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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经学与中国宗教对话系列访谈:跨宗教的创造性整合——吕克尔教授关于佛耶对话的访谈   2015年1月27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佩里·施密特·吕克尔(Perry Schmidt-Leukel),德国明斯特大学宗教研究和跨文化神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曾任教于慕尼黑大学、因斯布鲁克大学和萨尔茨堡大学。2000年到2009年,任格拉斯哥大学宗教研究系统神学教授。主要研究兴趣是佛教研究、佛教与基督宗教对话、神学、跨宗教神学等领域。著作包括《佛教与宗教多样性》、《融合促进变化》、《理解佛教》等。

 

佛耶对话的可能与途径

 

问:一个人同时拥有多重宗教身份或双重宗教身份,您认为有这样的可能吗?您如何界定自己的宗教身份?您认为自己是一名佛教基督徒,还是一名基督教佛教徒?

 

答:要回答你的问题,取决于我们如何界定“宗教身份”这个概念。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上都会扮演不同的角色,每个角色对应着一种身份。以我为例,我既是一位父亲,同时也是一位丈夫、大学老师和德国公民,当然还会有其他不同的身份。我们能像理解社会角色那样去理解宗教身份吗?某种意义上是可以的。我们认为宗教身份是指个体究竟隶属于哪个宗教机构、教堂、团体或组织;或者是指个体诸如神职人员、官方人士、僧侣和领袖。通常情况下,这些身份的概念是十分清晰的。有时,我们也会把宗教身份和种族身份联系起来,这样,一旦种族身份被明确的话,宗教身份也随之确定下来。

 

但是,我认为宗教不仅仅是社会角色或者种族身份,它还包括一种内在的、精神的和存在的维度。真正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宗教观念、宗教价值观、宗教实践等因素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并进而影响我们如何理解生活和应对各种困难。在个体层面上,宗教往往是一种由不同元素组成的“拼凑物”。也就是说,并非某种宗教传统所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我们的精神生活都具有同等的意义和影响力,而是宗教传统的部分元素才具有意义和影响力。没有人能够终生实践某种宗教传统的全部。在人的一生中,对人产生重要作用的那些宗教元素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对于在一个宗教相对同质的社会和文化中生活的人们而言,宗教元素很重要,并且只有一种宗教传统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但是,如果人们生活在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社会中,那么他们的宗教身份就由源自不同宗教传统的宗教元素组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之为多重宗教身份。东方社会有着多元宗教并存的悠久历史,因此,相对于西方社会来说,东方社会存在更多拥有多重宗教身份的人。但是,在20世纪后半叶,西方社会的宗教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因此,多重宗教身份现象也变得日益普遍。

 

一个很有趣但却经常被人忽略的现象是:宗教传统本身和在个体意义上的“拼凑物身份”是一致的。所有的主要宗教(也许较小的宗教亦是如此)都经历了一个相互融合的过程,并且在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发展。所以,并不存在所谓纯粹的基督宗教、纯粹的佛教或纯粹的伊斯兰教。

 

正如你询问我的宗教身份,我可以这样回答:我原来是一名罗马天主教徒,但自2001年以来,我是圣公会的一员。这样的回答仅仅是关于我隶属于哪个宗教组织。从个体和灵性角度来看,我目前深受基督教和佛教的影响,并且在过去还受到印度教的影响。然而,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恐怕什么也说明不了。如果我们深究宗教身份这个问题,那么,回答这个问题将会变得十分困难,并且这个问题还涉及到不同宗教对其宗教身份的界定。

 

我从穆斯林学者哈桑·阿斯卡里(Hasan Askari1932-2008)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宗教身份的启发。他强调,我们不应该误认为个体从属于某一个类型的组织。个体不是一个类型,而是一个由其主观体验、感情等这些独特部分所组成的个体。如果我们视自身或周围他人为基督徒、佛教徒、穆斯林等为不同宗教类型的话,我们就错误理解了个体独特性这个事实。

 

开展宗教对话的方法

 

问:我们知道可以采用很多种不同的方法来开展宗教对话,您能告诉我们您采用了哪些方法吗?

 

答:我不会固定地采用任何一种方法,但是,我努力遵循一些方法论的基本原则。首先是诠释学的基本原则,即尽可能地试图去理解别人,如同自己试图理解自己一样。正如威尔福雷德·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所指出的,这意味着试图通过别人的视角看世界。最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试图通过别人的视角去理解我们自身和我们所属的宗教传统,并且成功做到的话,有时会给我们带来一些虽然痛苦但却有益的经验。

 

其次,我通常采用一种系统化的方法。在这一点上,我再次遵从了威尔福雷德·史密斯的说法,即如果说某个宗教拥有一个真理的话,那么严格来说,并非是此宗教拥有一个真理,而是这个宗教知觉和领悟到了存在于宇宙的一个真理。通过自我反思这个问题,即其他宗教所领悟到的真理与自身宗教所领悟到的那个真理是否一致,我们就可以从其他宗教中学习一些东西。因此,我对作为获取真正神学洞见和学识的对话的这种方法十分感兴趣,并且,我还把这种对话当做是“跨宗教神学”的一种途径,当然,这种跨宗教神学是基于多种不同宗教传统。

 

再次,当谈及宗教传统,我认为采用一种历史的视角是十分有益的。不同的宗教传统是如何随着时间变迁而发展,不同的宗教传统是如何既受其自身思想内在动力的影响,同时又受其所处的特定大环境(包括它自身与其他宗教传统的关系)的影响。通过了解这些,我们可以获得对这些不同宗教传统的优缺点更清晰的认识。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采用历史的视角去研究各宗教,能够有效矫正完全缺乏历史知识和理解的各种形式的宗教专制主义和宗教原教旨主义。

