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不仅仅是一种有神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还是包容性巨大的文化现象。宗教和其它形式的社会意识相结合而产生的宗教哲学、宗教伦理、宗教文学、宗教音乐、宗教美术、宗教建筑等,已经成为人类精神文明的宝贵财富。就我国来说,宗教与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道德伦理和风俗习惯的关系尤为密切。无论是伊斯兰教还是藏传佛教以及南传上座部佛教,都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其中的积极成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宗教是文化”认识的逐步深入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针对保护宗教文物问题提出了宗教还是一种文化的思想主张。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由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党和国家对宗教及宗教问题整体上的认识出现了波折,对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的认识没有能够继续发展和深入,却片面强化了宗教的意识形态性和政治性。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是文化”的观点才得以重提并得到肯定。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可以看出,从1957年以后,特别是“文革”时期,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完全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斗争,着眼于社会政治的角度,而且贯穿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宗教被视为同社会主义是完全对立的。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亦遭遇了同等命运,被视为“四旧”加以取缔,甚至加以破坏。宗教文化遗产损失严重,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和民族感情受到严重伤害,以致改革开放以来,为落实宗教政策、为恢复被破坏的宗教文化付出了沉重的政治和经济上的代价。这个教训应该牢记。
改革开放以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的引领下,从党和国家到学术界、宗教界,全面反思了以往对宗教认识上的错误,对于宗教和宗教问题从理论上给予了比较全面科学的把握,并提出“宗教是文化”的问题。1980年4月19日,邓小平在《人民日报》上专门发表了题为《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盛事——纪念唐代高僧鉴真大师》的短文。邓小平指出:“在中日人民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历史长河中,鉴真是一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值得永远纪念的人物。”在文章中,他还回忆了1978年访问日本时,在奈良唐招提寺看到了鉴真塑像时的情景,说:“诚如历代诗人学者所赞叹的,它具有非常高的艺术性,表现出鉴真的坚强意志和安详风度。”邓小平不但充分肯定了历史上宗教人士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也肯定了宗教文化的价值,这在当时国内对于宗教“左”的错误认识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促进了人们对于宗教认识的思想解放。
当时,宗教界、学术界也提出了“宗教是文化”的重要思想,并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后来,“宗教是文化”的观点逐步为社会各界所认同。特别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肯定了我国宗教文化中有许多东西迄今仍有进步意义。江泽民在其《论宗教问题》一文中指出:“我国宗教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与我国文化的发展相互交融,吸取了我国建筑、绘画、雕塑、音乐、文学、哲学、医学当中的不少优秀成分,可以研究和发掘其中的精华。宗教道德中的弃恶扬善等内容,对鼓励广大信教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要求有积极作用。宗教通过对信教群众的心理慰藉,对稳定信教群众的情绪,调节信教群众的心理也有积极作用。”李瑞环也指出,宗教文化的积极成分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思想和做法并不矛盾。希望宗教界进一步挖掘、整理宗教文化中积极、向上的内容,特别要挖掘、整理各宗教教义在伦理道德方面所倡导的弃恶扬善、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内容,使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可以说,党和国家对宗教文化的肯定是对宗教整体认识的一个飞跃。
“宗教是文化”的思想转化成宗教工作实践
党和国家对于“宗教是文化”的肯定,早已转化为宗教工作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少数民族宗教特别是同藏传佛教、伊斯兰教有关的信仰体系、价值观念、道德规范、风俗习惯、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等文化内容,都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充分尊重和保护。尤其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国家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强有力的支持,鼓励宗教界、学术界、文化界挖掘、整理和研究宗教文化,对许多重要的成果进行宣传。
在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党和国家在引导宗教界挖掘、弘扬宗教伦理道德乃至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国家宗教工作部门会同其它工作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宗教文物、宗教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挖掘、保护力度空前加大,这在少数民族宗教工作中表现十分突出。如在西藏,从上世纪80年代到目前为止,由国家和自治区出资7亿多元,维修、修复的除了大昭寺、小昭寺、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还有藏传佛教格鲁派四大名寺扎什伦布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噶玛噶举派的楚布寺、噶玛丹萨寺,苯教的墨如寺、热拉拥仲林寺以及夏鲁派的夏鲁寺等。对布达拉宫的维修,国家共拨专款5500多万元,历时5年多,维修面积达3.39万平方米。国家还拨专款670万元、黄金111公斤、白银2000多公斤及大量珠宝,修复了五世至九世班禅灵塔祀殿。为修建十世班禅灵塔祀殿,国家一次就拨专款6620万元、黄金650公斤。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陆续恢复了各种类型的宗教节日40余个。信教群众每年自由过萨噶达瓦节、雪顿节等各种各样的宗教节日。西藏随处可见悬挂的经幡、刻有佛教经文的嘛呢堆以及参与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信教群众家中普遍设有经堂或佛龛,经常进行转经、朝佛、请寺庙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动。西藏还不断加强对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出版。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藏文《中华大藏经·丹珠尔》(对勘本)、《藏汉对照西藏大藏经总目录》、《因明七论庄严华释》、《慈氏五论》、《释量论解说·雪域庄严》、《嘛呢全集》等陆续整理出版。同时,已经刊印《甘珠尔》大藏经达1490多部,还刊印了大量有关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的单行本,供给寺庙,满足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宗教研究机构、高僧、学者的有关佛教专著,如《西藏拉萨现存梵文贝叶经的整理》、《西藏宗教源流与教派研究》、《活佛转世制度》、《西藏苯教寺庙志》、《中国藏传佛教寺庙》、《西藏佛教寺院壁画艺术》等,都已正式出版发行。
在新疆,上世纪80年代,28所重点寺庙,如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吐鲁番额敏塔、昭苏圣佑庙等,都由人民政府资助进行了维修。从1982年到1987年,国务院宗教局(现为国家宗教局)拨给新疆寺庙维修费共达269万元。对拜城克孜尔千佛洞、吐鲁番柏孜克里克千佛洞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人民政府也进行了保护和维修。新疆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清真寺——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从2008年起,迎来了近百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缮。一期工程国家计划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主要包括对寺内建筑主体修缮和院落的整治。此次对艾提尕尔清真寺的修缮,将对今后新疆乃至疆外伊斯兰风格建筑、清真寺的修建提供技术上的借鉴。
另外,在其它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文物也同样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宗教文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实践证明,少数民族宗教工作只有重视了宗教文化,尊重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才会更有效地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民族与宗教理论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国民族报》,引自中国民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