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党中央根据新疆形势和全国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疆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着眼点、着力点和总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三股势力”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祸根。“三股势力”频繁制造各种祸端,还使得勤劳善良的维吾尔族成为暴力恐怖的代名词,成为被排斥的对象。因此,所有的维吾尔族同胞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正确认识本民族的发展历史,发扬本民族誓死捍卫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牢记曾被卷入教派纷争的历史教训,同各族人民一道,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新疆,为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贡献。
一、维吾尔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富有建设性的重要成员
1.维吾尔族是一个开放包容、善于变革的民族
“维吾尔”这个族称的汉译音“袁纥”,最早出现在公元4世纪的《魏书·高车传》。后来,维吾尔这一名称在汉语中又拼写为乌护、回纥、回鹘、畏兀儿、畏吾、畏兀等,并最终以“维吾尔”这一形式固定下来。在建立于公元487年的高车国里,维吾尔只是高车部落联盟中的一个氏族,后来经与薛延陀联合破突厥可汗、与唐朝联合灭薛延陀汗国,逐渐壮大了自身力量,于745年建立鄂尔浑回鹘汗国。840年,回鹘汗国瓦解后,维吾尔族开始西迁至天山南北,建立高昌回鹘汗国和喀拉汗王朝。
由于这两个王国都位于丝绸古道的枢纽地带,东与北宋、辽朝、金朝有着密切的政治、经济往来,西与波斯、印度和中亚各地有着频繁的文化交流,加之维吾尔族曾在与唐朝保持持久的睦邻关系过程中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因此,不仅其政治、经济得以迅速发展,文化也呈现出开放包容的特质。比如文字上,维吾尔族曾整体或局部使用突厥-鲁尼文、回鹘文、婆罗米文、摩尼文、粟特文、景文、吐蕃文、阿拉伯文等多种文字;信仰上,曾信仰萨满教、佛教、拜火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对外交往上,与汉、塞、吐火罗、粟特、波斯、蒙古等民族接触、交融。其中,摩尼教在回鹘中的传播,不仅促进了回鹘的定居和城镇化,而且促成回鹘创制和使用较为先进的文字,进而在草原民族当中首开先河地推广了文化教育。这是维吾尔族善于变革、与时俱进、开放包容的历史佐证。
2.维吾尔族为中华民族作出的重要贡献
维吾尔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历史上为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政权的巩固、边疆的稳定、社会的发展、文化的繁荣,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以下主要以唐、元时期的一些实例予以说明。
第一,维吾尔族对民族团结作出了贡献。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肃宗、唐代宗先后两次遣使回鹘,请求发兵讨逆。回鹘葛勒可汗和牟羽可汗,不仅痛斥史思明之子史朝义遣使回鹘、请求联合消灭唐朝的阴谋,而且分别于756年、762年派军,与唐军联手作战,胜利平息了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使唐朝免遭分裂的厄运,加深了民族团结,推进了唐朝统一大业。
维吾尔族与汉族的团结,还体现在两族语言的长期接触、相互影响和交融之中。从接触语言学的视角纵观维吾尔语与汉语言的词汇,可以发现许多相互借用的词语,这是两个民族长期接触、交流、相互认同、相互影响在语言中的具体反映。如由汉语借入维吾尔语的“元宝”、“竹筷”、“真”、“珍珠”等;由古代维吾尔语借入汉语的“萨满”、“狗犬”、“弯刀”等。此外,维吾尔族与汉族的民族团结和语言交融还体现在另一种语言文学现象“双语合璧诗”中。值得一提的是,如今,随着维汉双语教学的推进和维吾尔族群众汉语水平的逐步提高,双语合壁诗大有发展趋势,不仅在民歌中,在手机短信中也大量出现,成为精通维汉双语的青年所青睐的一种特殊语言文学。
第二,维吾尔族对元朝的军事、政治、社会稳定、外交、文化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军事方面,无论在成吉思汗西征以及忽必烈对西夏、南宋、金朝的征战中,还是在征讨阿里不哥、平定李璮叛乱、抗击海都等西北诸王的历次战事中,回鹘军兵都积极从征,转战南北,屡建战功,成为元朝创国和军防的重要力量。
