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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峰:基督教为什么要中国化?

来源:2014年10月23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时间:2014-10-23

基督教为什么要中国化?基督教中国化的必要性在哪里?有观点认为基督教没有必要中国化,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基督教是一种普世性的信仰,它拥有超越于任何特定文化及社会脉络的信仰义理、教义仪轨,对于基督事件的坚守及历代教会大公会议确立的信条,成就了基督教“所以称为基督教”以及其生存发展的充分条件。基督教在任何社会、文化处境中的本土化、本色化都不免有“画蛇添足”之嫌,甚至会受到创立“异端邪说”之指控。在这一观点看来,“基督教”只能“在中国”,而绝不能称为“中国的基督教”。

 

还有人认为基督教没有必要中国化,他们的论据与前者正相反,认为基督教在任何一种特定的文化处境及社会环境中,只要存在,必然要采用特定的文化来表现,必然要契合所在社会的脉络,无论是文化适应还是社会适应都是基督教本有、应有、实有之内涵,所以基督教的“中国化”至多只是一种过程性描述,而不具有任何理论及实践意义,尤其没有必要人为地推动这一似乎具有“必然性”、“规律性”、“不可逆性”的工作。

 

还有传统文化的狂热追随者、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及当代的机械唯物论者反对基督教的中国化。他们认为,基督教的中国化无异于做基督教的“传教士”。基督教中国化没有必要,而且还要坚决抵制。

 

上述观点一方面忽视了基督教“普世性”与“本土性”(即中国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另一方面同时否定了基督教本土化这一看似自然的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参与及作用;更不幸的是将“基督教中国化”与“中国基督教化”混为一谈。

 

首先,绝对普世性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无论是思想、理论还是文化、风尚,包括各种“主义”和“信仰”都有其产生、存在、发展的特定背景。基督教也不例外,基督徒们宣称他们所信仰的上帝是全能的、基督是万民的主、基督事件是拥有普世信奉价值的,殊不知基督教核心信条自身便具犹太信仰的遗存,基督教的《圣经》深受“两希”(古希腊、古希伯来)文化的影响,历时1600多年,直到公元2世纪末叶,才最终形成正典雏形,之后又迟至公元397年第三次迦太基大公会议,各地主教们才共同承认今天通行的27本《新约》书卷为正典。同样,很多基督徒恪守的宗教节日、礼仪也非基督教自有的,它们多来自“异教徒”的文化背景,甚至连圣诞节也可追溯到罗马人崇拜太阳神的节日。无可否认,“传福音给万民听”让基督教拥有了普世传播的倾向和特征,但这种普世倾向必须与特定的文化、特定的社会脉络相互结合才能产生效力,否则这种宣称为“普世性”的存在只能成为一种“特殊另类”,只是徒有“普世”之名。因此,普世性是建立在特殊性、即本土化之上的,建立在中国的社会文化处境中,即基督教的“中国化”。中国基督徒应该有其解读基督事件、诠释基督教经典、表达基督崇拜的独特角度、方式。

 

其次,中国化确实是基督教在华立足、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然、本有之过程。但这一过程绝不是完全出于无意,信徒们在信仰过程中对于教义教理进行适合其理解、思维方式的诠释,并在一些场合采用中国化的敬拜礼仪,看似偶尔出于社会文化背景造就的“自然”,但这一“自然而然”的过程实际上酝酿于无数基督徒思想家、宗教实践家乃至宗教艺术家的出于“有意”的大胆尝试。佛教的中国化离不开安世高、竺法护、鸠摩罗什、真谛、菩提流支、达摩笈多、玄奘等历代译经家带有时代特征、融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努力,离不开各代释经家基于自己时代文化及理解的佛经解读,离不开他们对“道”、“理”、“心”、“性”范畴的阐释及研究。正是在此过程中开辟了“明心见性、见性成佛”、“顿悟成佛”的中国佛教路径,逐渐形成了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唯识宗、律宗、华严宗、净土宗、禅宗等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同样,用汉语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来翻译、撰写伊斯兰教著作,也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重要路径。明末王岱舆的《正教真诠》、刘智的《天方性理》、马注的《清真指南》和马德新的《四典要会》便是此中代表作。这些汉语论著在某种程度上构造了中国伊斯兰教的思想体系。与此同时,结合中国历史与封建家族特征而形成的教坊制、门宦制,作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结果显现的同时,也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传承提供了重要载体。与佛教和伊斯兰教的中国化相比,基督教中国化之路虽有荆棘坎坷,但自唐代景教开始便布满景静“以佛道释耶”、利子“以儒释耶”的足迹,也有赵紫宸、谢扶雅、倪柝声、贾玉铭、吴耀宗等人对于中国神学的构建努力,这一切均含纳于中国基督教当前的体制建构、神学思想中,而此过程又与基督教所处的社会背景的影响及我国政府相关宗教政策的引导息息相关。基督教的中国化有其历史必然性,在此过程中人为的因素无疑在影响这一进程。

 

再次,基督教中国化的目的不是为了基督教在中国社会的广泛传播,而是为了其良性的存在、和谐的存在。中国基督徒已经达到2305万,而且尚在持续增长之中。引导这一庞大的信徒群体参与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来,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其关键点在于消除基督教及信徒与中国社会中政治、经济、文化、个体身份中的隔阂,达到一种政治、思维方式、文化等层面的相互认同,而不是相反,将其作为和谐社会的“异类分子”排除在外。

 

可以说,基督教的中国化是基督教与中国社会、中华民族、中国传统文化和谐共处的关键环节,它不但必要,而且从基督教信仰与中国社会的关系来说,这项任务还十分紧迫。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来源:2014819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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