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国家大多有着悠久的宗教历史传统和浓厚的宗教信仰氛围,当我们评估那些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各类风险时,宗教风险不应受到忽视。宗教风险大致可以分为“认识型”和“发生型”两类,本文以讨论“发生型宗教风险”为主,该类风险主要强调宗教(至少在名义上)成为引发暴力和冲突的力量。以“一带一路”倡议里重要的节点国家巴基斯坦为例,宗教纷争、教派冲突、极端主义是三种主要的“发生型”宗教风险,它们会让“一带一路”项目的政治环境恶化,并会带来经济损失和安全危机等问题,值得警惕。
[关键词]:一带一路;宗教风险;巴基斯坦
“一带一路”是我国提出的一个重大倡议和区域发展与合作计划,以各种互联、互通的经济活动为核心,该倡议的顺利建设与推进与沿线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密切相关。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研究对这一倡议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了评估,但对宗教风险的研究则较为缺乏。[1]值得注意的是,“一带一路”涉及的国家大多有着悠久的宗教历史传统和浓厚的宗教信仰氛围,面临的宗教问题复杂而多边,因此,宗教问题是决定“一带一路”倡议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制约因素,值得重点关注。
巴基斯坦是“一带一路”倡议里重要的节点国家,“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更是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性地位,不得不指出的是,“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任重而道远,包括宗教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将会对“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进程造成影响。巴基斯坦以伊斯兰教为国教,其宗教国情错综复杂,如果不了解该国的宗教传统、宗教政策和政教关系等状况,并对这些状况下可能存在的宗教风险加以认识、预防与治理,我们在其他方面各种规划与部署的努力也有可能会付诸东流。
一、宗教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原因
宗教风险大致可以分为“认识型”和“发生型”两类:所谓“认识型的宗教风险”,指的是由于对当地宗教状况认识不足可能会导致的思想误判与行动失当;所谓“发生型的宗教风险”,指的是因宗教因素(至少在名义上)而有可能导致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乃至产生种种暴力和冲突。
巴基斯坦是一个以伊斯兰教为国教的国家,95%以上的国民都为伊斯兰教教徒,存在逊尼派和什叶派以及各自的支派等多种派别,其中以逊尼派占绝大多数。巴基斯坦的政教关系错综复杂,自1956年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立,巴基斯坦就一直为该国应该发展成为伊斯兰化的宗教国家,还是世俗化的现代国家有着严重的分歧和斗争。现在普遍认为巴基斯坦是一个相对“温和”的伊斯兰教国家,即伊斯兰教虽然在其国家政治生活中有重要位置,但巴基斯坦并非一个宗教神权国家,伊斯兰教教法和宗教人士也并未能完全支配政治生活。[2]然而,宗教领袖和宗教政党在巴基斯坦具有相当的势力,政治人物也擅长用宗教认同、宗教感情和宗教语言进行政治动员。巴基斯坦的教派斗争非常激烈,有时甚至能左右政坛局势;穆斯林民众的宗教信仰相当虔诚,宗教感情也十分强烈,有时甚至会引发政治骚乱和暴力行动。对这些情况了解不足,则有可能发生“认识型宗教风险”。
