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种种原因,当代宗教研究始终是一块空白,谈不上有计划、有系统、有深度的学术研究。非但如此,在不短的时期内,宗教研究,特别是当代中国宗教研究,竟然成为一个禁区,令人不敢染指。这种研究,严格说来,是在世界宗教研究所成立以后才开始的。1961年1月23日,毛泽东主席明确提出:“我赞成有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宗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1]1963年12月30日,他在一个文件上写下一段重要批示,对于“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对于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的世界三大宗教“我们却没有知识”等现象,表示不满。遵照这一重要批示精神,周恩来亲自领导筹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宗教研究机构——世界宗教研究所;并明确指出,我们不仅要研究各种宗教的历史、理论、现状,而且要深入地研究各种宗教的教理、教派、教义,要真正地懂得宗教。[2]当然,那时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创建还处于保密阶段,所名以及所址不对外公布,对外通讯地址只写“XXXX信箱”。
从1964年建所至今,46年来的实践证明,当年党中央关于成立世界宗教研究所、加强宗教研究的重要决策,是正确的;它开启了我国宗教研究禁区的大门,为我国宗教研究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学术平台。遗憾的是,刚刚成立的世界宗教所还未能开展工作,就被突如其来的“文革”运动“横扫”到干校去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宗教研究事业的春天到来了。我就是在这股春风的吹拂下,结束了10年的动荡生活,在1978年9月底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原单位,不过它已不叫“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而是改称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我走进的也不是大学毕业后分配的文学所,而是世界宗教所。
一、服务大局,拨乱反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作贡献
“文革”结束,百废待举,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下大力气进行拨乱反正的工作,全面恢复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民族、宗教领域也如此,党中央为恢复宗教信仰政策作了大量工作,我所研究工作者也为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进所不久,我发现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将我招收入所的人事干部雷中庆,后来才知道,他和几位同事奉命与中央统战部的同志一起到云南调研去了。回来后,曾向全所作过一次调研汇报,雷中庆将沙甸事件的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明确提出那是“四人帮”及其在云南的代理人一手制造出来的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严重地践踏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给当地的军民团结、民族团结造成极大伤害,给党的事业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失。此后不久,在《人民日报》上,我见到置于头版下方的一则战地通讯报道说,得到平反昭雪的沙甸回民担架队主动到前线支援、慰问曾与他们发生矛盾冲突的部队,奏响一曲军民团结的凯歌。2008年秋,我应邀到云南讲座,曾顺访沙甸,当地早已富裕起来的回族老乡告诉我,他们念念不忘当年向中央仗义执言的宗教所雷中庆同志,请我代他们向这位汉族同乡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世纪80年代初,刚刚进所不久的于本源同志应邀与北京市民委及其他几个单位的同志一道,对北京市天主教堂的政策落实进行调研,写出有关北堂应尽快归还宗教界的建议;与此同时,他们还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一些天主教家庭进行调研,对其政治态度、生活状况等各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与分析,提出开放天主教北堂的建议。他们的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得到落实。北京市天主教界以及广大天主教徒深受鼓舞,奔走相告,额手称庆,齐声赞颂党的宗教政策英明伟大。后来,在傅铁山大主教的率领下,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经受住种种严峻考验,关键时刻顶得住、站得出,坚定不移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傅铁山大主教本人也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荣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继十世班禅大师、赵朴初、丁光训之后,成为国家领导层中的又一位宗教界代表人士。
这两件事对我思想上触动极大,影响极为深刻,使我深深地感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极端重要性,我们从事宗教研究一定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而不是相反。
二、深入实践,深入群众,唯真唯实地开展调研工作
