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物联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驱动下,人工智能在当代呈现突进之势——人机协同、人机边界被持续深度探索,跨界融合、群智开放等新特征,既意味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质变式升级,也预见着人类社会即将经受重大变革。毫无疑问,人工智能的出现替代了繁琐重复的机械化劳动而加速了信息革命升级。人们在尖端技术与繁华物质的协助之下,节省了体力精力,赢取了部分自由,带来了许多便利。
受《道德经》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中华文明自古奠定了“以道为本、以术为末、术为道用”的文化格局。其认为“术有限而道无穷”,若文明的发展方向仅局限于术的范畴,或将趋于穷竭。《道德经》以道为尊的文化观始终在提点世人,术的发展应当符合于人伦、社会、自然乃至宇宙的根本规律,从道家看来即是“与道相应”,由此才能保障其积极功效,并抑制其消极影响。
按照《道德经》中有关道与术的归类,现阶段的人工智能技术多落归于“术”的范畴。然而,带来诸多便利的人工智能在未来发展中如若不注重对自然和社会规律,即“道”的关照,便可能造成“重术轻道”——重技术而轻根本的局面,并带来诸多新形式的冲突。笔者认为,《道德经》中提供了三个方面的启示,可以作为辅助人工智能发展的基本科学伦理,助益这一新技术在真正有益且可控的范围内造福人类。
首先,在对人根本特质的探究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要防范仅着眼于模拟人类的声、色、耳、目和思维等感官范畴,而忽视人类还存在精神、文化、道德伦理等更深邃丰富的层次。《道德经》云:“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老子认为,虽然大道就在耳、目、触的当前,但人们无法从感官思维功能角度对“道”进行解剖、分析而产生正确理解。诚然,人工智能在学习和模仿人类感官及思维识别事物的方式方面有其合理精妙之处,能够为人类提供便利。但如果人们对色身诸根乃至对心的理解逐渐工具化,甚至对各种事物的判断和决策都要依赖于“高效率”的机器等工具,甚至到了相信机器胜于自身,甘愿让机器统领生活,自身反成附属品的地步,当会导致人们逐步丧失对外境的把握能力。古云:“君子以心导耳目,小人以耳目导心”,大道的方向是让人将散乱于色身的诸根和思维议论的用心“混而为一”,让人对自身贪着、追逐外境的习惯加以审视,归心于一,由此找到心与物关系的调和之道。此为人工智能的发展不可忽视的科学伦理之一。
其次,人工智能虽大大提高了商品买卖的质量和便利程度,但被一些不良商家滥用,以激发消费者过度消费的现象同样值得关注。诚然,人工智能开启了个性化定制的消费时代,实现了针对每个消费者需求的精准推送与服务,大幅挖掘了居民消费潜力,创造了诸多经济价值,但与此同时,面对人工智能创造的海量信息,人们有限的精力也被大大损耗。比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利用移动客户端收集大众的消费、阅读、娱乐等行为习惯信息,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向使用者推送关联资讯,使人们日益沉浸在机器打造的自我世界里,放逐不经审视的欲望,承受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而聋,五味令人口爽”的苦果而不知其害。对于这种迷心于物、逐欲不止的情况,老子建议应以“为腹不为目”的眼光,重新审视自身过多的“想要”和实际的“需要”之间的差异,警惕被欲望所主导,重新做回生活的主宰。此为人工智能发展不可忽视的科学伦理之二。
再次,知识不等于智慧,人类利用人工智能探索“全知全能”的终极之道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导引。机器有“智”不假,然其能否发展为“全知全能之道”尚存争议。以《道德经》的视角分析,人工智能试图具备的“大机”“大用”,或许唯有在“无为”和“无用”中生发而来。如果人工智能的发展脱离了对于自然、社会、哲学和道德的深入探究理解,而仅停留在技术层面,则人工智能之“智”多半只是以蠡测海的“强求之知”。在《道德经》看来,强知则有谬,谬则有所不知,既有所不知,则知不极矣。对于如何避免强知所带来的过咎和缺憾,《道德经》教导世人应采取“知白守黑”的态度。憨山大师《道德经解》云:“圣人智包天地,明并日月,而不自用其知。所谓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故曰知其白,守其黑。由其真知而不用其知,故无强知之过谬,故可为天下式。”穷尽智慧要有敢于忘知、忘我的胸襟。倘若停留在“非弘道以利物,唯饰智以惊愚”的有限目的中,则人们与“全知全能”的道用就还相距甚远,甚至还将继续承受科技发展“重术轻道”带来的弊端。此为人工智能发展不可忽视的科学伦理之三。
人工智能时代,如若缺乏对“重术轻道”的反思,在发展当下具体事务的同时,忽略对于人文、自然乃至宇宙根本规律的关照,则可能异化出“以物驭人、以术御道”的取向。《道德经》提醒世人,“揣而锐之,不可长保”“有为太过,必反失之”,其宏达辩证的宇宙人生视域,或可为人工智能的发展路径提供有益的参考。
(作者:韦欣系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向宁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来源:《中国宗教》2019年第10期)
(编辑:许津然)
1.来源未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世界宗教研究所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2.文章来源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世界宗教研究所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永久域名:iwr.cass.cnE-Mail:zjxsw@cass.org.cn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京ICP备050727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