 

最后,我会采用一种批判性的视角,但是这种批判性需要与团结精神相结合。并非所有形式的宗教对话都可以被称做“对话”。纵观各宗教的发展历史,充斥着宗教之间的争论、论战和护教等现象。在所谓的跨宗教对话过程中,发生争论的双方都试图找出对方的缺陷,以达到显示自己宗教更为优越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争论的双方通常不能更好地理解对方,而常常是歪曲对方的信仰。真正的宗教对话则与此相反,它努力识别对方宗教的优点,以便使自己更好地向对方学习并从中获益。但是,这种做法是有前提的,即一种宗教不能认为自己是完美的。因此,这需要一种自我批判的态度。如果一种宗教能够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和缺陷的话,那么,它对另一种宗教所存在的类似问题和缺陷也能保持同样的敏感和觉悟。因此,如果我们在批判其他宗教的时候,不应该保持一种论战的姿态,也不要妄存自我优越感,而要保持一种批判性的团结精神。

 

中国宗教与宗教对话

 

问:您是如何看待中国的宗教现状的?您能预测一下中国的某个宗教在融合其他宗教元素时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吗?什么样的宗教对话能够促进这种变化?

 

答:中国的宗教发展史很好地说明了某个宗教通过融合其他宗教的洞见而发生变化的事实。中国在接受佛教时,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儒学和道教。如果你考察儒学、道教和佛教的发展史,就会发现这三者之间是如何通过彼此学习和融合而使自身受益的。在某种程度上,中国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情况也大抵如此。东方亚述教会(也就是所谓的“景教”)似乎不仅采用了佛教和道教的术语,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吸收了佛教和道教的思维方式。回儒(即穆斯林儒者)把从儒学那里吸取的一些洞见和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神学融合在一起。

 

我希望可以为致力于宗教对话的中国人提供一些建议。但是,我期待中国不同宗教信仰之间创造性和变化性互动的悠久历史能够持续下去,并且期待能够产生一些迎接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的新宗教信仰。这种创造性的宗教对话并没有仅仅局限在中国,中国本土的宗教思想家也为世界范围内的宗教对话和新兴的跨宗教神学作出了贡献。中国之外的人们对中国有着悠久且丰富的宗教多样性的经验这一点知之甚少,我觉得这种经验应该和世界其他各国共享。基于此,我与爱丁堡大学的一位教授一起合编了一本关于“中国思想体系中的宗教多样性”的书,需要说明的是,书中各章节的作者都是一流的学者,其中有6位学者的祖籍是中国。

 

问:您对经文辩读和比较神学的发展现状作何评价?它们能够促进中国境内宗教对话的未来发展吗?

 

答:尽管我并不完全赞同经文辩读和比较神学支持者的看法,但是我依然认为二者都有着很好的发展。鼓励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定期在一个友善的环境中共同阅读彼此的经典,并且交换对经典理解的不同看法,这种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同时,这种做法也为理解彼此的经典、经典中所蕴含特定个体的具体生活的存在意义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我完全赞同经文辩读运动的目标——提升友谊和增进了解。我也认可经文辩读的第三个原则——彼此不必达成一致。如果某一宗教信仰的人们能够理解某一特定的经典对于其他宗教信仰的人们的意义的话,看法不和或看法一致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会出现。因此,经文辩读活动并不需要遵循任何预设的议程。相反,它应该遵循自由、开放、自发和平等的原则;它也不应该被某一个宗教传统的人们所主导。在西方,参与经文辩读的人通常包括犹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但是,这并不构成一种规定。所以,在中国,参与经文辩读的人应该来自各个不同的宗教传统。

 

经文辩读运动的参与者可以是平信徒,但比较神学却是为专家、学者或神学家预备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神学家”这个概念可以被理解得更宽泛的话,那么,它也应该包括来自非有神论宗教的那些学者。然而,比较神学这个概念并非十分清晰。简单来讲,比较神学家对于以下3点持有不同的看法。其一,比较神学是否可以被看做是神学的替代品或者仅是对神学的补充;其二,两个群体之间的差异:一个群体提倡把比较的范围限制在小范围内或特定的主题上,而另一群体则主张比较的范围应包括一些重大主题或者各个宗教传统;最后一点也是两个群体之间的差异:一个群体把比较神学当做是严格意义上的认信途径,而另一群体则视比较神学为超认信神学或全球神学的一种形式。

 

基于以上3点,我的看法是,比较神学不能与神学相分离。如果比较神学是严肃对待神学特征的对比的话——而不是现象学对比的变种——那么,它无法回避真理这个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它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神学领域内的争论和分歧。关于第二点,我认为两个群体的看法都有道理,他们彼此不应相互排斥。但是,两者都有自身特定的方法论上的缺陷。比较范围过大会导致过分泛化,而比较范围过小则面临如何正确做出抉择的困难,因为仅仅依靠个体主观选择比较材料的话,这样做出来的比较是不公正的。至于第三点,我认为两种观点可以整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严格意义上的认信途径可以被看做是对全球神学的一种促进,并且还可以促进不同认信途径之间的最终交流。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要认为某种观点是绝对的权威,而要保持一种开放和随时准备向对方学习的姿态,否则,比较神学的整个实践都将毫无意义。(作者:游斌、欧建铭、赵雷)

 

(来源:《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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