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伊斯兰教与中国社会,首先涉及到对伊斯兰教的透彻了解。伊斯兰教不仅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而且还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体系、文明形态和许多相关民族的精神蕴涵及生活习俗。因此,对伊斯兰教的了解就应该涵括对世界伊斯兰教历史、伊斯兰教近现代发展变迁和当代走向、其变化发展的社会历史原因,以及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在中国社会的处境等研究。“凡是过去,皆为序章”。对伊斯兰教历史文化的了解有助于客观、科学地看待其在今天的状况,把握其在未来的可能发展趋势。应该承认,当今社会对伊斯兰教的了解仍很有局限性,不少人只是较为关注其局部性特征,拘泥于一种碎片化的把握,以小见大、以偏概全,缺乏整体、全面、综合、系统的研究。在如何科学、辩证、发展地看待伊斯兰教方面仍留有不少空白,存在许多误区,其研究因而也大有潜力可挖。
其次,对伊斯兰教与中国社会关系的审视及研究应该持有一种动态的、相互关联的观察眼光和基本态度。就当今中国社会而言,不能抽象、孤立地看待伊斯兰教,而应该结合国际大环境、其历史演变和当前发展的根源及其内外因来关注其处境与现状。要结合国际形势,特别是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以及与中国社会的适应,来研究、评价伊斯兰教。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因少数人的偏激而引起的喧闹,并以此来评说整个伊斯兰教世界,却忽视了持守“中道”的“沉默的大多数”之存在。其实,为什么这些“大多数”会“沉默”,本身就颇值得研究和反思。鲜活的社会现实影响且决定了伊斯兰教的生存与发展,那些脱离其现实基础来想当然地、或是带有主观偏见地看待伊斯兰教的做法,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审视,故而缺少科学方法和正确方向。就这种基于社会结合、关联的宗教探究而言,在今天的社会及学术界也仍不尽人意、缺陷较多。所以,关于伊斯兰教的研讨理应有所突破。
第三,对伊斯兰教的研究既是学术的、也是政治的。在学术层面,应该深入研究伊斯兰教的思想文化形态,发现其思维方式的独特之处及价值所在,说清楚伊斯兰教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地位、作用、影响及贡献。这种对伊斯兰教的理解既要全面,也应有深度。这里,我们的文化学术研究显然只能是比较研究、对话模式,是一种相互学习和借鉴,而且还是一种开放和创新。在政治层面,必须清楚地看到和认识到,宗教作为社会团体的存在及其对相关社会群体和民族的影响,是有着明显的政治性的,在此则必须讲政治、讲政策、讲战略思考、讲实践智慧。应仔细观察、分析和研究伊斯兰教在不同社会政治处境中的走向及其对相关社会的态度和取舍,看到其与相关社会人群及政治力量的复杂关系,梳理出其相关思潮发展的来龙去脉、缘由、结局。在此,应该特别关注伊斯兰教与中国社会文化及政治结构的关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冷静分析,正确评估。例如,我们所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其实就涵括有文化和政治这两大层面,是宗教“本土化”或“处境化”在中国国情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文化层面涉及到宗教在相关地域与相关文化的交融、交汇,与相关社会的共构、同在问题,这是一个动态、流变的过程,对相关文化既有输入、也应融入。我们应该站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来看待世界宗教文化的碰面及其融会,而其“中国化方向”也是表明其发展不是运动式的强求或突变,而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潜移默化。政治层面则关涉到宗教在相关社会政治结构中的定位和表态,虽然有些宗教在历史上早已完成或实现了其“中国化”的使命,却必须正视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变迁的动态进程,而今天就面临着与现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及社会主义社会的适应或选择的问题。宗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拥护、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拥护、对促进中国当代社会和谐稳定的贡献,以及积极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代构建,则正是其“中国化方向”的政治考量。必须看到,同一宗教在不同的社会里,其政治取向、态度、选择和作为往往会截然不同,这是宗教在中国当代社会不能回避的现实,其爱国爱党、团结合作就体现了其今天“中国化方向”的政治意蕴。这里不仅需要“理”,即一种冷静、理性的审视,更需要“情”,即自觉地体现出“中国心”、“中国情”,“爱我中华”。所以说,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绝不是运动式、命令式的强迫,而是相关宗教生存并热爱中国这块土地的“情境交融”。
第四,研究伊斯兰教与中国社会应立足于对伊斯兰教的积极引导,促进其与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的全面适应和深入融合。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伊斯兰教存在形态,我们当然需要中国特色鲜明又保持了其信仰本真的中国伊斯兰教。对此,中国社会本身也理应积极营造乃至完全实现包容宗教、善待宗教的良好氛围,让宗教真正脱敏、回归其正常存在之状。基于这一思考,我们要反驳那些认为宗教不可能真正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无视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觉得没有必要对之积极引导的错误见解。这是因为,如果不能做好对宗教的积极引导,不能实现宗教在中国社会的文化、政治之深层次适应,将会出现一种两败俱伤的灾难性后果。我们要想有效防范这种错误走向的发生,只能采取积极引导宗教这唯一正确的选择。这对于世界性宗教如伊斯兰教等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一方面要保持一种相互尊重、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开明、开放之底线,另一方面则应努力争取在和而不同的现实基础上追求一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之发展。这里可能会触及到一些底线,而实际上却是中西思维的不同使然。西方“二元对立”的思维在近现代中国影响至深,故而使许多问题无解;但如果我们回到中国的“一元观”、“整体观”、“和合观”之思维智慧,这些问题其实本可以迎刃而解。例如,有神、无神之论,唯心、唯物之辨,生死、灵魂之探等,本不是喊喊简单的口号就可解决的,其中乃蕴涵着深奥的哲理。辩解这些问题不可局限于物质科学的模式,而应关注精神科学的范畴,至少应该放弃遮蔽、歪曲、无视、批判的态度,而去试用倾听、了解、坦诚、公正的方法,在对话、交流中求共识或共存,“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所以,对于积极引导宗教的这一正确定位不可否认,且更加需要高度重视。实际上,是否应该和能够积极引导宗教,已经到了历史上一个极为关键的机遇期和转折点。对此,任何空谈或口号都无济于事,真正需要的是冷静分析、科学研究,审时度势、当机立断。可以说,宗教研究特别是伊斯兰教研究也是对文化战略、政治睿智的呼唤和检验。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来源:2015年11月10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