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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群:关注“丝路经济带”的民族宗教问题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5年9月30日

民族宗教因素关系“丝路经济带”建设全局

 

传统丝绸之路,通常是指以洛阳、西安为起点,向西经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连接中亚、西亚直至地中海各国的陆上商道。今天中国首倡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则是由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等一系列国际经济合作走廊组成的网络状开放型经济贸易体系,其所联通的国家、地域远超传统丝绸之路,但基本构成仍然不脱历史上的主干。

 

历史上的丝绸之路同时也是“民族融汇走廊”“宗教交流走廊”。今天“丝绸之路经济带”在中国境内关联度最高的地区仍然是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高地区,比如被定位为核心区的新疆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的63%,宁夏回族约占总人口的36%。这些地区同时又是宗教比较活跃的地方,特别是伊斯兰教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新疆穆斯林人口占总人口近50%。出境再往西,经中亚、西亚直至北非,基本都是伊斯兰国家,沿线民族、宗教情况复杂,各国政局稳定性及经济前景无不与这两个问题密切相关。

 

我们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研究无疑以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商贸连通、产业链分工等经济活动为中心,但同时也要看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民族、宗教因素始终是关系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全局的重要问题。

 

沿线民族地区要利用好地缘条件和发展机遇

 

在经济带国内段,首先要看到,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增加对西部地区的投入,使这里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群众生活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地处高原、高寒、干旱、边境地区,沿线有些地方迄今仍是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两个概念在这里经常是重叠的。因此,当我们研究如何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机遇和空间加快对外交流、互通时,必须考虑到调动沿经济带各民族地区的积极性,用好当地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使其有一个更快的发展。

 

为此,国家有必要在这些地方多上一些类似“疆电外送”那样投入大、效益好、具有长期和多方面带动效益的项目,增强地方经济整体实力。避免过去在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当地受益偏少的情况再发生,努力使民族地区群众从项目中多受益,增加就业,提高收入,带动脱贫。只有沿线各地都有一个较快的发展,丝绸之路才能从传统意义上的“商路”变成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带”,才能拥有向西开放的强大推动力和可靠的经济、社会基础。

 

改革开放头30多年,中国对外开放主要是向东,而西部边陲则被有些人称为“口袋底”。“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的提出和实施,把“口袋底”打通了,中国西部再一次成为贯通欧亚大陆的东西大通道的组成部分,成为中国对外开放新的前沿。在新的开放格局中,与西部境外的经济合作将迅速扩大,而来自西部境外的文化影响力也势必显著增强。沿经济带民族地区不仅要抓住机遇,利用地缘条件,就近向西看、向西开放,更要坚持向东看、向祖国内地开放,在与东中部地区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特别是劳动力和各类人才的流动中,增进各民族全方位的交往交流交融,更好地依托和融入全国经济大局。

 

新疆境内有9个民族同相邻国家的民族血缘相亲、语言相通,风俗相近,有文化心理上的天然亲近感。这是争取沿线国家民众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理解、支持和参与的有利条件。同时更要在经济带建设过程中运用事实的力量、文化的力量、兄弟情谊的力量,不断增强我国沿经济带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发挥民族宗教的公共外交作用

 

历史上丝绸之路在促进古代中国与中、西、南亚广大区域宗教交流方面起到过重要作用。可以预见,今天“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将为我国西部与境外宗教交流提供更便捷的条件。现代国际社会地缘政治和国家主权概念已大大不同于古丝绸之路那个时代,从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角度看,国家有责任对这种交流进行管理和指导,有必要总结历史经验,使这种交流最大限度发挥正面、积极作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伊斯兰教界运用宗教交流形式,在中东、北非和东南亚伊斯兰教界揭露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穆斯林和世界穆斯林的危害,对抗日本在阿拉伯世界的欺骗宣传,推动了伊斯兰世界抗日联盟的形成。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在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予以借鉴与继承。

 

要引导我国西部广大穆斯林在向西开放的条件下,坚持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千余年来走“中国化”道路的传统,坚持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抵制宗教极端化、“去中国化”、一切以外国马首是瞻的倾向发生和滋长,抵制一切对国家主权构成威胁的外来渗透。这是中国伊斯兰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获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在经济带国际段,各国普遍有着与中国加强经贸合作的强烈愿望,也各自拥有自己的优势。但同时这些国家经济实力不一,有些国家内部还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些都对经济带的未来构成潜在威胁。

 

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段建设要努力探求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社会各方的利益平衡点,项目的实施要尽可能惠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当地百姓,包括更多使用当地各民族、部族员工,增加其就业率,提高其技能水平,输入适用技术。研究、尊重沿途国家和地区同中国之间文化的差异性和法律体系的区别,多方开展人文合作,倡导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不同民族间的平等对话和交流。善于发挥宗教在改善与相关国家关系中的公共外交作用,支持有关国家化解本国由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冲突、矛盾,同时努力避免卷入他国宗教、教派、部族争端的旋涡。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十分注意防止邻近国家与地区的民族宗教问题向我国溢出。

 

经济带国际段特别是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路线的建设,必须密切关注和研究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影响,警惕和防范境外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的破坏以及对中国的渗透、颠覆、分裂活动。经济带建设从宏观规划到具体项目决策,都要从社会政治角度进行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同各相关国家共同建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反暴恐合作机制,维护好中国自身利益和经济带相关国家的共同利益。

 

(作者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来源:2015831日《环球时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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