长期以来,我国宗教理论界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严重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很多宗教理论工作者,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实际缺乏基本的了解和认知,往往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马克思语录出发,对导师们的话断章取义,进行简单的“逻辑推理”,提出一系列所谓“重要的宗教学理论框架”和“对宗教本质的批判”;另一方面,他们在自己研究宗教的过程中,眼里只有上帝或神,却唯独没有信教群众。因此,在他们的头脑中,认定宗教永恒不变的本质就是其消极性、麻醉性、排他性、欺骗性、反动性;而信教群众都是一群目不敢视五色,耳不敢听五声,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和思想僵化的芸芸众生。在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形势下,特别是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的鼓舞下,广大宗教理论工作者认识到这一致命弱点,纷纷走出书斋,走向信教群众中间,走向宗教实践当中,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广大宗教工作者学习,写出一批极富新意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从而使我国当代宗教研究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
最早进行宗教调研的是上海社科院宗教所和南京大学宗教所的同志们。在罗竹风、萧志恬同志的领导下,上海宗教所的同志们在进行“六五”国家重点课题“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研究时,彻底摒弃了以前一开头就在“鸦片”上做文章的做法,重新学习革命导师有关宗教的各种论述,联系导师们发表这些论述的时代背景和实际情况,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同时,勇敢地走出科研所大门,到全国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一些城市和乡村,到宗教现象最活跃的地区去,到宗教事务工作者当中去,到信教群众当中去,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宗教在政治、经济、教制、思想、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变化,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的特点、规律、作用及对策实事求是地进行探讨。在调研的基础上,他们写出一批很好的调研报告、对策性建议和评论文章,写出一批富有新意的论文和专著,如罗竹风主编的《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1987年4月),罗竹风主编、陈泽民任副主编的《宗教通史简编》(1990年11月)、《宗教学概论》(1991年12月),萧志恬的《当代中国宗教问题的思考》(1994年9月)等。1979年,南京大学宗教所主办的内部未定稿性质的刊物《宗教》创刊;1982年3月,上海市宗教学会与上海社科院宗教所合作创办内部学术刊物《宗教问题探索》。这两种学术期刊,集中发表一批最新的学术调研报告、论文和资料,对于开展学术交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事求是研究我国当代宗教问题,起了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初,为加强宗教现状研究,我所筹建当代宗教研究室,抽调曹琦、于本源、彭耀等同志负责该项工作。他们积极主动地与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宗教局、全国政协宗教委员会、公安部、团中央以及各大宗教团体、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取得联系,相互交流,开展合作,加强现状调研工作。不久,在所党委领导下,当代室成立了“改革开放与农村宗教问题”课题组,其成员既有本所科研人员,也有我院从事社会学研究的科研人员,更有长期从事宗教事务的干部。1988-1991年,课题组先后多次组织到天津、河南、福建、浙江等省市进行田野调查,并陆续写出内部研究资料《天津市农村天主教现状与思考》、《河南省宗教现状调研报告》、《闽浙两省宗教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等多份调研报告。这是与以往那些从理论到理论的学术研究迥然不同的新的研究方法。其新意主要在于:第一,这是一个全新的学者队伍组合,既有我所宗教理论专家,又有我院社会学家和长期从事宗教事务工作的同志。第二,调研组成立伊始就明确宣布,全部调研工作中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全凭事实说话。第三,采用抽样调研问卷和座谈访问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要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和价值判断。第四,抽样调研问卷分为三种,分别对农村信教群众情况、爱国神职人员情况、农村宗教工作状况进行调研,每一种问卷发放100份,回收率在92%-100%之间;然后,请有关部门协助,对这些回收的问卷进行计算机处理。这种方法在我所以前是从未采用过的。第五,调研成果新意迭出,对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我党提出的“宗教五性论”给予充分肯定和更深层次的重新论证;对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论证;明确指出当前仍严重存在于干部队伍中极“左”思想的种种表现以及造成这些现象的社会原因,提出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和建议;明确提出要把宗教信仰与政治问题分开,把宗教信仰与教徒的具体行为分开的对策建议;提出要大力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的建议;提出正确处理天主教地下势力问题的建议等。这些与以往迥然不同的调研报告受到院、所党委和学术界、宗教界、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积极肯定,其中一部分还获得我院首届优秀科研成果奖。