“认识型宗教风险”在跨文化交流中十分常见,不同的国家、民族往往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交往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别,如果双方不能在交往中实现概念、意义上的对接,就容易酿成误解,甚至引发敌意和冲突。在种种可能造成误解的因素中,宗教因素是最为敏感的。伊斯兰教是巴基斯坦的国教和巴基斯坦社会的道德与行为准则,在该国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外国人的言谈举止、衣食住行、从业习惯等如果违反了教义原则,很容易引发巴基斯坦民众的不满和敌视,甚至触犯法律,或者招致极端势力的血腥报复。例如,亵渎宗教在伊斯兰教国家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国家都设有相关法律保护伊斯兰教教义和圣典《古兰经》等宗教核心要素,如果质疑、批评和嘲讽(或者以别的方式冒犯与侮辱)它们,将受到严厉惩罚(甚至是死刑的处罚)。因此,并不难理解对伊斯兰教先知穆罕穆德进行侮辱和扭曲的美国影片《穆斯林的无知》(Innocence of Muslims)在互联网传播开来以后,迅速引发了包括巴基斯坦在内多国穆斯林民众的抗议和暴力冲突。[3]当然,虽然这类风险较为高发,但由于此类风险由较为随机的因素导致,并可以通过主观能动性加以消解,因此不属于本文讨论的重点。
本文将以讨论“发生型宗教风险”为主,该类风险主要强调宗教(至少在名义上)成为引发暴力和冲突的力量,而且这一类型的风险往往有其历史性和结构性根源,并不因为我们是否认识或了解而产生消解或转移。总的来说,发生型的宗教风险主要分为三类:宗教纷争、教派冲突和极端主义。
(一)宗教纷争
就巴基斯坦而言,在过去的20多年中,宗教纷争是其国内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也是主要的宗教风险之一。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巴基斯坦国内宗教间的纷争与冲突大为增加。例如,1992年12月6日,印度发生了臭名昭著的“毁寺”事件。数以百计狂热的印度教徒摧毁了位于印度阿约提亚(Ayodhya)地区的巴布里清真寺(Babri Mosque),让这座始建于16世纪的清真寺毁于一旦。这一事件震惊世界,伊斯兰国家反应尤为强烈,巴基斯坦一些城市因此出现了抗议活动并发生冲突,其中卡拉奇(Karachi)的印度神庙遭到了攻击。[4]不光印度教和印度教徒受到冲突,其他信仰少数派群体(基督徒、阿赫迈迪亚派教徒和锡克教教徒等)也有遭到暴力袭击的历史。例如,1997年2月,位于旁遮普(Punjab)南部的哈瓦内尔(Khanewal)地区就有13座基督教堂被烧毁。[5]
宗教纷争与冲突在巴基斯坦如此剧烈当然有其历史根源,但这一现象同时也是受国内政治势力影响所致,另外,它还反映了某些特殊问题与事件的辐射效应。第一,巴基斯坦剧烈的宗教冲突和英国的殖民历史有关。[6]印巴分治之前的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印度教的民族主义者和穆斯林民族主义者为了从殖民统治者手中争夺稀少的资源和政治资助展开了竞争。在竞争中,人们的宗教认同遭到强化并被政治化,穆斯林民族主义者通过严格遵循伊斯兰教,维护了穆斯林团体的独特身份,印度教民族主义者也形成了所谓的“社群主义”(communalism)思潮,在追求独立的过程中形成了排斥其他群体的倾向。于是,暴力和冲突也就几乎变得无可避免。[7]宗教纷争与后来的印巴分治直接相关,虽然印巴分治让南亚穆斯林从此有了自己的国家和家园,但随着巴基斯坦成为一个独立国家,南亚地区的战略地缘格局也随之复杂化,宗教纷争也成为继续困扰印巴两国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二,巴基斯坦严重的宗教纷争与其国内政治势力之间的角力有关。20世纪50年代,“伊斯兰促进会”(Jamaat-e-Islami)的领导层就开始利用宗教身份进行政治动员,他们通过质问“谁是穆斯林”,试图把宗教身份政治化,煽动公众暴乱。[8]1971年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上台后,于1974年通过立法,宣布阿赫迈迪亚派(Ahmediyya)为非穆斯林;1984年,在齐亚·哈克(Muhammad Zia-ul-Haq)将军任总统期间,巴基斯坦更进一步通过立法认定该教派的信仰“不合法”。当国家认可某一种宗教为官方宗教,实际上就是让某一种宗教处在优势位置,给其他宗教不平等的待遇,甚至让它们遭受压迫和剥夺,而随压迫和剥夺而来的,往往是各种各样的暴力行为。因此,当巴基斯坦用立法手段在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划下一道鸿沟后,穆斯林活动分子就一直利用这一歧视性立法骚扰非穆斯林,许多非穆斯林还因此受到迫害。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巴基斯坦排外性的宗教政治行动得以持续,并愈演愈烈。
