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同的善与全球贫困的伦理学:一种儒家视角》一文凸显了缺失平等权利观念的儒家伦理的狭隘及特权的本性,即儒家“超越等差之爱”的“仁”的“推扩”本能地产生了一种狭隘的自我封闭,形成了一个在亲缘、亲密关系范围内的环形回路,对外界个体产生了屏蔽。儒家的“仁”与权利观念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共存的,所需要的是界定二者各自运行的空间。在非道德领域及拥有相同道德权重的境况下,运用儒家的“仁”,即亲缘、亲密关系的优先性,对家庭、亲戚和朋友关系成员的诉求优先满足是可允许的。这是儒家“仁”的运行空间。在拥有不同道德权重的境况中,主体的选择需要优先满足道德权重较大一方的道德诉求。这是权利的运行空间。
关键词:儒家;正义;权利;道德权重
作者:全林强,厦门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期刊:2019年第5期《哲学分析》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东亚儒学视域中的人心道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BZX071)。
附件:儒家正义理论如何可能?.pdf
(编辑:许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