与此同时,当代宗教室还主办了一系列学术研讨会,邀请宗教工作者和学术界、宗教界学者坐在一起对我国当代宗教现状进行研讨,加强了三支队伍的相互了解与交流,取得了一些极富新意的成果。
更具重要意义的是,这些调研活动及学术成果将我所以前留给外界的那种极“左”印象一扫而空,为我所争取到了一大批宗教学术理论界、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好朋友。公安部一局李成栋局长和蒋嘉森同志接受邀请,分别兼任当代室的研究员和副研究员,与我们一起承担课题,一起进行调研工作。
20世纪80-90年代后期,彭耀、我以及李金榜等其他几位同志,曾先后应邀参加一年一度的“两会”简报组工作,在为全国政协宗教界委员服务的过程中,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深了彼此的相互了解、信任与友情。当时,赵朴初、丁光训、沈遐熙、安士伟、马贤、黎遇航、闵智亭、张继禹、宗怀德、傅铁山、刘柏年、王良佐、贡唐仓、罗冠宗等五大宗教的领袖们,与我们的关系都特别好,为我们开展调研工作提供了很多方便与帮助。每当新年或新春来临之际,我都会收到赵朴初先生亲笔签名的贺卡,直至他老人家逝世为止,这令我特别感动。各大宗教团体的报纸杂志,如《中国穆斯林》、《中国道教》、《宗教》、《天风》以及中国佛教协会的《研究动态》、《教务通讯》等,都无偿地定期寄送给我们,供我们参考。凡此种种,都为我们进行当代宗教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平台和基础。
走过大约十几年的筹备期,1993年,经院、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当代宗教研究室正式成立,彭耀和我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
三、立足全局,对全国宗教形势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
1992年秋,我院成立以副院长江流以及陆学艺、单天伦为主编的“社会蓝皮书课题组”,对全国社会形势进行科学分析与预测。受所党委委派,我参加该课题组,负责宗教形势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当时,参加该课题组的还有国务院宗教局的副局长宛耀宾、中央统战部政策研究室的胡安。在课题组召开的第一次全体成员研讨会上,老宛向大会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宗教形势,明确提出,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在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中,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这是相当不容易的,是我党长期以来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结果,也充分说明我国当代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政治上是值得信赖的,是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我国当前宗教形势从总体上、主流上说是很好的,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他的讲话对我从整体上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宗教形势、正确认识和评估爱国宗教界与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宗教政策极有帮助。后来,我和胡安多次找他讨论,他对当前我国的宗教形势、宗教工作与宗教政策条分缕析,逐一道来,令我深受教益。
在老宛的指导下,我和胡安共同起草了《1992-1993年宗教状况的分析与预测》。报告中,我们充分肯定1992年全国宗教状况是正常的、稳定的;重点分析了新形势下我国宗教内部发生的某些变化;分析了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1993年宗教发展趋势的预测和若干政策建议。我们提出,要进一步贯彻宗教政策,提高广大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政策水平,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素质和执行宗教政策自觉性;要加快宗教立法,使中国宗教活动纳入较完备的法律体系;要进一步帮助和支持爱国宗教团体,落实好宗教房产政策,支持他们在三自爱国的原则下办好教务;要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特别是西北、西南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问题,西藏对分裂集团的斗争问题,东北地区“韩人教会”问题等。
写出初稿后,我们与时任中央统战部二局局长的叶小文、国务院宗教局副局长宛耀宾等领导开会研究修改,得到他们的充分肯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以“社会蓝皮书”的形式发表的关于我国宗教形势的第一篇年度报告,获得社会上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国外媒体和宗教界也对之异常关注。
这一工作我们一直做了五年,除上述报告外,又相继写出《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1994年的宗教状况》、《1995年中国宗教状况》、《1996年宗教形势分析与对策建议》等。针对1992-1993年间部分媒体多次出现伤害穆斯林民族、宗教感情的现象,我们提出建议:必须形成尊重穆斯林特点和习俗的社会风气,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区分和处理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和宗教问题,因宗教问题引起的群众性大规模冲突发生时,要坚持按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去解决,加强正面引导,说服教育,协商解决,而不应把群众性行为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坏人的敌对行为混为一谈,用专政手段把广大群众推到对立面上,使矛盾激化并上升为对抗性矛盾,令亲者痛仇者快。