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极端主义打着宗教的旗号却歪曲经典教义,使宗教信仰与活动脱离了劝人为善、仁慈宽容、尊重生命的常轨,把宗教信仰中消极排他的因素加以膨胀和绝对化,煽动宗教狂热与族群仇恨,进行民族分裂活动,经常导致暴力恐怖主义,蜕变成宗教的对立面。恐怖主义目无法纪、丧失理性、残害无辜,走向反人类、反社会的暴力犯罪道路,成为国际社会的公敌。当前,新疆地区由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所造成的暴力恐怖犯罪及其外溢,成为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最主要威胁之一。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全社会的正能量,全方位推动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有效打击极少数暴恐分子。
在国家层面,要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共同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维护亚洲各国的和平与安全。在极端势力易于流行的地区,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早日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充分就业,使民众安居乐业,这是基础性工程,做得好,极端主义就不易滋生。要提供较多就业机会,使各民族青年较顺利融入现代化快速发展的社会。切实推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消除民族歧视与隔阂,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增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亲近感,互相尊重,彼此信任。民族大团结是反对极端主义最有力的保证。要坚定不移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他们一道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族关系疏远,敌人容易插手;民族关系紧密,敌人无隙可乘。
同时,要依靠广大群众与公检法相结合的力量,加大对暴恐分子及其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到稳、准、狠,依法惩治,不漏判、不错判,保证社会稳定和公民安全,这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意愿。要把反对暴力恐怖主义的斗争当做是一场“人民战争”,军民团结、警民团结,才能使我们耳聪目明,及时获得暴恐分子活动的消息并迅速加以遏制,使他们不易藏身,无所逃遁。
在宗教界方面,要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提倡中和理性、中道思想,壮大温和主义力量,对宗教经典作出适合社会和谐与现代发展的解释,揭露极端主义对经典教义的背离,加速伊斯兰文化与中华固有儒道文化的融合,形成中国特色的、成熟的伊斯兰新文化,以及承担这一文化的坚强而稳健的教职人员群体及有威望的领袖人物,主导中国伊斯兰教健康发展的方向。最近在乌鲁木齐举行的“坚守中道,远离极端”为主题的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研讨会就非常有益、积极。中华文化具有深厚的崇仁、尚中、贵和的深厚传统,形成多元通和模式。中国穆斯林要更多挖掘仁和之道的思想营养,高举仁爱宽容、和平友善、尊重生命的中正之道的旗帜,才能从教内有效抑制极端主义的蔓延,抵御境外宗教保守主义的渗透。正教不兴,邪说易行;正教兴而邪说息。
要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包括五功六信,并使信教群众能充分得到正面的教义教理知识引导,具有分辨正信与邪说的能力,树立爱国守法的意识。同时倾听信教群众的诉求,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各种实际生活难题。把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团结起来,参与到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的斗争中,使暴恐分子彻底陷于孤立。那种简单地说“伊斯兰教是‘三股势力’滋生的温床”的言论是极其错误并十分有害的。如果在反对暴恐斗争中扩大打击面,多方限制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当权益和活动,就是弱化正能量,在做客观上有利于极端主义和暴恐活动的蠢事。
对生活在基本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地区的80后、90后新生代青年和少年,要动员社会资源、学校资源和教内外精英给他们必要的宗教基础知识教育,包括宗教理论政策、五大宗教知识、伊斯兰教经典与中道思想等,使他们树立理性的宗教观和向上向善的人生观、道德观,避免被地下极端主义宣传所蛊惑而上当受骗。我们不能留下这种教育的空白,放手由极端主义传布。简单的无神论宣传是不够的,还必须发挥正面的宗教的能量。编写通俗宗教知识读本,使之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
(来源:2014年5月27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