第三,巴基斯坦的宗教纷争还与某些特殊的事件和问题相关。例如,印巴关系中存在的历史痼疾克什米尔问题以及“9·11事件”对这一痼疾的影响让宗教纷争显得更加难解:一方面,伊斯兰教是巴基斯坦认为克什米尔地位未定、应该进行全民公决的法理基础,巴基斯坦历届政府都把争取克什米尔作为自己的使命;另一方面,从宗教认同与宗教感情上来看,伊斯兰教让克什米尔地区的穆斯林民众和非穆斯林民众更加分裂,而巴基斯坦的很多民众也将克什米尔问题视为穆斯林与异教徒的冲突,将印度视为其宗教信仰与宗教感情的敌人。“9·11事件”之后,巴基斯坦国内的某些宗教政党甚至开始宣称,他们才是确保“克什米尔属于巴基斯坦”这一国家利益的保护者,克什米尔争端也越来越多地由政治(领土)争端变成了宗教斗争。巴基斯坦伊斯兰教团体中的“新伊斯兰主义者”(包括巴基斯坦塔利班、圣战组织和伊斯兰主义者等)甚至宣称,他们的圣战目标之一就是要让克什米尔从印度的控制中获得自由。[9]即便在两国具有共同利益的反恐问题上,宗教纷争也让印、巴的态度很难调和:印度认为其国内恐怖主义的根源主要在巴基斯坦,而巴基斯坦则指责印度对其国内穆斯林的压迫才是恐怖主义屡禁不绝的原因。[10]
(二)教派冲突
“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地区与节点国家中经常可见教派争端的身影,以巴基斯坦为例,建国伊始,它就深陷教派争端与冲突的泥沼。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对于教派之间的争端与冲突,巴基斯坦历届领导人都未能有效控制,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之前,教派冲突尚不算十分严重;然而,80年代以后教派冲突在巴基斯坦愈演愈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11]1985-2005年,至少有2000人因此丧生,仅仅在2001年,便有270人遇害。[12]可怕的是,所有卷入冲突的教派都声称自己代表了真正的伊斯兰教,他们把在清真寺或者别的地方杀害知识分子、宗教学者以及无辜信徒看作是表达虔敬的行为。
巴基斯坦宗教或教派关系复杂,其中大约75%-80%的伊斯兰教教徒是逊尼派,20%-25%是什叶派。逊尼派下面又有四个互有区别的宗派,它们是代奥本德、巴列维、瓦哈比派和以伊斯兰促进会为代表的现代主义运动。这几个分支的立场又有不同,其中,代奥本德和什叶派之间的关系最为紧张和对立,属于“血亲复仇”性质;然而代奥本德和巴列维虽然都是逊尼派分支,却也并非没有冲突。必须说明的是,教派分歧是所有宗教都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在伊斯兰教的历史中,由于对真主安拉和其使者穆罕穆德之诫命的诠释有所分别,不同的教派便出现了。但教派分歧不一定意味着教派争端,教派争端也必须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演化为教派冲突和宗教风险。巴基斯坦的教派争端之所以会愈演愈烈,并引发持续不断的暴力和冲突以至于成为宗教风险,以下两点原因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巴基斯坦激烈的教派冲突与其国内宗教力量与世俗力量之间的角力有关。齐亚·哈克将军于1977年上台之后,伊斯兰教立法取得重大进展,如废除银行利息、恢复天课税、恢复古老的伊斯兰刑法并成立伊斯兰宗教法庭等。法律上的变化对逊尼派明显有利,但什叶派也因此认识到参与国家政治的重要性,开始积极参与政治生活,逊尼派面对什叶派的这种变化产生了种种激进回应。宗教力量与世俗力量的角力导致教派之间产生了政治上的碰撞,并进一步演化为暴力冲突。20世纪90年代,逊尼派与什叶派之间的武装冲突导致了几百人死亡。[13]由于世俗力量和宗教力量之间持续不断的缠斗是巴基斯坦政治的一个基本特征,并且将长期存在,教派冲突也将是一个值得长期警惕的宗教危机。
第二,巴基斯坦的教派冲突一直受到地区性事件与外部势力的影响,而这种外部影响又与国内宗教和政治势力纠缠不清,产生了不良的连带效应。伊朗革命、“两伊战争”、阿富汗的反苏“圣战”都对巴基斯坦的教派冲突产生过重要影响。例如,伊朗革命对巴基斯坦的什叶派有深远影响。深受霍梅尼影响的新一代什叶派宗教领袖成长起来以后,逐步抛弃了什叶派政治缄默的传统,积极介入巴基斯坦的政治斗争。伊斯兰革命后的伊朗政权还通过在巴基斯坦资助建立清真寺和文化中心,并为巴基斯坦学生到圣城库姆(Qom)的伊斯兰学校学习提供奖学金等方法扶持巴基斯坦的什叶派势力。这些从伊朗和黎巴嫩什叶派流向巴基斯坦什叶派的资助,又与沙特阿拉伯对逊尼派源源不断的资助以及“两伊战争”的血腥影响相对冲,让巴基斯坦的教派争端和冲突变得更为复杂。[14]近年来,沙特阿拉伯和伊朗在伊拉克、叙利亚、也门及其他国家对新一轮高风险宗教教派边缘化政策的介入也影响了巴基斯坦国内教派冲突局势的发展。这些地区性事件和外部势力的影响不可小觑,巴基斯坦逊尼派教徒中的许多代奥本德宗教激进分子受它们感召,纷纷加入“伊斯兰国”,并对伊拉克和叙利亚的什叶派教徒和阿拉维派教徒进行暴力袭击乃至杀害。[15]
(三)极端主义
