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西北大学玄奘研究院举办中国宗教研究工作坊(第2期),专家学者围绕“长安宗教与中国宗教研究方法”这一主题,共同探讨中国宗教研究学术前沿问题,探索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宗教研究话语体系。
古代长安宗教内容丰富,历史悠久,影响深远,除了源远流长的宗法性宗教和土生土长的道教外,还有诸多外来宗教不断汇入。唐贞观九年(635年),景教徒阿罗本到达长安,唐太宗命中书令房玄龄迎于西郊,这是第一位来华的基督宗教传教士。据载,后来景教“法流十道,寺满百城”。651年,第三任哈里发使节到达长安,见唐高宗,介绍哈里发国家习俗和伊斯兰教情况。之后,随着来华穆斯林商人增多,中国出现“蕃客”“蕃坊”。祆教、摩尼教等也在北朝和唐代相继传入长安。而此时,长安已成为中国佛教的中心。唐都长安书写了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华丽篇章,有力证明了“中华文明是在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形成的开放体系”。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中国宗教研究的学术旗帜,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于中国宗教研究。要挖掘历史、把握当代,从中国宗教的历史和实际出发,借鉴文化意义上的“长安”,研究中国的宗教关系以及中国宗教特有的气质,使中国宗教研究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普遍意义,进一步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宗教中国化。
北京大学宗教文化研究院院长张志刚在发言中说,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宗教研究的历史说明,中国宗教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需要重新反思。目前,宗教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主要是由西方学者提出来的,但是,西方学者所提出的理论受制于他们所处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因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要有分析、有鉴别,适用的就拿来用,不适用的就不要生搬硬套”。研究中国宗教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概念、理论、方法,需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出发,在方法论上反思和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研究理论。
其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中国宗教研究的学术旗帜,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宗教研究当中的指导地位。但是,“对待马克思主义,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什么都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语录来说话,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说过的就不能说,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要从现实中国的历史、社会和现实来研究、解释中国宗教的现象及其问题。
其二,对中国宗教要有科学的整体判断。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当今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科学判断中国宗教的性质与作用。
其三,中国宗教丰富多彩。中国文化是开放包容的,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能够容纳多种宗教的国家。五大宗教中,只有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外来的。如果再加上大量的民间信仰,整个中国的宗教格局可以说是丰富多彩的,这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
其四,中国文化的真精神是人文精神。中国文化重道德、重伦理,中国宗教文化传统因此也表现出强烈的伦理与人道精神。中国宗教研究应置于这一文化主流传统之中。
其五,要重视宗教中国化的义理研究。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要着眼于世界宗教史和中国宗教史。历史所证实的各大宗教传统的“本土化”“民族化”和“处境化”共相,无疑意味着“宗教中国化”是符合普遍规律的。
陕西师范大学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吕建福说,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信仰宗教,但是要跟宗教打交道,所以必须研究宗教,不仅研究它的历史、社会、文化,还要研究现实问题。而研究中国宗教必须结合中国实际,不能用完全西方的概念去研究。在中国历史上,宗教就是一种“教化”,儒道释三教关系不只是宗教关系,而是更高层次上的文化关系。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原所长樊光春在题为“从道教的起源看中国传统宗教的定义与存在模式”的发言中,勾勒了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宗教存在的形态,并说明了中国传统的、本土的宗教的特色:儒教和道教共同源于远古的敬天、法祖观念,后来的儒道释三教合流,在于三者的社会功能各有侧重,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应在把握中国宗教这些特性的基础上重新定义“宗教”,并建立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宗教学话语体系。
西北大学玄奘研究院院长李利安提炼出古代长安多元宗教并存的模式。他认为,从全球的宗教文化板块来看,基督宗教是一个文化板块,伊斯兰教是一个文化板块,印度教又是一个文化板块。这三个宗教文化板块的宗教关系与中国宗教文化区的完全不一样。前者表现出“一教独大”,而中国宗教文化区在历史上则表现为“多教并存,多元一体”。回到唐时的长安宗教,有助于对中国宗教关系的历史有更清晰的认识,也有利于反思中国宗教研究,有利于重建中国宗教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
唐时的长安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外来宗教文化传入并得到广泛传播,见证了不同宗教在中华大地上多元并存关系的复杂历史,形成了“多元一体”这一完整的中国式宗教关系模型。
一是相依互补。儒家以关注和建构人的社会性为出发点,强调人的角色定位与价值承担,重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治世的文化;道家关注和尊重人的自然性,强调生命与生活的自然之道,并以自然性来建构人的生命特性和生存原则,深化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长于治身的文化;佛家关注人的精神,强调心灵的净化和精神的独立,重在应对人的身心关系,是一种长于治心的文化。儒道释三教分工协作、互补一体,形成彼此依存、圆融一体的文化关系。
二是相处不争。这一模式体现为伊斯兰教与儒释道的并存模式。外来的、难以直接融合的宗教文化努力追求与本土文化相通,彼此不争、并存。
三是依附并存。主流宗教对非主流地位的宗教持续不断的渗透和引导,非主流宗教则在底层社会自由地发展,并成为主流宗教得以在底层扎根的肥沃土壤。这种模式在历史上体现为民间宗教、民间信仰依附儒释道三教而形成的并存关系。
长安宗教的历史证明,在宗教多元并存的背景下,游离于本土的文化圆融呼应体系之外,并难以寻找到有效的文化适应途径的宗教,最终很难真正扎根中国。比如,祆教、摩尼教等,其命运走向便是最后被迫退出古代长安的宗教文化舞台。
西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王雪梅认为,长安佛教是印度佛教、中国佛教、东亚佛教深度交涉的地方。佛教作为外来的宗教文化,在长安这个场域,最终转化为中国佛教,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安宗教的历史演进彰显了中华文化包容开放的精神,体现出中国宗教的发展脉络,是一笔值得挖掘的宝贵历史财富,有助于再度启发宗教中国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伊斯兰教研究室主任李林认为,三教会通的格局主要是在长安奠定的。新时代新气象,从长安再出发,反思长安宗教关系,有助于形成以中华传统文化为基础的“五教同光,五教同辉”的“五教会通”的格局。
历史上,从三教相争到三教会通,其背后的机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主义精神。伊斯兰教和基督宗教的创世说,都认为这个世界是神创的,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创世的并不是神而是神话式的人物,它是“神人”,是人的形象,比如盘古开天辟地,人承担了神的一些角色。这是一种主张“天人一体、天人同构”的文化。这种文化因此可以容纳诸教,乃至创生诸教。中国人对宗教传统的理解是宗教是劝人向善的,不是人为神服务,而是神为人服务,也即“神道设教”。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宗教“礼法化”,也就是说,宗教先要符合社会的需要,然后才能成为宗教;信徒要先做人再修道。礼法讲的“三纲五常”,是宗教首先要践行的,践行好了,宗教才能在中国生根。中国伊斯兰教因此把“五功”比附为儒家的“五伦”。(文:谢志斌、记者:蓝希峰)
(来源:2019年6月25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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