政治方面,元代涌现出一批才华出众、政绩斐然的维吾尔族文臣,如岳磷帖木儿、合次普华、布鲁海牙、廉希宪、阿散等。据不完全统计,在元代任职的维吾尔族高级官员有139人,载入《元史》中的维吾尔族名人有48人,载入《新元史》的有19人。
在社会稳定方面,由于回鹘官兵的勇敢善战和忠诚,元都和宫廷宿卫军中有很多回鹘部落和官吏担任要职,他们忠于职守,为保障大都、宫廷的安全和稳定作出了主要贡献。此外,元廷还选拔重用了许多世代有功的维吾尔仕朝官吏家族。这些维吾尔族官吏清廉、忠诚侍奉朝廷,为各级政权的平稳交接、社会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外交方面,元代维吾尔人中曾出现很多著名使者和外交官,如亦黑迷失、列班扫马等人。其中,亦黑迷失从1272年到1293年的20多年里,先后5次奉命远航东南亚诸国,扩大了元朝的影响,沟通了元朝同东南亚诸国的联系,同时也为元朝的海外贸易和航海事业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文化方面,在回鹘统治漠北时期,由于回鹘的语言文化、政权建设、社会制度以及经济发展都明显优于蒙古,因此,从蒙古国建立之初开始,回鹘人便成为蒙古人乃至蒙古帝国最早的文化教员,回鹘文也就成为成吉思汗和元初的官方文字。自蒙古之后,回鹘文亦被满、锡伯等民族使用。在元朝,还曾出现举国闻名的维吾尔族文学家、书画艺术家、音乐家、翻译家、建筑师等,为中华文化的繁荣作出了杰出贡献。
二、维吾尔族卷入教派纷争的历史教训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与时俱进的民族,于17世纪卷入以麦合杜木·艾赞木等人为代表的苏菲派及其门徒——“白山派”与“黑山派”之间的教权之争。这场纷争及其引发的各种战乱整整持续了一个半世纪,给南疆社会、特别是维吾尔族带来了深重灾难。
第一,战乱不休,民不聊生。“白山派”与“黑山派”之间的教权争斗,造成南疆社会的极度混乱,使南疆人民陷入无休无止的战乱之中,自相残杀,妻离子散,民不聊生。仅以伊斯哈克·瓦里与穆罕默德·伊敏的教权之争而言,在其门徒之间持续11年的争战中,喀什、莎车、阿克苏等地约有18万无辜平民惨遭屠杀。
第二,伦理道德败坏,欺骗成风。教权纷争引起的战乱和苏菲派门徒之间的争斗以及宗教狂热,导致贫穷和愚昧笼罩南疆大地,社会伦理道德败坏,赌博、嫖娼、偷盗、欺诈、阴谋陷害、剥削压榨、贪污受贿成风。仅就一些文人墨客的欺骗行为而言,他们为了奉承所谓的先知后裔及宗教名门,对其极度夸张,甚至将其神化到不可理喻的地步。这类描述纯粹是为吹捧、神话苏菲派领袖人物和愚弄百姓而捏造的谎言,与事实无任何相符之处,说明当时有一批文人墨客丧失理智,腐化堕落为宗教狂热分子的附庸和宗教极端思想的鼓吹者。
第三,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淡化,“阿拉伯主义”倾向升级。其表现为:在语言中,维吾尔语词语被贬低甚至被成批淘汰,被阿拉伯语、波斯语词取而代之;学校的母语教材被阿拉伯文、波斯文教材所取代,教材中予以介绍的本民族作家及作品被阿拉伯、波斯作家及作品所取代;通晓阿拉伯语、波斯语者,特别是能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写作的作家被极度推崇,而用母语写作的作家被贬低;在民族身份认定中,一些人否认自己是维吾尔族,而只认可自己是穆斯林;等等。
第四,“麻扎尔崇拜”成风。伊斯兰教本是最忌讳偶像崇拜和个人崇拜的,然而,以麦合杜木·艾赞木为代表的苏菲派违背伊斯兰教教义,将维吾尔族传统的祖先神灵祭祀变为彻头彻尾的“圣陵”崇拜,酿成向所谓火者或苏菲圣徒的坟墓(麻扎尔)求财、求福避难、求子、求夫(妇)的风气。
第五,文化倒退,文献被毁,财富被盗。由于教权纷争经久不息,社会动荡不安,疾病泛滥,人民极度贫穷,喀什、和田等地不仅文化停滞不前甚至倒退,更成为任人宰割、掠夺的地方,使维吾尔文化产品蒙受巨大损失。正如安瓦尔·拜图尔等学者在《略论阿帕克和卓》等著作中写的:“他下令烧毁《古兰经》以外的所有书籍,使新疆社会文化的发展停顿近一个世纪……”“他对伊斯哈克耶(Ishaqiye pirqesi)教团进行血腥镇压,又将叶尔羌汗国的文化及文化遗产焚毁殆尽……”。
“白山派”和“黑山派”之间的长期争斗,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逐渐孕育出所谓“宗教世俗化是‘哈拉木’”的宗教极端思想。这实际上是原教旨主义和宗教世俗化之间的尖锐矛盾在南疆的集中反映。上世纪30年代,曾在布哈拉、喀山等地深造多年的著名宗教人士阿布杜卡迪尔,由于倡导宗教应适应社会发展,改良宗教习俗,结果惨遭原教旨主义势力的暗杀。所有这些证据表明,宗教纷争、极端宗教思想和苏菲派门徒引发的战乱,使南疆人民蒙受巨大灾难,使维吾尔族文化遭受了史无前例的破坏。
