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西藏自治区官方10日在拉萨披露,目前当地已出台数项法规,推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
西藏自治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白次仁介绍说,相关机构已经研究制定了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民俗类宗教活动人员、修行人员管理办法等。目前正在加快制订《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为建立藏传佛教事务长效管理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西藏此前曾专门出台《藏传佛教寺庙定员僧尼吸收补充办法(暂行)》,确定每年吸收补充僧尼1000名。拉萨市佛教协会会长普布次仁认为,相关办法有利于寺庙僧尼教育和培养,推进藏传佛教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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