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藏蒙汉宗教文化的相互交流及影响   文章转自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南昌)2004年第5期
作者:王健(1957-),男,江西高安人,汉,副教授,主要从事人文地理研究,江西师大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张肖敏(1944-),女,河南西平人,教授,主要从事旅游文化资源和旅游教育研究,江西科技师院旅游系。
内容摘要:藏传佛教文化渊源于汉地大乘佛教和南亚密教,在与土著本教几经较量后,形成独具一格的藏传佛教文化。由于自身的生命力和历史的政治风云影响,藏传佛教文化北扩、南下、东返,藏蒙汉文化交流融合历经千余年,使藏文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藏文化在我国56个民族文化中,是一种十分有个性特点、与其他民族文化有较明显区分度的文化,这也是她的魅力所在。在当今的旅游浪潮中,藏文化被外界神秘化而具有强烈的旅游吸引力。本文欲从藏传佛教历史上的传入、形成、传出的角度探讨藏汉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影响,诠释地域文化之间的渗透性、多元性和发展性,以达到人们在进行文化审美时区别个性认识共性的目的。
  一、融汉、印、藏文化为一体的藏传佛教
  在佛教传入西藏之前,藏地流行由原始宗教脱胎而来的“本教”。随着本教的兴起和广泛传播,特别是本教的祭祀和仪式,产生了以鬼魂崇拜为核心的本教文化和文化现象。现在的藏戏、崇神舞蹈、“斯巴”祭歌,可以直接溯源与本教的仪式和祭祀活动。而众多的神山、圣水的传说,则是本教信仰的产物。
  社会动荡和变革是新的宗教的催生婆。据藏史记载,佛教传入藏区,大约始于公元5世纪末6世纪初吐蕃王朝的拉托托日年赞时代。而第一次传播是在公元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对内拼力统一,对外力主开放,开始了新的历史选择。他为了打击日益膨胀的贵族权势,剪除贵族们赖以逞凶的巫师们的威力,在文化思想上松赞干布选择了佛教作为与本教抗争的力量。
  公元7世纪前,因为当时吐蕃还没有文字,所以佛教的传播缓慢。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从唐朝和尼泊尔迎娶信仰佛教的文成公主和尺尊公主为妻,她们从东、西两方面带来释迦牟尼佛像、佛经以及工艺文化等。随之,大昭寺、小昭寺、昌珠寺等西藏最早的一批寺庙应运而生。藏王还派大臣吞弥·桑布扎等前往印度学梵文,归来后创造文字,翻译佛经。
  公元8世纪赤松德赞时期,藏王采取了一系列“抑本兴佛”的措施,且下令本教教徒改信佛教,不服者斩首。百余年间,佛教与本教经历了长期的较量,几经胜败,佛教不得不有条件地接纳和吸收本教神祗和仪轨为代价,使佛陀在高原弘扬发展。8世纪中叶,赤松德赞专请寂护和莲花生,在山南扎囊雅鲁藏布江北岸修建了桑耶寺,动员了7名贵族子弟住寺为僧,人称“七觉士”。还让从印度请来的12名比丘僧给七觉者剃度并受比丘戒。又请来汉地大乘和尚(摩诃衍那),翻译佛经,传扬教义。桑耶寺成为西藏历史上第一座拥有“佛、法、僧”三宝的真正寺庙。在建筑上桑耶寺中央为印度塔式建筑,塔外缘为汉式飞檐式建筑,而外围是藏式密檐碉楼式建筑,故而又称“三样寺”。它是早期汉、印佛教传入藏地典型的三地文化融合的例证。此外,大昭寺、布达拉宫、扎什仑布寺等,在寺庙建筑上均有典型的、普遍共同的印、汉、藏元素,如主要大殿屋顶普遍为汉式歇山顶飞檐昂首的龙,斗拱层叠,让人看了以为身在汉地,但屋顶塔刹又是莲花台式的印度风格塔刹,外墙普遍为藏族密檐碉楼式建筑。更有甚者,在谢通门县的夏鲁寺,竟然为纯汉式歇山重檐建筑。
  由汉地、印地传进藏地的佛教,在佛教藏地化后,具有建筑上汉、印、藏三合为一、经典上更近大乘、神祗上柔进本教内涵、戒律上更近客观现实四大特点。形成独具地域个性的藏传佛教(别称喇嘛教)。西藏特殊的地理位置,使西藏文化在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能不断地吸收外来文化的影响,具有“兼收并蓄”的认同精神。但是,正像食物经过自身的胃肠消化一样,任何外来的文化,都是经过选择和取舍而融于本土文化结构中,西藏文化始终未失去自己的个性而成为独树一帜的高原文化。