巴基斯坦国内宗教极端主义的日益猖獗有多重原因,包括历史根源的影响、巴基斯坦国内的伊斯兰化进程、巴基斯坦政府某些政策的“回爆”效应、巴基斯坦现代化进程受挫、国际伊斯兰复兴势力的影响等等,其中历史根源和巴基斯坦的伊斯兰化进程尤其值得一提。第一,巴基斯坦的宗教极端主义问题有久远的历史根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例如,巴基斯坦“塔利班圣战分子”的部分灵感来自于赛义德·艾哈迈德·波莱维(Sayyid Ahmad Barelvi)在19世纪上半叶领导的圣战运动。今天巴基斯坦西部边境上伊斯兰极端主义运动的先锋所在地正好与当年赛义德·艾哈迈德·波莱维追随者们的阵地相重合。[16]
第二,巴基斯坦宗教极端主义的发展还和其国内的伊斯兰化进程密切相关。自建国之始,巴基斯坦国内就围绕本国应该伊斯兰化还是世俗化产生了激烈的分歧和斗争。1956年巴基斯坦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宪法体现了伊斯兰原则,昭示了巴基斯坦伊兰斯化的进程。在冷战期间,由于美苏两国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你争我夺,巴基斯坦的伊斯兰化进程加速。巴基斯坦国内涌现了大量的宗教组织,并日趋极端化。1979年伊朗的伊斯兰革命以及伊斯兰复兴运动更是刺激了巴基斯坦的宗教极端势力飞速发展。[17]
必须指出的是,“宗教学校”(Madrasahs)是巴基斯坦极端主义势力日益壮大的重要培养皿。齐亚·哈克上台后开征的“天课”和“什一税”对宗教进行了大力度资助,让它们有了更多实力开设“宗教学校”。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1999年,“宗教学校”的学生人数已经从占学生人数的约13%增长至超过40%。[18]一些宗教学校利用自己的课堂和创办的刊物宣扬极端、血腥的反政府和反西方的观点,宣扬圣战文化。例如,根据对部分宗教学校的调查,半数以上的师生主张通过暴力收回克什米尔地区。[19]部分宗教学校与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和国际恐怖主义有紧密联系,极端组织为这些宗教学校提供保护和资金,而宗教学校则为它们在人员上输送新鲜血液。
当然,上述宗教风险的复杂性在于,它们总是互相影响甚至彼此增强,让宗教风险呈现集合效应。例如,在宗教纷争和教派冲突中,极端势力往往是支持与参与的主力,而当宗教纷争和教派冲突发生后,极端势力的力量又会进一步得到壮大,因此也更易成为宗教纷争与教派冲突的幕后推手。
另外,宗教风险的复杂性还在于,它们总是与其他问题相互撕扯,让宗教风险更加难以预测、解决以及具有更大的危害。[20]首先,巴基斯坦的宗教风险与民族问题以及民族分裂势力有密切关系。巴基斯坦的民族基础本身就来源于宗教认同,伊斯兰教是其建立民族国家的根基,因此相比于一般的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教对巴基斯坦更有其特殊意义。穆斯林教育家赛义德·阿赫默德·汉(al-Sayyid Ahmad Khan)于1883年首次提出了著名的“两个民族”理论,而后由诗人哲学家穆罕穆德·伊克巴尔(Shaikh Mohammed Iqbal)和巴基斯坦国父穆罕穆德·阿里·真纳(Muhammad Ali Jinnah)加以发展。该理论认为,在南亚次大陆上,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在宗教、语言、节日、风俗、饮食、服装等方面完全不同,应该根据各自不同的宗教属性建立国家。[21]由于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的相互作用,巴基斯坦与印度交界的旁遮普省、信德省,中印巴交界的克什米尔地区,巴基斯坦与阿富汗、伊朗交界的几个地区,都成为民族分裂主义的活跃地与重灾区,以及跨界恐怖组织的落脚点和根据地。其次,宗教风险与暴力恐怖势力往往也有联系。例如,尽管恐怖袭击往往源于多重原因,但巴基斯坦的教派冲突却让什叶派和其他少数教派更容易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2014年8月,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发表的“巴基斯坦的宗教暴力”报告称,从2013年7月到2014年6月,巴基斯坦至少有430人死于针对少数派教派的攻击。[22]
二、宗教风险对“一带一路”建设造成的危害
