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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青社论:伊斯兰教与回族是什么关系   2015年2月26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编者语:回回民族作为以伊斯兰教为精神纽带和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正如爱国斗士、进步作家鲁迅先生说:凡到了中华民族的紧要关头,回回人必有所动作。而这种“动作”是顺应着中华民族进步的大潮流的,充分体现了回回民族追求真理、热爱祖国的爱国主义精神。——中穆青网综合评论

 

一、回族简介

 

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又称礼拜寺。公元7世纪中叶,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经海路和陆路来到中国的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西域人大批迁入中国,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回族。一般来讲回族是主体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当然也有极少部分不信教或信仰其他宗教的,法律意义上如身份证、户口本上,民族一栏里填写的称谓。

 

语言:回族的通用语为华语,第二语言为阿拉伯语,在回族群内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中国回族穆斯林少年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回族保留了大量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在边疆民族地区,回族人民还通晓并使用当地民族的语言,在日常语言表达上,大量使用语气词和带有感情色彩的叹词等。城市回族通用汉语。

 

主要节日:回族有三大节日:开斋节(大尔迪)、宰牲节(小尔迪)、圣纪节,所有节日都与其他穆斯林保持高度一致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伊斯兰与穆斯林

 

伊斯兰系阿拉伯语(ISLAM)的音译,意为“顺从”、“和平”,指信仰和服从创造宇宙万物的唯一主宰——安拉,追求今后两世的平安与幸福。信奉伊斯兰教的人通称为穆斯林(MUSLIM),意为“服从者”、“和平者”。顾名思义,伊斯兰教是个顺从与和平的宗教,穆斯林是服从真主制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制度,追求和平的人民。

 

伊斯兰教这个命名来自《古兰经》,这个命名极富哲理,它高度蕴涵了万物存在的基本规律——顺从、和平。

 

众所周知,宇宙万物——无论是宏观世界或是微观世界,也无论是物质领域或是精神领域——无不受制于一定的规律,万物都在无声无息地服从着这些规律,只有服从这些规律,万物才能平安生存,否则的话,就没有平安。

 

以宏观世界来说,宇宙天体,日月星辰都有各自运行的规律,而且,这些规律精密绝伦,宇宙只有顺从这些规律,有条不紊地运行,我们才有平安的宇宙和平安的生存环境。就微观世界来说,原子、质子、粒子、电子及夸克等所有微观粒子,不仅结构精绝,而且还都有精密的运动规律,人类只有掌握了它们的规律,才能安全地利用它们。

 

我们人类自身也是如此,比如我们的体温、血压、脉搏跳动、血液循环以及细胞的新陈代谢等生理机制,乃至人的生老病死,都有一定的规律,我们只有服从这些天生的规律,才会有健康的身体。而一旦身体出现异常,比如体温升高,或血压不正常等症状,就应该马上调整、治疗,以便尽快恢复健康。

 

如果说物质世界是这样,那么精神和道德世界更是如此。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校有校规,国有国法。人们的言谈举止,为人处世,礼尚往来,乃至社会上的各行各业,都必须服从一定的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和价值标准,否则,人们就无法安居乐业,社会就不会有安宁与和平。

 

因此,就广义的伊斯兰来讲,每个人,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穆斯林(服从者)——无论他(它)们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自觉还是不自觉、愿意还是不愿意,因为他(它)们离开真主制定的客观规律就无法平安生存。所以,从这种意义来说,任何人,只要他愿意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高尚的价值标准,顺从真主制定的常道,他就是广义上的穆斯林。

 

足见,“伊斯兰”这个名字具有广泛的号召力。与伊斯兰相比,其它宗教的名称大都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它们不是以某个人命名,就是以某个种族命名。比如基督教(Christianity)之名来自创始人耶酥基督(Jesus Christ),佛教(Buddhism)之名来自创始人佛陀(Buddha)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先知,都明显带有个人崇拜的性质。至于犹太教和印度教,其本身就是明显的种族性宗教。

 

而伊斯兰教则不可以称穆罕默德教,以免搞个人崇拜,也不可以称阿拉伯教,以免带有种族色彩。“伊斯兰”这个名称跨越了个人、种族、肤色等人间藩篱,它既不属于某个人,也不为某个民族所专有,它属于全人类。

 

三、浅谈伊斯兰教与回族的关系

 