  二、藏传佛教文化的对外传播
  1.藏文化初次北扩形成藏蒙汉文化交流。早在公元1221年,即有蔡巴噶举派僧人前往蒙古地区传播佛教,及大蒙古国经略西藏(即乌思藏)地区事务以后,更密切了与西藏佛教界的联系。蒙哥汗时,在西藏地方推行分封制,萨迦派归阔端,止贡派归蒙哥汗,蔡巴派归忽必烈,帕木竹巴派归旭烈兀,噶玛噶举派归阿里不哥等。
  忽必烈即大汗位后,封八思巴为国师,大大抬高了佛教在当时各教派中的位置,藏传佛教更受崇礼。萨班和八思巴伯侄,先后创制蒙古字和蒙古新字,对蒙元文化产生巨大的影响,活跃在蒙古汗廷和元朝宫廷的帝师和国师,则以其神秘的修法和祈福驱邪,向皇帝和皇室成员传法灌顶等活动,全面影响了蒙古上层统治者精神世界和元朝的文化生活。与此同时,蒙古文化并夹带汉文化传入青藏。西藏地方纳入蒙元中央政府统治下,为蒙古文化的传入提供了广泛的基础,同时也使中原汉文化被夹带着传入青藏地区。元朝在吐蕃地方括户、置驿、征兵、征税,建立行政体制,实施有效统治。原先大蒙古国的千户、万户制等,即随之推行于吐蕃地区。
  汉文化被蒙古文化夹带入藏,如元朝从内地传入西藏的一种彩缎被称为“hor—gos”(蒙古缎);汉地历法“夏小正”传入西藏被称为“hoe—zla”(蒙古历)。
  1208年,乌思藏(西藏)地方本钦(大官)公哥藏卜为乱,元世祖命时任总制院使的桑哥率蒙古大军7万人入藏平叛。乱平后,桑哥改革驿传供应与管理制度,并在乌思藏地方留下蒙古军,这些人直接带去蒙古的传统文化与习俗。至今,藏语中还称藏北牧民为“hor—pa”、藏北妇女“hor—mo”,字面意思是“蒙古人”、“蒙古妇女”。与此同时,在西藏地区也掀起学习蒙古语、使用蒙古文献的热潮。许多汉文史书和蒙古文文献传入西藏,并被用作史料,如《汉藏史集》即使用了蒙古文《大元通制》和《蒙古秘史》中的资料。藏语中开始出现蒙古语词汇。
  藏蒙文化交汇交融,必定使占据统治地位的蒙元王朝将藏蒙文化有意无意地影响中原文化。这是历史上藏文化第一次大规模借助政治势力,回流影响中原。至于蒙古人之所以接纳地理位置更远的藏传佛教而没有接纳更近的汉传佛教,其主要原因在于藏蒙两族人群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更趋同,都为高原游牧生活的少数民族。汉传佛教的戒荤、戒色将危及他们民族自身的生存和繁衍。
  2.藏传佛教在清王朝笼络藏蒙民族政策下,大举进入汉地。
  自唐朝中原佛教传入吐蕃,两地佛教界交流不断。到元明清三朝,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藏传佛教文化,也成为内地,尤其是京城文化中的一大景观。
  元明清三代,为了让入京朝贡的高僧门安居,均在首都修复或新建寺院,以此为据点,形成一个个沟通西藏与内地文化联系,传播藏传佛教及其文化的中心。如元明北京的护国寺、杭州的灵隐寺、南京的灵谷寺,清代时的具有“小布达拉宫”之称的普陀宗乘之庙及其附近七处的著名“外八庙”,在京城则有雍和宫、双黄寺等喇嘛庙,加强了内地与西藏之间的文化联系。
  1651年,五世达赖喇嘛朝清,顺治帝于八年(1651)敕建东黄寺,次年建西黄寺,作为五世达赖来京驻锡之所。雍和宫是清代以来,北京地区最大的喇嘛寺院,始建于1694年,为雍亲王(雍正帝)府,1725年改名雍和宫,作为章嘉国师静修之所。1780年,六世班禅到京为乾隆皇帝祝贺70大寿。朝廷除在承德仿日喀则扎什仑布寺修建须弥福寿寺供其安禅之外,北京的雍和宫也为其主要居地。乾隆帝还在这里随班禅受戒。清代的金瓶掣签,一在拉萨大昭寺,一在北京雍和宫,后者主要用于确定章嘉、哲布尊丹巴等蒙古地区大活佛的转世灵童。这里有显宗、密宗、时轮和医学四个殿堂,为驻京或来京活动大活佛的驻锡之地。
  清朝蒙藏高僧在内地的活动逐渐形成三个中心:一是北京,一是承德,一是山西五台山。在地方上,造成黄教四大势力,达赖在前藏,班禅在后藏,哲布尊丹巴在喀尔喀中心库仑(乌兰巴托),章嘉国师在内蒙古多伦诺尔(正蓝旗东北闪电河北岸)。以章嘉胡图克图(大活佛)为代表的一批驻京喇嘛,他们在清朝中央政府宗教政策的制订、贯彻,以及加强与各地藏传佛教势力的联系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清以来藏传佛教对东部汉文化的影响