要弘扬伊斯兰教教义中努力生产、发展经济的思想和“爱国”、“和平”、“宽恕”的宗教道德,引导穆斯林努力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改善生活,提高文化;塑造穆斯林开放、宽容的心理素质。要做好宗教上层人士的工作,加强宗教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于宗教上层人士,“既要尊重、团结他们,对他们给予适当的照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又要给予适当的教育、帮助,不可一味姑息迁就,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针对个别地方颁布的某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文件和地方法规有严重违反宪法精神的现象,我们提出,“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对地方颁布的有关宗教问题的法规、文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违宪的法规和文件,“一律收回、停止执行、予以纠正”,避免给党和国家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给境内外敌对势力以攻击我们的口实。关于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我们提出,引导相适应少不了外因条件和内因依据。外因条件很多,但最主要的一点是政府对宗教的积极正确的引导,政府积极创造的适合宗教正常发展变化的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我们建议:政府宗教工作干部应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研究宗教的教理、教制、教产情况,真正了解宗教,懂得宗教,切实了解中国现有各大宗教中有哪些能够经过引导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哪些则属于不符合时代要求需要加以扬弃的。只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才有可能及时、准确地对宗教进行积极引导。不敢引导、不愿引导、不会引导的现象目前比较普遍,亟待克服。”我们提出:“宗教内部蕴藏的变革力量,是实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本内因。无此内因,外部力量再大也无济于事。”“在教职人员中,特别是在高层次的宗教领袖中,建设适应现代社会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神学理论体系工作还任重道远,现在不过是刚刚起步阶段。从内部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一大批既精通经典教义又具备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既有虔诚笃定信仰又通晓时事政治的全才。这样的人才,目前在各宗教中都是凤毛麟角,尚未形成队伍。如何培养宗教界的人才问题,在今日格外突出。换句话说,宗教人才的匮乏是当今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突出的不适应。”我们还特别强调宗教学术理论界参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性以及他们目前的困境。我们撰写的年度报告先后被境外宗教界和媒体译成英文在国外转载,对客观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四、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撰写当代宗教理论文章
过去,一些同志受极左思想影响,认为不能坐等宗教自行消亡,而应主动向宗教进攻,因为宗教神学的“符咒”不打倒,四个现代化只能是一句空话。他们认为,宗教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批判宗教神学、宣传无神论,提出:“我们在宗教学研究战线上从事理论工作和实际工作的同志们,在批判宗教神学和信仰主义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从各方面深入批判宗教神学和一切形式的信仰主义”,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打碎宗教神学思想的精神枷锁。[3]
经过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上述观点遭到批评与否定。我们逐渐认识到,当代宗教研究的主要任务不是同宗教作斗争,不是对宗教进行“革命大批判”,更不是要消灭宗教,而是要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任务,使研究工作有利于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和谐关系,不断巩固与扩大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进而将他们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心参加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在院、所两级党委的领导下,我们为服务大局、正确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撰写了一批理论性文章,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1996年11月,全国社科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在山西大同召开。为此,院党组书记王忍之同志要求我所撰写一篇名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章。所党委书记吴云贵将任务交给了我。撰写这篇文章是要考验作者学术胆量和勇气的,因为这个题目本身与我所一些学术权威的观点就是格格不入的。