“一带一路”倡议以经济项目和经济活动为主,就宏观层面而言,地区、国家局势动荡将会产生巨大的政治性风险,会让我国海外利益的脆弱性有所增加;就微观层面而言,东道国的局势稳定与否涉及人员安全、财产保护等具体问题。由于“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国家大多充斥与交织着宗教、民族和大国利益等多重矛盾与冲突,因此,保障派出人员的生命、财产、设备与设施的安全并非易事。2007年7月10日,巴基斯坦曾经发生过引发3名中国公民死亡的袭击事件,该次袭击的凶嫌对抢夺财物毫不在意,只关注于冷血杀戮,后来凶嫌被认定为与伊斯兰堡“红色清真寺”关系密切并在巴基斯坦西北边境活动的宗教极端组织。[23]以本文所讨论的宗教风险而论,它的危害性往往还在于其溢出效应,即宗教风险的危害并非局限在宗教领域,而会对“一带一路”项目的建设带来政治、安全、经济上的多重危害;同时,宗教风险也并非仅仅局限于发生国,更有可能成为跨境威胁。
(一)宗教风险恶化政治环境
由于宗教风险的溢出效应而带来的政治风险,指的是宗教风险导致东道国产生政府更迭、政策变化和管理失灵,或者引发政治斗争、甚至引发战争等风险。巴基斯坦宗教风险之所以重要在于它们往往和巴基斯坦国内宗教政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能够影响巴国内的政治局势。例如,“9·11事件”之后,穆沙拉夫(Pervez Musharraf)政府宣布巴基斯坦将与美国合作联合打击本·拉登(Osama bin Laden)领导的基地组织,并因此开放领空和部分军事基地。此举遭到了巴基斯坦国内现代伊斯兰主义宗教政党的强烈反对,它们组织了各种各样的抗议活动,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百万人大游行,企图让穆沙拉夫下台,引起了巴基斯坦政局的激烈动荡。[24]可见,类似这样的政治危机将给“一带一路”各类项目的实施造成重重困难。
更为严峻的是,巴基斯坦国内的宗教风险不仅影响国内的政治环境,还对其周边国家和地区有辐射与外溢作用,为它们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这些周边国家和地区,正好与“一带一路”倡议所覆盖的区域高度重叠,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建设造成了障碍。例如,尽管中亚各国与巴基斯坦在地缘上并不相连,但巴基斯坦伊斯兰极端恐怖主义的泛滥仍然对这些国家形成了辐射作用,中亚地区的恐怖主义也因此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这些恐怖主义势力谋求建立神权国家,形成了“伊斯兰解放党”、“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这样的恐怖主义组织,引发了政治危机和安全威胁。
(二)宗教风险引发安全危机
尽管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具有众多优势,但恐怖主义势力的泛滥仍然是威胁沿线安全的最突出因素。安全危机主要由恐怖主义行动带来,2014年,我国商务部网站曾经引用美国国务院发布的《2013恐怖主义国别报告》提醒中国公民,巴基斯坦仍然是恐怖主义事件高发的国家,截至2013年12月中旬,巴基斯坦2013年因恐怖主义活动死亡1500人,其中包括1025名平民和475名安全人员。[25]截至2015年12月,巴基斯坦因恐怖袭击致死的平民人数达20812人,安全部队成员达6364人。[26]
巴基斯坦是恐怖主义的主要策源地之一,极端宗教组织通过他们所设立的宗教学校和训练营,向中亚、南亚和中东国家等地的穆斯林青年灌输极端思想和传授军事技能,造成了严峻的恐怖主义威胁。由于这些地区的恐怖主义问题往往与种族、民族、宗教和领土争端等问题相互混杂、交织联动,使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面临严重的安全危机。
(三)宗教风险加重经济损失
2015年,众多“一带一路”项目开始建设,要保证这些项目的顺利进行与健康发展,基础设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然而,基础设施由于具有人流密集、施暴影响力大等特点,医院、供水供电系统、能源设施、公共交通系统往往成为极端势力恐怖袭击的重要目标。一些伊斯兰国家因为原教旨主义的复兴,存在着大批对全球化的抵触与反抗的力量,他们不光对伊斯兰教义进行捍卫,还对他们认为代表西方势力的全球化进行反抗和打击,经济设施是他们进行打击的重要目标。仅巴基斯坦一个国家,从2005年到2014年,针对油气管道的袭击就有220多起。[27]这些针对基础设施的袭击虽然并未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但若持续发展下去,极易影响“一带一路”项目工程的建设进度,危害“一带一路”倡议计划的推进。此外,许多“一带一路”项目处在宗教风险和冲突高发地带,本身就值得担心。例如,计划建设的“中巴经济走廊”或将穿越克什米尔地区,中巴之间的石油管道存在被破坏的风险。此外,正在建设与实施的这些“一带一路”项目并非封闭系统,涉及工程建设、建材采购、人员补给等方方面面的活动,会与当地社会产生密切接触,因此,宗教风险引发的安全危机成了不可不防,但又防不胜防的重大隐患。
