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概括党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说明党对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和宗教问题的规律认识上提到了一个新高度,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突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经历了形成、发展、逐步成熟的过程。它的起点,是1982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200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会上发表了论宗教问题的重要讲话。这是在新中国宗教工作史上,首次以党的总书记身份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以宗教问题的复杂性为中心,科学阐述了宗教的本质、根源、社会作用等宗教的基本理论问题,强调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论述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命题。会议结束后,200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文件首次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概括为10个方面,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理论框架。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这10年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宗教关系和谐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以及党章,明确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并要求全面贯彻,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宗教问题,针对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出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定位宗教工作,提升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肯定宗教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要求“精心”、善于“按照宗教规律”做好宗教工作,突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将遏制极端作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之一;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所有这些都深化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概括党的宗教理论和基本政策,到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肯定并正式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凝聚着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理论界的努力。早在新世纪初,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宗教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之后,宗教理论界也提出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在内的一些提法。特别是2013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以局党组的名义编写出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读本》全面阐述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作为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等内容,建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体系要点,为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正确地把握党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提供了指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宗教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蕴涵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宗教的思想观点和理论政策的提炼概括,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坚持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智慧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科学的理论来自实践,又会进一步指导新的实践。党中央正式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深远历史意义,就在于我们党已经有了成熟的宗教理论作为今后处理宗教问题的指南,这必将指导推动今后的宗教工作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取得新的成就。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中国统战理论研究会甘肃基地研究员)
(来源:2016年4月26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