长期以来,“宗教鸦片论”、“宗教残余论”对我所以及整个学术界的影响颇深。这种理论认为,宗教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残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本质并未改变,宗教作为颠倒世界观的本质没有变,谬误不会变为真理;天国的幻想永远是对人民意志的麻醉,对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改造客观世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产生消极的影响。”[4]“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体系之中,没有宗教的任何地位。宗教作为历史的产物将继续存在,但对于社会主义社会而言,却始终只是多余之物。”[5]
与此相联系的还有两种观点:一个是所谓“没有人民自己的宗教”。按照这一观点,“宗教于人民是有害的东西,而不是‘人民自己’的东西。只有人民的鸦片,没有人民自己的宗教;从宗教的根本性质看,它是麻痹人民革命意志的麻醉剂,而不是被剥削阶级反抗统治阶级的精神支柱。”[6]另一个是“宗教道德虚伪论”,认为,只有涉及人-神关系的行为规范,才是宗教道德,凡涉及人-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本质上是反映人-人社会关系的社会道德,不属于宗教道德范畴。[7]所谓“宗教道德”,无论是哪种宗教的,统统都是虚伪的、骗人的。“宗教是用来骗人的东西,但宗教家并不想用它来欺骗自己;道德是约束人们越轨行为的东西,但道德家却不想用它来约束自己。一旦对现实利益的追求受到宗教道德的阻碍,这些人就会毫不客气地踢开它,另来一套。”[8]宗教道德的思想体系同共产主义道德的思想是背道而驰的,宗教道德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部分。“如果说,宗教道德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带来人道主义,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它就只能阻碍社会主义新型社会关系的进一步建立和发展,妨碍和延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9]
对于上述这些观点,我历来持反对意见,早就有写篇文章正面阐述自己观点的想法了。现在机会来了,我很高兴地答应下来,并立即投入紧张的准备资料的工作中。我反复查阅了许多相关的资料,并在所党委的支持下召开了几次座谈会,认真听取所内外学者的意见与建议,还到一些学者家中当面请教。在此基础上,我用了大约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把初稿写出来了。
我将文章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我强调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需要弘扬共产主义道德的主旋律,也需要转化传统道德,汲取包括宗教在内的各种文化精神资源的积极因素。在第二部分,我提出,宗教道德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精神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重新发掘、提炼、筛选、弘扬,可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理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47年的实践,早已证明了这一点;宗教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某些普遍适用的伦理道德;宗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道德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资源的重要一环。在第三部分,我提出,依据宗教道德的特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积极引导宗教弘扬宗教道德的积极因素,消解宗教道德中的消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正确认识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一环,我们应该积极做好这一工作。
我将初稿打印出来后,分别送一些朋友审阅。记得当时吴云贵书记对这篇稿子很重视,他一字一句地认真审阅,并给我提出一些很好的修改建议。中国佛教协会游骧将稿件呈送全国政协副主席赵朴初先生,朴老看后很高兴,给游骧写了一篇回信,信上说:“我看了冯今源同志的文章,觉得相当好。”“我相信宗教是能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方面做出贡献的”。游骧将朴老的批示以及我的文章发表在中国佛协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上,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宗教》、《金陵神学志》、《福建民族宗教》等众多杂志纷纷转载。《世界宗教文化》杂志将该文公开发表后,德国一家媒体还特意请人将其译成德文予以发表。在大同会议上,我宣读了这篇文章,受到与会专家的普遍好评,时任哲学所副所长的李景源多次鼓励我,说文章写得很好,希望我沿着这条路继续研究下去。后来,他还推荐我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去搞宗教学术讲座,连续两届受聘为该院客座教授、高级职称评委,直至今日。时任国务院宗教局副局长的杨同祥同志曾先后两次对我说,他在局里的学习会上特别推荐我的这篇文章,他认为写得很好,值得大家参阅。听到这些反馈意见,我的自信心进一步增强了。