此外,教派冲突等宗教风险带来的恐怖主义危险会对经济活动造成直接影响,因为人们参与商业活动、进行经贸往来的意愿往往与环境是否安全直接有关,令人不满的安全隐患会让本地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的长期投资意愿降低。[28]从历史数据来看,恐怖主义的发展与中巴双边的贸易发展呈现出某种相关性,恐怖主义活动频发时,贸易活动就受到抑制和削弱,而恐怖主义活动式微时,双边贸易就较为蓬勃。例如,2009年是巴基斯坦历史上遭受恐怖主义最为严重的一年,全年有11704人死亡,而同年中巴双边贸易额就受到了巨大影响,仅为67.8亿美元,同比下降2.9%。[29]
(四)宗教风险回流安全威胁
“一带一路”对我国西部地区的发展有巨大的好处,而西部地区也因为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在“一带一路”倡议计划中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西部地区的新疆、甘肃、宁夏、青海、陕西等几个省份是我国穆斯林人口最为集中的几个地区。这些地区和巴基斯坦在地缘上接近,也给“三股势力”的渗透创造了条件。例如,我国的新疆叶城、和田等地区是“三股势力”渗透的重灾区,而叶城、和田等地本身又有“东突”势力肆虐。因此在这些地区,伊斯兰武装力量、塔利班恐怖组织、宗教极端势力之间互相渗透,形成了犯罪活动跨国流窜的特点。[30]
有研究表明,巴基斯坦某些地区民族独立的倾向已经传染了我国西部地区,这些地区的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意识都因此得到了强化,影响了我国边境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也造成了我国边境地区安全形势的恶化。另外,巴基斯坦极端势力通过宗教学校对我国西北的极端分子进行培训,这些极端分子的回流成为极大的安全隐患。例如,喀喇昆仑公路是中巴之间的往来“大动脉”,每年通过这条交通枢纽线来往的人员成千上万,这里面大部分是进行正常的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合法居民,但仍然有不少犯罪分子通过它进行双向流转,从事恐怖主义、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31]
三、结语
从地缘意义上讲,“一带一路”倡议计划的安全保证和顺利建设应该以“一带”与“一路”的有效互动为基础,巴基斯坦因其地理优势,正是连接“一带”与“一路”的重要节点与支点型国家,“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更是“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枢纽性计划。然而,巴基斯坦国内并不太平,宗教纷争、教派冲突与极端主义等宗教风险是影响“一带一路”倡议平稳推进的心腹大患,如果对之重视不够或者应对不当,这些风险引发的政局动荡、经济损失、恐怖主义以及与当地居民的冲突将很有可能让我国蒙受巨大损失。此外,随着近年来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的经济贸易活动的增加,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开启以后,两国经济文化交流愈加频繁之时,宗教极端分子、分裂势力和恐怖分子也有了可乘之机,这种“祸水东渐”的趋势也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巴基斯坦并非单一个案。事实上,在分析和评估今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现实处境时,一定要认识到它们都是具有悠久的宗教文化传统和浓厚宗教信仰氛围的国家。佛教和伊斯兰教是东南亚非各国人民的主要信仰,中亚各国则基本保持着伊斯兰教信仰传统,由于历史因素和西方文化的影响,还有一些国家同时保持着一些基督宗教信仰。每个国家都有着复杂的政教关系,有些国家是政教合一,有些国家是以某种宗教为国教,而在另一些国家中,某一种宗教是大多数人的信仰。[32]虽然情况千差万别,但宗教因素将在这些国家长期存在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宗教在古代丝绸之路曾经为各国人民友好往来、文化繁荣共通做出过辉煌的贡献,即便到了今天,它仍然是“一带一路”建设上重续各国人民交往传统、凝聚各国上下友好感情的重要资源。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宗教因素除了存在正能量外,还存在负能量,它同样也是引起纷争、动乱、冲突与流血的根源。