在今天的世界上,伊斯兰教是一个拥有15亿人口的世界性的宗教。伊斯兰教的产生和发展在世界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现在全世界有穆斯林的国家共90多个,在今天的国际政治、经济生活中伊斯兰国家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在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l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认真研究回族历史、伊斯兰教的历史,正确对待回族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历史事实,是非常重要的。

 

孙中山先生曾在所讲的“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中,谓一民族的构成,必须具有血统、生活、语言、宗教、生活习惯相同之五要素。回族的血统是完整的,因为回族的婚姻制度上严格的规定,回族婚姻限于同教,回族要与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结婚除非是对方皈依了伊斯兰教,所以回族的血统相对是完整的。

 

伊斯兰教把来自不同民族的成员聚合在一起,逐渐形成了具有共同心理素质、共同生活方式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伊斯兰文化构成了回族的心理意识,是伊斯兰教发挥效力的结果。伊斯兰的共同信仰不仅是回族共同体相互连结的纽带,而且也是回族产生的共同源泉。伊斯兰教不仅在回族的精神世界上占有统治地位,也是沟通回族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主要渠道,而且已成为回族生活习惯的准则,形成了回族的特殊风俗习惯。伊斯兰教的宗教仪式,则无形中引导回族穆斯林行为的一致性,从而增强了回族群体意识的潜在功能。因此如果离开了作为民族精神寄托的伊斯兰教,回族就难以保持民族的聚合。因为宗教可以“维持现有的社会秩序,界定个体的社会地位,使个体获得认同感和归宿感”。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必然要被汉化,这是一条历史的规律。古代来自中亚、波斯、阿拉伯的各地穆斯林散居在全国各地。他们又带着和沿袭着本民族、本地区的各自传统,按历史的规律,他们会无声无息地融合于汉民族中。但历史的事实恰巧相反,散居中国的穆斯林形成了回回民族。这充分说明了伊斯兰文化给他们提供了共同的信仰、礼仪、生活习俗,使他们能聚为一体而不松散,共同的信仰给回回民族带来了凝聚力,在发展中展示了进取世。

 

回族与中国许多民族不同,它不是氏族、部落共同体瓦解过程中的产物,也不是地缘、语言联系的结果,他是由来自于域内、外的各民族在伊斯兰教纽带连结下长期融合、发展而成的,但他一经形成,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而存在,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地域特点。

 

回族的信仰与务实在《古兰经》上处处可见,回族用《古兰经》规范自己的行为。《古兰经》是整个回族穆斯林生活得以环绕转动的枢轴。回国人遵照《古兰经》的务实精神在他们的宗教生活的许多地方表现出来,而且顺其自然,合乎人性的特点。最为直观的是人们可以从他们对清真寺地址的选择和清真寺的功用中表现出来。清真寺建在市场中央,交通便利商贸发达地区。寺里没有神坛,没有神龛,没有洗札盘,没有塑像 没有唱诗班的楼厢。清真寺既是宗教活动场所又是回族文化活动中心,是民族传统文化教育阵地。由于在安拉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清真寺没有专门留出尊贵位置和座位,不论官职大小,平民百姓,有钱人或穷人在清真寺里一律平等。

 

回族穆斯林的务实精神甚至涉及到一些行为的细节上。《古兰经》中记载:探亲访友不要随便进屋,“如果你发现别人家里没有人,你就不要进去”(2428);在亲友家做客或其它场所都“应该节制你的步伐,应当抑制你的声音”(3119)。一个民族如果他在信仰中具有如此的合理内容,他怎么不可能获得升华与更新呢?事实上回族穆斯林这种信仰与务实的特质,向文明化以及以后的许多进程中保持秩序和稳定起了积极的作用,对中华民族做过许多有益的贡献,如赛典赤治滇的事迹,以及郑和七次下西洋与诸国的交往足以说明。

 

信仰与务实的精神,使得信仰者获得文明、礼貌、勤勉,具有更高尚的道德,井能不自傲于世俗事务而在日常生活中实践自己的信仰,这种精神的传播与绵延潜移默化,滴水穿石,最终必然有益于社会的前进。信仰不离务实,不仅在于方法的灵活性,更在于思维方式的合理性。黑格尔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以伊斯兰文化为核心的回族文化诞生至今,已经形成了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轻视的强势文化。