1998年,为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00周年,中央召开“全国周恩来生平和思想研讨会”。院党组要求我所撰写相关文章参会,所党委再次将任务交给了我。在大量研读周恩来同志文集的基础上,我写出《试论周恩来的宗教观》一文。文章分四部分:一、周恩来宗教观的理论基础,重点阐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其最坚实的理论基础,对周恩来关于宗教的长期性以及我们不搞反宗教运动的论述,进行了重点分析与论证。二、周恩来宗教观的实践基础,指出“从中国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实事求是地认识中国的宗教,处理中国的宗教事务,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周恩来宗教观的精髓。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具体实际,是周恩来宗教观得以形成的实践基础。”三、周恩来处理中国宗教事务的具体主张,包括:只把宗教信仰肯定为人民的思想问题,而不涉及政治问题;信教者与不信教者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是根本一致的,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搞反宗教运动;在政治上合作共存,在信仰上相互尊重;要实事求是地帮助宗教界克服困难,在改革中涉及宗教问题时必须特别慎重;积极引导宗教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健全自己,还宗教的本来面目,为新中国服务;全党都要重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宗教工作要着眼于广大信教群众;关键在于引导各族信教群众走民族繁荣、经济改革的现代化道路;宗教要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能拿一个政策来解决所有的问题,要照顾到各地区、各民族的特点;要深入研究宗教。四、周恩来宗教观的历史地位,强调周恩来的宗教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忠实继承和创造性发展,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党改革开放新时期宗教政策与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该文在《世界宗教研究》1998年第1期上发表后,社会反响很大,学界普遍认为这是目前对于周恩来宗教观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第一篇文章。该文很快就被香港宗教杂志《鼎》分两期全文转载;又被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的全国周恩来生平和思想研讨会论文集《周恩来百周年纪念》(下)。中央统战部、北京市委统战部的刊物上也都转载了这篇文章。能够以自己的学术文章参加纪念敬爱的周总理,并正面阐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及我党的宗教政策,我感到自豪。
1999年,中宣部副部长刘云山主编“跨世纪干部学习丛书”,其中由国务院宗教局副局长王作安负责组织编写《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宗教和宗教工作》一书。该局研究中心主任安保枝希望我撰写伊斯兰教部分。依据主编要求,我将文章定名为《做好伊斯兰教工作,维护新疆稳定》,将全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伊斯兰教及其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第二部分,主要讲伊斯兰教在新疆的影响。我强调,在新疆维吾尔等民族历史上,伊斯兰教的影响是广泛的、深远的、巨大的。不了解伊斯兰教,不了解伊斯兰教文化对新疆的影响,就不能对维吾尔等民族的历史、文化及其心理素质作出全面正确的、实事求是的评估与判断。第三部分中,我提出,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政策是维护新疆稳定的关键。伊斯兰教是新疆影响范围最广、最大的宗教,伊斯兰教工作应是新疆宗教工作的重点;维吾尔族穆斯林的伊斯兰教工作是新疆宗教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从某种意义上讲,正确对待伊斯兰教问题就是正确对待新疆民族关系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问题。结合近年来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闹事不断的现象,我认为,第一,应该认清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犯罪活动不等于被利用的宗教就是敌对势力。第二,应该看到,敌对势力利用宗教从事犯罪活动并不奇怪。尽管他们这套手法有很大迷惑性,在特定环境中可能会有一定效用;但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只要全区各族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团结一致同敌对势力作斗争,民族分裂势力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就会陷入孤立和失败。”[10]第三,宗教同一切事物一样,都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在发展变化。因此,新疆伊斯兰教教派的分化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教派的分化与对立冲突,往往会被敌对势力利用来制造事端,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我在大学期间的专业是维吾尔语,曾在新疆参加三期社教运动,与维吾尔族的干部、群众建立了十分深厚的感情,对新疆问题十分关注。此前,曾受军队、公安部门的邀请以及院、所党组织的委派,作为调查组顾问或专家组成员,多次到新疆调研,与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级、各界、各族干部、群众座谈,就一些违反宪法、法律和政策的现象写过多篇内部报告,就纠正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现在有机会将自己的一些基本观点写成文章,公开发表,我是相当高兴的。后来,该文在《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宗教和宗教工作》一书中,作为第七部分,于2000年3月由学习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同年7月13日,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举办学习班,我应邀以该文为讲稿进行讲座,受到普遍欢迎,该文被收入学习班的文集中。我曾向中央建议,“新疆主要危险论”以及“非法宗教活动”的提法不科学、不准确,应予改正。2000年全国宗教局长工作会议上,司马义·艾买提代表中央作大会报告时,将“新疆的主要危险”改作“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将“非法宗教活动”改作“利用宗教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中央召开新疆工作会议,为正确解决新疆问题,加快新疆建设步伐指明了方向。回顾我涉及新疆问题的那些报告和文章,感到和中央的精神是一致的,为此我内心感到十分欣慰。
