的一个重要参照系,是人类能动特质的一个重要标志。

 

《导言》中“掌握”的含义不仅囿于“认识”或“反映”,更肯定在实践中“应付”“把握”或“驾驭”的意义。因而,人类精神“掌握世界”的主要意思除“认识世界”或“反映世界”外,也含有在实践中能动改造世界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在《导言》中把宗教列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独立方式,就肯定了它同其他方式一样,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掌握世界的过程中的能动特质和重要意义。

 

最后,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看,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同理论思维方式相比,更具有普遍性、综合性和世俗性的特点。“人对世界掌握”,表现的是人同世界的一种多元的能动的认知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囊括了人对世界的感性思维、理性思维和实践思维。宗教方式在掌握世界的过程中,既包括人对世界的感性体验,也包含着人对世界的理性关怀;既包括人对世界的实践探索,也包含着人对世界的情感追求。如果说理论思维方式的特点是单纯的、专有的,那么宗教掌握方式的特点则是综合的、大众的。因此,仅仅从世界观和思维方式的层面认识宗教是不够的,必须把它视为一种综合的历史文化现象,从宗教观念、宗教情感、宗教信仰活动以及宗教组织等不同层面,进一步探讨宗教掌握世界的内涵、方式和作用。

 

2.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

 

宗教对世界的掌握,主要是通过宗教的基本要素来进行的,换言之,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主要体现在宗教思想、宗教道德、宗教感情和宗教组织等方面。

 

宗教思想是宗教掌握世界的理论方式。宗教以神的观念解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了一整套关于人与世界的观念和学说。宗教的产生,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理性标志,人类由此开始了对外界和自我进行理性探索的历程。原始先民对奇妙瑰丽和变幻莫测的宇宙天地以及呈露在他们周围的种种自然界的自发力量,既不能支配,也无力抗拒。但他们却可以在畏惧中窥测自然,在惊异中自我沉思,从而逐渐形成了对外界和自身的最初看法。也正是在宗教里,人们才开始把自己的思想、意识、需要、愿望和情感,通过种种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表现出来,使周围世界赋予了人的猜测和设想。正如宗教社会学家威尔逊所说:“人类在具有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心理现象进行系统的、经验的和理性的探讨能力以前,宗教体系在其所属的文化圈内,构成了包含各种知识的总体。”[8]卡西尔在其《人论》一书中也认为,宗教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包含了“一个宇宙学和一个人类学”,它探讨和回答世界的起源问题,并且从中引申出人的责任和义务。[9]

 

宗教道德是宗教掌握世界的价值方式。宗教在对世界的认识和掌握过程中,还常常以宗教道德的形式出现。宗教信仰在现实社会和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影响力,往往也是依靠宗教道德来实现的。宗教道德的内容涉及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基础和根源是社会现实生活,其实质是社会生活和世俗道德在宗教领域中的反映和折射,是现实社会人际关系宗教化、神秘化的表现。宗教道德的性质和作用,主要应视其所维护的社会秩序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而定。从总体上看,崇尚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是各大世界宗教基本的道德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掌握世界的有效性和对社团内部的凝聚力、控制力以及对社会广泛的影响力,往往是通过宗教道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这既是宗教内涵的外在体现,也是数千年来宗教价值的基本取向。

 

宗教感情是宗教掌握世界的情感方式。宗教信仰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宗教情感这个前提条件,宗教信仰既是一种价值追求,也是一种情感寄托,这就使宗教在掌握世界的过程中饱含着浓厚的感情色彩。人类的精神世界不可能只有理性、逻辑、因果性和必然性,它同时还存在着情感、直觉、灵感、潜意识的广阔空间。宗教就是把理性和非理性统一在一起的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不仅是简单地要人们在观念上信仰超然的精神本体,更重要的是通过情感使信仰者从心理上体验到自己同神的内在联系,体验到宗教神圣性和自己的责任义务。因此,宗教情感是宗教信仰的动力,而信仰宗教则是人们崇敬神明的感情结果。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宗教情感会与信众的另外一些社会情绪,如政治、道德等情绪融合在一起,就有可能会成为变革社会、推动历史进步的精神动力。新教伦理所引起的心理革命,对近代西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充分说明了宗教情感在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宗教组织是宗教掌握世界的社会实现方式。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也是一种社会实体。宗教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一个明显特征在于它还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实体和社会力量,是一种以共同宗教信仰为纽带的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群体。宗教除了通过传播信仰理念对社会施加影响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其组织形态直接对社会产生作用。宗教组织作为宗教内涵的外在表现,对宗教的巩固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把许多个体的信仰统一起来,变成在共同信仰基础上的社会性群体组织;它把杂乱的、变动不定的宗教体验和情感固定为制度化的信条和规范;把分散的、个体的崇拜行为组织成有序的、大众的共同信仰活动。无论是个人的思想转变成共同的社会信仰,还是共同的社会信仰进一步的传播和发展,宗教组织对宗教自身的存在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宗教组织和制度不仅是宗教体系的构成要素,而且也是社会体系的组成部分。宗教组织往往直接进行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甚至军事活动,同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有着密切而复杂的联系。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当今世界,宗教并没有因为其神圣性和彼岸性的“遁世”特征而淡化、消解其社会性和世俗性的“入世”意义。在以“神治”为特征的政教合一的传统社会中,宗教组织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传统力量。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法治”代替“神治”,宗教组织已不再起垄断的主导作用。宗教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日渐消解、淡化,人类社会从此进入到一个“祛除巫魅”的时代,宗教世俗化的趋向日益凸显。世俗化是当代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从以神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历史转轨,是当代宗教日趋社会化、人性化的表现。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宗教传统的“遁世”精神在弱化,积极“入世”的价值取向却在世俗化的进程中不断强化。当代各种宗教组织创办医院、开设学校、举办慈善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成立政党、工会以及各种群众性团体甚至国际组织,从事种种社会文化活动,这些活动直接关系到当今人类的国际政治、世界和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民族关系等重要方面,从而显示了宗教在掌握世界过程中的全面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世界宗教已经培育了具有巨大权力和资源的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他们有能力动员军队和人民,能够形成跨文化的认同感和效忠感,或者能够提供根深蒂固的神学基础和合法的社会基础。在这些方面,世界宗教毫无疑问构成了前现代时期最强有力的和最重要的文化全球化形式。”[10]