当然,我们强调“宗教风险”而非“宗教威胁”,这代表它还处于未发生与未完成的状态——这意味着我们对宗教风险有管控和消解的可能。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培养并提升对宗教风险的认识和意识来加强对风险的管控。我国在巴基斯坦的各个项目与工程建设,不应与巴基斯坦当地社会的宗教文化、风土人情、社会习俗剥离开来。因此,宗教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升必须加强对派驻巴国相关人员的培训,让他们对当地宗教文化与宗教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基本的认识;派出后,亦要更多地融入当地社会,赢得当地民众的信任。随着“一带一路”各个项目的不断推进与深化,我国派驻到各国的组织和人员也会越来越多,像巴基斯坦这样的国家,如果能更早地意识到宗教风险的存在,就会对与自己差异巨大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加以学习、了解、重视和尊重,避免宗教和民族矛盾的产生,避免与当地民众的冲突。再例如,对于可能存在的宗教风险,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该要展开紧密的国际合作。以巴基斯坦为例,对于具有极大影响力的伊斯兰宗教势力,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巴基斯坦国内资源,特别是巴基斯坦政府的影响对宗教风险进行管控。例如,2000年6月,巴基斯坦政府曾迫使当时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的领导人向中方承诺:巴基斯坦的所有宗教政党一定会以中巴友谊的大局为重,妥善处理好与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关系。[33]
因此,对于“一带一路”倡议而言,不能光强调宗教在联通各国人民和文化上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强调各国璀璨光辉的宗教交流历史,更应该看到宗教风险可能带来的种种危害。如何充分利用宗教的正能量,同时对负能量进行消解,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需要长期关注的重要问题。
基金项目: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台湾宗教的跨境流动与海峡两岸关系研究”(14CZJ024),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6ZDA168);2014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4PJC064),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宗教对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影响与对策研究”(15CZJ001)
注释:
[1]学者对宗教风险的研究相对较少,可参阅马丽蓉:《“一带一路”与亚非战略合作中的“宗教因素”》,《西亚非洲》2015年第4期:第4-19页。
[2]张玉兰:《巴基斯坦的宗教问题》,《当代亚太》1998年第8期:第43-48页;吕治平:《巴基斯坦与伊斯兰教》,《亚非纵横》2002年第3期:第12-17页;梅良勇、顾琳:《当代巴基斯坦伊斯兰教问题研究》,《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56-63页。
[3]卢家银:《伊斯兰教国家亵渎宗教言论的法律规制研究——基于对埃及、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三国的比较法分析》,《国际新闻界》2015年第8期:第154-170页。
[4]Ian Talbot,“Religion and Violence:The Historical Context for Conflict in Pakistan,”in John R.Hinnells and Richard King eds.,Religion and Violence in South Asia:Theory and Practice,New York:Routledge,2007,p.147.
