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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筠:坚持以“导”的理念做好宗教工作 加强“导”的制度建设 提升“导”的能力——新时代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之“导”的思考    2024年1月31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宗教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是党治国理政必须做好的重大工作。”(《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第565页,人民出版社,2023年4月版)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九个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宗教工作的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工作主线,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创新发展。

宗教中国化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动态历史发展进程,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华文明、中华传统文化、当代中华优秀文化与宗教的关系, 要以坚持“两个结合”为根本遵循,发挥和运用好中华文化浸润机制,提高“导”的体系建设,顺应“和”的规律,发挥“润”的作用,形成“化”的效果和目标,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新时代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解决谁来化、化什么和怎么化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实践路径的重点是需要进一步在“导”上下功夫,加强以“导”的理念为核心的系统建设,加强“导”的体系机制建设,以“导”的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系统合力,推动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在2021年12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以导的理念做好宗教工作,运用思想教育、文化引领、政策指导、行政管理、法律治理等手段,开展系统治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第566页,人民出版社,2023年4月版)“导”就是坚持以“导”的理念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导”的体 系建设,不断提升“导”的能力。这包括以“导”的理念为指导,加强“导”的政治思想体系建设、加强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方针指导的宣传阐释体系建设、加强价值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层面的宗教治理体系建设和加强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以这几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相互推动,形成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指导系统体系,导之以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

 

一、加强思想层面的政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宗教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特征,要把握好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关系,要从政治高度思考和推进宗教工作在和谐稳定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第183页,人民出版社,2023年4月版)因此,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必须加强思想层面的政治体系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九个必须”为根本遵循,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不断推进新时代宗教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关键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我们要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实践特性和开放特性,着眼于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宗教问题,善于总结宗教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

 

二、加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宣传和阐释体系建设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第566页,人民出版社,2023年4月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基本原则、根本方向和目的。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宣传、阐释党的宗教政策,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宣传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导”为根本指向,“因教施策”与树典型、交流经验并举,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阐释,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三、加强价值体系层面的文化引领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这“两个结合”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党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规律性认识,是我们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关键,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关键。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当代中华优秀文化与宗教的关系。对此,要运用中华文化浸润机制,坚持“两个结合”,以优秀中华文化浸润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宗教取得长足发展,更加有力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必须认识到宗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历史进程,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发展进步,需要宗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需要与不断发展着的社会与时俱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定会存在着一个不断调整、变革和适应的过程。因此,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在价值观体系层面,以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信教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历史经验表明,中国传统文化在进行文化整合时的一个重要机制——“文化浸润”机制。中国传统文化对不同文化系统的影响和吸纳,虽然也有狂风暴雨式的文化对冲,但更多的时候是春雨润地无声的潜移默化。狂风暴雨虽然摧枯拉朽,但也会带来泥石流等灾害;而“浸润”机制中的春雨和土地是一种外在育新环境的营造,嫩芽(新的生命)则在春雨后破土而出。很多例子表明,外来的宗教在中华文明的沃土中,逐渐发展演变,成为中国宗教的一个组成部分。(参考郑筱筠《历史必然性与文化创新性——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思考》,《世界宗教文化》2020年第6期)宗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呈现出波浪式的发展,每一波的发展都使宗教文化为整体的中国社会文化增添新的文化元素和文化积淀,同时又为下一波的宗教中国化提供了背景、土壤和经验。因此,宗教中国化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中华传统文化不断浸润的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是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层面引领思想,加强思想引领,加强公民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因此,加强价值体系层面的文化引领体系建设,需要坚持“两个结合”,充分发挥中华文化浸润机制,以优秀中华文化浸润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四、加强法律法规层面高质量发展的宗教治理体系建设

我国在宗教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既有国家政策法规层面的不断完善,又有宗教内部系统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更有社会治理体系层面的不断探索经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积极提升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为宗教治理和国家治理的根本。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法治化体系,如何提升宗教治理体系建设水平,都是目前我国宗教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说清什么是宗教治理,需要说清楚“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宗教治理是属于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从社会事务的角度而言,宗教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部分。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体系,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与此同时,宗教的社会属性凸显,有信仰群体、有宗教组织、有宗教经济支撑、有信仰活动场所,有其深厚的社会发展基础和独特的管理体系。经过几十年的积极努力和探索实践,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宗教事务立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成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宪法外,中国现有涉及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数十部,具体规范宗教事务的行政法规2部、部门规章13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70余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的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法律法规层面高质量发展的宗教治理体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题中应有之意。就新时代“导”的法律法规层面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而言,宗教治理既需要从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治理、需要从法治化层面的依法治理、需要从宗教内部体系对宗教进行源头治理,更需要从社会层面对宗教进行综合治理。因此,宗教治理体系的国家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这四个原则是有机互动、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是进行宗教治理应该坚持的原则和行动指南,是宗教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体系之关系的体现。(参考郑筱筠《关于在国家治理体系进程中的宗教治理体系建设之思考》,《世界宗教研究》2019年第5期)在宗教治理原则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宗教事务法治的体制机制,形成系统治理合力,不断提升宗教法治“导”的能力。

 

五、加强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内容各有侧重,但都有内在联系,相辅相成,是新时代宗教工作格局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实施进程中,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重点突破,要建立内在沟通协调机制。这是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意义重大,这既是不断开创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繁荣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历史经验表明,宗教中国化既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动态发展历史进程,更是中华文化不断育新的浸润过程。我国当代宗教文化体系作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坚持“两个结合”,必须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推动宗教工作创新发展,需要发挥系统治理的作用和功能,方能不断发挥“导”的作用,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

因此,“导”就是加强以“导”的理念为核心的系统建设,加强“导”的体系机制建设,以“导”的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系统合力,推动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体而言,“导”就是通过运用思想教育、文化引领、政策指导、行政管理、法律治理等手段加强制度体系的建设,把宗教“导”向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向,包括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相适应。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以“导”的理念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导”的体系建设需要加强思想层面的政治体系建设、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宣传阐释体系、价值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层面的宗教治理体系建设和加强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等体制机制建设,以“导”的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系统合力,推动系统治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从而“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不断开创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格局。

 

 

作者郑筱筠为中国社科院宗教研究智库副理事长;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宗教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重大工程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工作理论研究与阐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编号:20@WTS005、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微言宗教》2023年第5期,2024年1月26日“微言宗教”公众号

 

(编辑:许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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