  1.藏传佛教对汉传佛教和道教的影响。自17世纪的中叶,清朝入关以后,汉传佛教虽然仍被敬信,但是清廷为了笼络蒙藏地区边疆民族关系,对藏传佛教尤极尊崇,这自元朝以来已经相沿成习,且为国家政策的一贯传统。内地佛教,自雍正以后,禅宗一派在丛林制度的庇荫下,其法统的传承有形式的保留,但实际上已是一蹶不振,只有净土宗还能保持昔日的阵势,普遍流传于民间社会。此外,如天台宗,也是若隐若现,华严、唯识等宗,大多已名实不符,附于禅宗、天台、净土三宗之间。这是当时佛教的一般概况。
  清代对于道教一直有较大限制。清太宗崇德年间就规定“满州蒙古汉军,巫师道士跳神驱鬼逐邪,以惑民心者处死,其延请跳神逐邪者亦治罪”。康熙年间又规定“凡有邪病,请巫师道士医治者,须领巫师道士禀知各都统用印文报部,方许医治。违者将巫师道士交刑部正法,请其医治之人交刑部议罪。”这与乾隆三十二年(1767)五月,缅甸军侵略云南盏达、陇川等地,三世章嘉国师受命在永安寺做法事,供奉吉祥驱敌天女,护佑清军取胜一事,形成鲜明对比。在清初,历代天师入朝觐见,每次都有赐授。乾隆时,天师从二品降为五品,然后又停止朝觐,改为引见礼部。道光年间,正式取消天师进京朝觐,及正一真人的封号。从此,中止了道教和朝廷间的关系。天师的承传关系只是在天师府内继续进行着。与之相对的是章嘉在乾隆皇帝改革西藏地方行政体制,授命七世达赖喇嘛建立地方政教合一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他驻京喇嘛均发挥了类似的积极作用。
  清政府的尊藏蒙黄教,抑汉佛、道教,客观上导致了藏传佛教文化对中原文化的大举渗透和对东部宗教的打压。
  2.喇嘛庙在东部的兴起。在清政府尊崇藏传佛教的同时,宗教的外部形态,喇嘛庙、喇嘛塔,随之兴起,关外在承德避暑山庄边清政府出资建了外八庙,关内京城雍正帝舍宅为寺有雍和宫。在四大佛教名山的五台山,有巨大的喇嘛塔,使以上三地成为中国东部三大藏传佛教活动中心。藏传佛教在清政府的推崇下,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一直南下扬州、庐山等汉宗教文化腹地。扬州瘦西湖岸边的白塔,据传为讨好乾隆下江南时修建的。庐山是中国古代佛、道的活动中心,但藏传佛教同样将有力的触角深到了此地,在小天池上兴建诺那塔(喇嘛塔)和诺那喇嘛寺。自唐代从中原传入藏区的汉地大乘佛教,在藏区扎根地方后,凭借自身的生命力和政治的力量又回归了汉地。
  3.折多山、金沙江对藏文化东扩南下的阻隔。文化的传播常以特殊地理环境或对方的强势文化所阻止。这种地带便是两种文化的势均力敌地带,它自然地成为两种不同文化的分界线。
  吐蕃王朝时期,由于其势力的强大东扩越过折多山。在唐天宝年间,南昭王与吐蕃连手抗击唐军,藏民族随之东移南下。今天,仍能看到一山一水两条十分明显的文化分界线,那就是折多山和滇西北的金沙江南段。历史上越过折多山的藏民,其民风在建筑上,衣着上都受汉族影响,悬山顶的房屋大门上还贴着春联。而一翻上折多山,便能看到藏族密檐式碉楼和牛羊成群的山坡。金沙江南段是现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与丽江纳西族自治州的界河,它也是藏文化与云南民族文化的界河,过了河的藏民族很难再保持其原民族文化生态,而湮没在其他民族文化的海洋中。在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地理环境、文化势力,而不是政治或其它。
  四、总结
  公元7世纪前后,因为政治的需要,藏地接纳了来自东部汉地大乘佛教和南亚密教文化,经过数百年与土著本教的较量,在吸收本教神祗和仪轨而藏地化后,形成独树一帜的高原藏传佛教。公元13世纪蒙元帝国接受并光大藏传佛教,使其北上东扩南下西去。17世纪后清帝国,唯藏传黄教是尊,尊藏黄抑汉佛、道,使渊源于汉地含有汉文化血统的藏传佛教重返汉地,并在政治上、气势上压倒汉传大乘佛教和汉本土道教。客观上形成汉藏文化的交流、影响和融合。由此可见,在历史文化的长河中,藏文化乃是中华民族文化大家庭中的血肉难分的一员。