2001年,江泽民同志发表著名的“七一讲话”后,院党组要求联系本单位专业撰写相关的学术文章。《世界宗教研究》负责人李富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撰写这篇文章。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做好当代宗教理论研究工作——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的体会》一文,在《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3期上发表。
在文章开头,我提出:伴随着急剧变化的国际与国内形势,宗教方面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研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是当代宗教理论界的重要任务。
接着,我从两个方面阐释自己的观点。在第一部分,比较系统地回顾了国际共运史以及中共党史上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我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论断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重新审视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的宗教问题,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国际共运史上写下了极富中国特色的一章,是共产党人在如何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上已经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在第二部分,我提出:宗教学研究是党的理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才能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出人才,出成果,使我们的宗教理论研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撰写这些服从与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学术研究成果,当然不止我一个人,我们当代室的同仁乃至全所、全国的宗教研究工作者都是这样做的。
1993年以后的十余年中,我们当代宗教室同仁先后到北京、河北、浙江、云南、贵州、新疆、西藏、青海、四川、山东、黑龙江、台湾、香港及其他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或讲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就当代宗教现状、理论与政策等问题写出一批有针对性的内部报告,受到中央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的报告内容甚至转化为党和政府文件精神,为我国宗教形势的逐步好转作出了一些微薄贡献。
戴康生、彭耀著《社会主义与中国宗教》一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丛书”之一,1994年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此后几年中,他们又联合当代室及兄弟单位一些同志先后写出《宗教社会学》和《当代新兴宗教》两部著作,在社会上产生了相当的影响。这些著作,尽管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但毕竟是在初步克服极“左”思想影响后,我所学者的一些真实见解与思考,反映出我们在学术理论上逐渐摆脱旧传统观念的思想历程。
自1996年至今,我室同志先后承担了北京市重大课题“北京宗教现状研究”、“北京妇女群体习练‘法轮功’情况调研”,李铁映院长交办、委托课题“为配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所作宗教现状调研”,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中央610办公室交办、委托项目“高级知识分子参加习练‘法轮功’情况调研”,北京市致公党委员会交办项目“北京市宗教问题调研”等任务。其中,在完成李铁映院长交办课题过程中,我们先后在北京、西藏、浙江及其他地区进行了认真而有效的调研工作,于2002年3月写出调研报告《中国宗教现状调研》,2003年7月曾传辉写出调研报告《当代藏区宗教与社会的变迁》。这两份报告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院的《院报》、《要报》、《领导参阅》、《世界宗教研究》,国家宗教局宗教研究中心的《宗教与世界》以及《当代宗教研究》、《河北学刊》等刊,都先后发表了其中一些文章,如曾传辉《关于全球化影响我国宗教的思考》一文及其有关西藏宗教的调研报告等,曾在多家刊物上转载或连载;王潇楠的《北京市基督教徒信仰状况分析》、《2001年中国宗教研究前沿报告》,经我院《院报》发表后,被加拿大华文期刊《文化中国》先后转载;集体调研成果《北京宗教现状研究》,荣获中央统战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中国宗教现状及我们的理论思考》一文不仅受到中央领导王兆国、刘延东同志的重视、肯定与重要批示,还荣获我院优秀信息奖、世界宗教所2002-2003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