三、宗教极端思想是维吾尔族的大敌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照耀下,维吾尔族信教群众重新走上卷入教派之争以前的、世俗化程度较高的、较为温和的道路,使宗教逐步适应社会发展。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维吾尔族的经济、文化得以空前发展,涌现出一批批高级党政军干部、知识精英、工人阶层、企业家,他们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正当维吾尔族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与时俱进,为建设小康社会奉献聪明才智之时,极少数宗教狂热分子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卷入以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为根基的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破坏活动,制造民族分裂、民族内部分化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着新疆的社会稳定和各族群众的正常生活,甚至使维吾尔族文化处于前进与倒退的十字路口。这些既没有科学文化知识、又不懂得伊斯兰教真正教义的狂热分子,积极迎合国际宗教极端势力,为实现所谓的“神权政治”,引发“圣战”,利用各种手段宣扬“净化”、“振兴”伊斯兰,制造、传播诸如维吾尔族遭到“文化侵略”和“宗教压迫”等谣言,散布各种极端思想和反动观点,以断章取义、恶意篡改和剥离《古兰经》等手段,歪曲伊斯兰教教义,蒙骗、迷惑信教群众,明目张胆地威逼群众按照他们的旨意行事,甚至恶毒攻击党和政府,打击、残害异己人员。比如,宣扬“一切知识蕴藏于《古兰经》”,以“穆罕默德未曾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照样充任‘先知’”为借口,反对科学文化教育,威逼家长送子女学经,鼓动、唆使学生退学;宣扬“女性露脸是不洁之举”,以谩骂、殴打穿戴时尚服饰的女性,甚至以毁容致残等手段威逼女性穿戴“蒙面服”;制造“一夫四妻方能进天堂”的谎言,宣扬一夫多妻制,甚至使“一夫多妻”公开化,为二妻三妻举办婚礼;造谣“广播、电视、报纸是歪曲伊斯兰教教义、宣传无神论的工具”,禁止收看收听广播电视节目;造谣“唯有穆斯林是一家,是同胞”,以此宣扬宗教认同,反对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个别深受原教旨主义思想流毒的所谓“伊斯兰教名门”,造谣“党委、政府纠结伊斯兰教的叛逆者,篡改、翻译出版了维吾尔文《古兰经》”,唆使不明真相的各类人员,在网上撰文谩骂、攻击党和政府以及爱国宗教人士、知识分子;等等。
更有甚者,一些宗教极端分子勾结国内外分裂势力,借“伊吉拉特”之名集体偷渡,私闯边境,持刀或抢枪行凶犯罪,制造国际事端,不仅严重破坏了国际关系,而且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望和影响。他们为了引发“圣战”共鸣,蓄意歪曲“吉哈德”的本质,迷惑、拉拢不明真相的信教人员,组成团伙,恶毒攻击、残酷杀害爱国宗教人士、国家干部、公安干警、不信教或信仰其他宗教的无辜群众。仅2014年,就接连制造了“1·24”新和县暴恐案、“2·14”乌什袭警案、“3·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4·30”乌鲁木齐火车站恐怖袭击案、“5·8”阿克苏市袭警案、“5·22”乌鲁木齐爆炸案、“7·28”莎车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等,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这些暴徒虽然不能代表维吾尔族,其罪恶行径既不是宗教问题,也不是民族问题,但他们毕竟是出自维吾尔族的“败类”,已经在不明真相的国内外民众眼里,把维吾尔族丑化为“暴恐民族”,给整个新疆贴上了“恐怖地区”的耻辱标签。这是有着捍卫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光荣传统的维吾尔族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所有新疆人所绝不能容忍的。
总而言之,维吾尔族要认识到,维吾尔族人民的历史是与祖国紧密相连的,维吾尔族在历史上为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认同中国、为国奉献,有强烈的爱国自豪感和精忠报国的责任感,是维吾尔族的优良传统。
维吾尔族还要认识到,极端宗教思想是暴恐犯罪的温床,暴恐犯罪分子是没有国界、不分族际的,他们滥杀无辜,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人类渣滓,是人类的共同敌人。暴恐分子绝不代表维吾尔族,他们是维吾尔族的大敌,是各族人民的死敌。与他们坚决划清界限,对三股势力进行严厉、彻底的打击,是每一个维吾尔族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系新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2015年5月1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