  参考文献:
  [1] 于乃昌.西藏审美文化[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
  [2] 王健.问经西藏宗教[J].旅行家,1998,(7).
  [3] 张云.青藏文化[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
  [4] 张云.元代吐蕃地方行政体制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5] 南怀瑾.中国佛教发展史略[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
  [6] 罗竹风.宗教通史简编[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On the Mutual Influence of the Religious Cultures of Tibet, Inner-Mongolia & Han Nationality
  Wang Jian & Zhang Xiaomin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27, China: Jiangxi Science &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13, China)
  Abstract: The traditional Tibet Buddhism originated from the Han Dacheng Buddhism and south Asia Mijiao religion. Having had trial of strength with the traditional native religions, The Tibet Buddhism has become a unique Buddhist culture. Owing to the influence of its own vitality and the political storms in history, the Tibet culture has become an un-separated part of Chinese culture after thousands of years' cultural exchange.
  Key words: the 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Tibet Buddhism; the cultural exchange of Tibet, Inner-Mongolia and Han nationality; the influence on the Han culture
中图分类号:K921/927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4-05-10
免责声明
  • 1.来源未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世界宗教研究所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 2.文章来源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世界宗教研究所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主办: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内容与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人:许津然  电子邮箱: zjxsw@cass.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859房间    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