2009年8月,有国家宗教局宗教研究中心、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佛协、中国道协以及我们当代宗教研究室学者参加,由我主编的中国社科院重大科研项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一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这部著作在全面系统梳理中国传统宗教以及民间信仰发展脉络、国际共运史上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对新中国宗教政策的历史发展,对50多年来我国宗教的发展历程以及各种错误宗教观的回顾与反思,对典型地区基督教、藏传佛教、伊斯兰教的田野调研,对新时期宗教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宗教分析,系统提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依据、实践基础、表现形式、具体内容以及对引导主体的要求,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中的宗教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认识与理解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理论思考。
与我所学者上述成果发表的同时,国内其他单位的学者们也对当代宗教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写出一批颇具新意的学术成果。《世界宗教研究》、《世界宗教文化》、《当代宗教研究》、《宗教探索》、《宗教》、《研究动态》、《中国宗教》、《中国民族报》以及其他高校和科研单位各种报刊,30多年来都陆续刊登许多有关当代宗教问题的学术成果;大量以当代宗教为研究对象的专著相继问世,对社会主义社会宗教问题以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给予重新审视,提出许多真知灼见。赵朴初、丁光训等宗教界领袖,或发表讲话和文章,或推出个人文集,对当代宗教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国家民委等单位的领导王兆国、刘延东、李德洙、张声作、宛耀宾、叶小文、王作安、李平晔等很多同志,亲自撰写有关当代宗教问题的理论文章,提出许多具有创新价值的观点,主编出版了一批学术性、政策性、实践性很强的著作,多次组织有关当代宗教理论与政策问题的学术研讨会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对推进当代宗教研究起了不可估量的导向性作用。这些学术性理论成果,是我国各界学者在宗教问题上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同时又进一步推进了对宗教问题求真务实研究与探索的广度与深度。
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又是建党90周年的纪念之年。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之始,回顾30多年来自己在当代宗教研究道路上所走过的印迹,梳理一下自己曾经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同样是很有意义的。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很渺小的,学术声音是很微弱的,所做的工作与取得的成就同党和人民给予我的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想到这些,我就会感到惭愧。但是,扪心自问,30多年来,我是尽力的,是敬业的,毕竟还是做了一些党和人民要我做的工作。自己所写的那些学术成果,现在看来也还基本上都是站得住的,在学术界以及社会上起过一些有益的作用。想到这些,就觉得曾经受到的挫折、误解、委屈就都不算什么了,所熬过的那些日日夜夜,所付出的那些心血、努力、艰辛,都是值得的。
作者注:2011年夏季,于本源同志来电要我撰写一篇回忆性文章,追述一下我们当代宗教研究的概况和成果,文章以我和我们所当代研究室为主线,兼及全国当代宗教研究概况。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在9月份基本完成了初稿。起先,我以为是要为建党90周年献礼的,后来又说不是“献礼”用,一直拖到2014年才见到这本书的正式出版。书中还配发表了我的4张照片。
2011年9-10月
注释:
[1]罗广武编著:《新中国宗教工作大事概览》,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224页。
[2]参见冯今源主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87页。
[3]参见任继愈《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学而奋斗》,载《哲学研究》1979年第4期;任继愈《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学》,雷镇阊:《认真领会毛主席关于宗教问题的思想》,均载《世界宗教研究》第1期,第11-12页、第16-27页;《世界宗教研究》第1期“前言”等文章。
[4]参见《正确认识宗教问题的科学指南》,载《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3期,第4页。
[5][7]参见《宗教——道德问题初探》,载《宗教·道德·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版,第41、52-53页。
[6]参见《试论宗教的“基本社会特征”和历史作用》,载《无神论文集》,第17页。
[8]参见《民间宗教基本教义的道德内涵剖析》,载《宗教·道德·文化》,第365页。
[9]参见《宗教——道德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部分》,载《宗教·道德·文化》,第111页。
[10]江泽民同志1998年7月9日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内部文件稿)。
(来源:董谊思主编、于本源副主编《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历程回忆》[哲学宗教学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当代宗教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员)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