[5][7][14]Ian Talbot,“Religion and Violence:The Historical Context for Conflict in Pakistan,”p.147、p.149、p.152.
[6]当然,必须要说明的是,殖民统治时代,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间的对抗是比较少的,如今巴基斯坦针对基督徒的暴力行为主要是源自于一种对所谓“反穆斯林”西方政策的对抗。
[8][13]邱永辉:《巴基斯坦的宗教、政治与极端主义》,《南亚研究》2011年第1期:第82-90页。
[9]唐孟生:《印巴克什米尔冲突中的宗教因素》,《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65-72页;邱永辉:《巴基斯坦的宗教、政治与极端主义》,第82-90页。
[10]杜冰:《巴基斯坦“两个民族”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影响》,《国际研究参考》2013年第2期:第18-23页。
[11]M.Nadeem Shah,“Evolution of Sectarianism in Pakistan:A Threat to the State and Society,”South Asian Studies,2014,29(2):pp.443-461.
[12]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The State of Sectarianism in Pakistan,”Asia Report,No.5,April 18,2005,p.2.
[15]Christine Fair,“Explaining Support for Sectarian Terrorism in Pakistan:Piety,Maslak and Sharia,”Religions,2015,6:pp.1137-1139.
[16]Sushant Sareen,“Pakistan’s slide towards Talibanisation,”in K.Warikoo ed.,Religion and Security in South and Central Asia,New York:Routledge,2011,pp.23-36.
[17]庄万友:《围绕制宪与修宪的较量——简论巴基斯坦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南亚研究季刊》2009年第3期:第18-23页;张亚冰:《巴基斯坦极端主义的根源、特点及政府“去极端化”策略研究》,《南亚研究》2015年第4期:第86-97页。
[18]Charles H.Kennedy & Cynthia A.Botteron,eds.,Pakistan,Oxford:Oxford University,2005,p.232.
[19]Tariq Rahman,“Pluralism and Intolerance in Pakistani Society:Attitudes of Pakistani Students towards the Religious Other,”http://www.aku.edu/news/majorevents/ismcconf-tr.pdf.
[20]相关学者在此方面已有所提及,可参邹磊:《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政治经济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44-269页。
[21]Akbar Ahmed,“Why Jinnah Matters,”in MaleehaLodhi ed.,Pakistan:Beyond the“Crisis Stat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1,pp.21-34.
[22]“Violence towards Religious Communities in Pakistan,”http://www.uscirf.gov/countries/pakiestan.
[23]http://news.qq.com/a/20070710/000634.htm.
[24]王旭:《现代伊斯兰主义对巴基斯坦政治的影响》,《南亚研究》2002年第2期:第18-22页。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406/20140600620865.shtml.
[26]“Fatalities in Terrorist Violence in Pakistan 2003-2016,”http://www.satp.org/satporgtp/countries/Pakistan/database/casualities.htm.
[27]Fatalities in Terrorist Violence in Pakistan 2003-2014,South Asia Terrorism Portal,http://satp.org/satporgtp/countries/Pakistan/database/casualities.htm.
[28]M.Nadeem Shah,“Evolution of Sectarianism in Pakistan:A Threat to the State and Society,”p.458.
[29]李丽、苏鑫:《巴基斯坦的恐怖主义及其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第64页。
[30]李丽、苏鑫:《巴基斯坦的恐怖主义及其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第61-67页。
[31]李丽、苏鑫:《巴基斯坦的恐怖主义及其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第65-67页;樊芳:《巴基斯坦宗教极端势力及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新疆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20-21页。
[32]卓新平:《“一带一路”上的宗教历史积淀与现实处境》,《中国宗教》2015年第6期:第30-31页。
[33]王旭:《现代伊斯兰主义对巴基斯坦政治的影响》,第22页。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讲师、博士)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