 

“学者墨迹比殉道者的血迹更加高贵”,这是穆斯林的一种共识,一种感性经验的升华,穆圣说:“求学从摇篮到坟墓,求学远到中国,亦当求之。”穆斯林注重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造就了文明、前进所需的全部社会精神财富。

 

回族善于交往,《古兰经》教导,“穆斯林皆兄弟”。回回民族有不少交结朋友的格言,好朋友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回族人“豪爽”,这一词在阿拉伯语中的本义为勇敢、好义与慷慨。具有豪爽行为的人,对待朋友往往是宰牲待客,济困扶危,不借倾家荡产。正因为回回民族有这种精神,在中华大地上顽强地生存着,为中华民族文化创造了光辉的一页。

 

回族处人的准则包括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尊重他人的隐私,二是尊重他人的人格,三是宽容他人的过失与缺点,四是善事多宣扬,恶事少扩散。他们严格遵守穆圣的一句至理名言“不干涉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是一个穆斯林的验证”。

 

回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同各民族团结一道开发边疆,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对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这与回回人遵循的“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的信条是分不开的。

 

历史上赛典赤主演六年,“置郡县,署守令,行役,施政化,与中州,安抚各族,屯田淡水,兴办教育等”,为云南的安定与繁荣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中国民族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明代的回族人沐英留镇云南推行卫所制,逐步废除上司制,实行流官统治的“改土归流”的政策,极大的促进了云南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的统一。清末杜文秀领导回民起义他们提出了明确的政治纲领,制定了严明的军事纪律,势力涉及全滇半壁,坚持斗争十八年,十分重视滇西一带的开发和对外贸易,为云南的手工业、商业对外交往做出过贡献,他们与太平天国遥相呼应,沉重地打击了腐朽的清王朝的反动统治,成为云南历史上第一次人民革命运动。民国时期穆斯林的将领赵钟奇等人首批加人孙中山的同盟会,并在云南组织了响应辛亥革命的“重九起义”,后又同蔡锇、唐继尧一起“护国讨袁起义”,为彻底推翻封建帝制做出了贡献。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云南最早的共产党员和党组织创始人回族马会云、马登云等为中国革命做出过贡献。

 

回族人民具有关于经营工商业的光荣传统,又具有善于交往的“豪爽”性格,以此铸定了回族人民商品意识较强的特点,加之,历史上回族多在平川沃野上驻防和屯田,地处交通要道的大小城镇,地理位置极为有利,除了具有农业经济这一特征外,工商业也较为发达。对外交往方面由于一年一次朝觐,给回族创造了与世界各国经商贸易,密切联系的优势,中国许多回族村还是有名的侨乡。但也要看到,在一些人中,他们拘泥于教条,盲从于权威,因袭旧例,不注视发展科学,不注重理性,使伊斯兰失去了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活力,影响着民族素质的提高。

 

总之,一个民族要发展,需要相应的客观环境,同样也需要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而一个民族要战胜愚昧、贫穷和落后,就必须正确地认识自己,充分发挥回族的信仰与务实精神,克服一些来自于“左”和“右”的干扰,利用自己的优势发展自己。

 

由于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他们有着“代治者”的使命感,心理素质中就有一个“自强”的优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回族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回族人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仍处于一个机遇和挑战、困难与希望并存的关键时刻。因此回回人必须摆脱封闭的小生产、小规模经济的束缚,向社会主义的开放型、大规模的商品化经营转化。回族的社会、经济发展必须有强烈的时代感和紧迫感。目前,各级政府出台的对外开放的政策,以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给回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国家对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有优惠政策;二是回族有善于经商的优良传统;三是劳动力资源丰富;四是回族大多数居住在坝区,交通便利,信息灵通,有发展商品经济的区域优势。当前,关键的问题是在于提高回族自身的内在活力,提高科学、文化、道德素质,努力去完成“造福于天下”的使命。积极响应党的十五大号召,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当前摆在回族人民面前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个神圣的使命。

 

正确地认识回族文化是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交融,离开了伊斯兰文化就没有回族,同样离开了汉文化也没有今天的回族。

 

因此,正确地认识伊斯兰教与回回民族的关系,井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加以研究,对回回民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为祖国繁荣富强多做贡献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来源:中国穆斯林青年网)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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