 

3.马克思“宗教掌握论”的重要意义

 

从掌握世界的角度认识宗教,把宗教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不仅有助于揭示宗教认识、反映和再现世界的问题,而且也有助于揭示宗教体验、掌握甚至改变世界的问题;不仅有助于揭示宗教的意识形态特质,而且有助于揭示宗教的社会特质、实践特质和文化特质。宗教掌握世界的命题,是马克思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的一个深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大命题。

 

宗教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其基本特质可概括为:其一,宗教是人类的一种精神追求,宗教在思考人与宇宙的关系中寻求一种终极的超越,是人类精神对超越有限存在的无限整体的感悟和把握。人间的信仰采取超人间力量的形式,体现宗教神圣性与世俗性二元并存特征。当代宗教彼岸神圣性的消解和世俗性的强化,凸显了宗教关切心灵、关切社会、关切现实、关切人生,从总体上掌握世界的发展趋向。其二,宗教是一种人生态度和道德取向,强调自我完善和修行体验,通过加强个体的道德自律求得内心的宁静与生命能量的升华。宗教道德在总体上鼓励行善爱人,积极谋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友善。其三,宗教是一种以信仰为纽带、以社团为载体的有组织的社会实体,宗教社团活动关涉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并总是同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的利益和矛盾交织在一起,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无论是社会的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的文化活动,宗教都是一种不容忽视的重要的社会力量。其四,宗教是一种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既深且广的文化影响力是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无法比拟的。这四点是宗教的核心内涵,是数千年来宗教价值的基本取向,也是宗教掌握世界内在的机理。

 

通过对宗教内部结构的剖析,从不同层面展示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宗教观念、宗教道德、宗教情感、宗教组织,既是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也是宗教掌握世界的主要方式。这四种方式在掌握世界过程中,是在交叉、重叠与渗透中共同发挥作用的。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在近代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新教伦理所引起的社会变革,使特定的宗教价值观念普及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这充分突出了宗教观念和宗教道德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掌握社会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宗教对世界掌握,是一种整体的掌握,这种掌握既贯穿于宗教的自身发展,又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思想到信仰、从理智到情感、从民族到国家、从经济到政治、从科学到文化,宗教依然以不同的方式,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知与行为。现代宗教不再从发生学意义上着力去争论宇宙和人类的起源问题,而把人与自然的本质、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命运等问题置于核心的地位,日趋突出了人类对自身和世界本质的终极关怀。

 

判断宗教掌握世界的性质与作用的客观标准,主要依据是看宗教的掌握过程和掌握结果是否符合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人性的完善与提高。马克思这一重要命题的提出,有利于人们通过对宗教在自然、社会、人不同对象的掌握过程和掌握结果的具体分析,进一步深化对宗教基本问题的认识。

 

宗教对世界的掌握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宗教掌握世界的结果,为人类历史文化创造了其他意识形态不可取代的文化成果。在人类长期的拜神过程中,围绕着神这一主题的哲学、伦理、文学、诗歌、雕塑、绘画、音乐、建筑等都发展起来了,构成宗教文化和宗教艺术。在人类文化史上,几乎所有的文化形态都与宗教有关,宗教艺术和宗教文化已成为人类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现代文化,宗教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其他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不能取代的。

 

总之,马克思把宗教看成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这不仅为我们科学、全面地揭示宗教的本质及其社会功能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而且从总体上突出了宗教的社会实践意义和宗教的人文价值,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说史研究”(07BKS005)

 

注释

 

[1]列宁:《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选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宗教》,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年,第60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6544页。

[4]参见牛苏林:《恩格斯晚年对时期基督教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7期。

[5]参见牛苏林:《马克思主义宗教史学的历史名篇——〈德国农民战争〉与宗教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

[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9页。

[8][]池田大作、[]威尔逊:《社会与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2页。

[9]参见[]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120页。

[10][]戴维·赫尔德:《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杨雪冬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465页。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中州学刊》2015年第12期)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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