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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魏晋南北朝墓葬解注文及其对疫病防治的启示    2021年10月18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在魏晋南北朝墓葬中,存有解注文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解注文是指在陶瓶、陶瓮等器物上作特定的文字、符号,其反映的风俗观念是安稳冢墓,为生人解除注害、灾害。解注文的内容与早期道教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墓葬风俗“解注释义

 

解注”的思想来源于民间风俗观念,后被道教文化吸收、改造。西凉建初元年405朱书陶钵文讲:“解天注、地注、人注、鬼注、岁注、月注、日注、时注。乐莫相念,苦莫相思,生人前行,死人却步,生死不得相撞。”文中“解”指分离,所讲“前行”“却步”“不得相撞”都是在强调生者与死者的分离、分隔。从古代民间信仰来说,认为这种分离是生者与死者的鬼魂分隔,如《搜神记》讲胡母班与其父“死生异路”:

 

胡母班字季友,泰山人也……(泰山府君处)忽见其父着械徒作,此辈数百人…父云:吾死不幸,见遣三年,今已二年矣,困苦不可处。知汝今为明府所识,可为吾陈之,乞免此役,便欲得社公尔。班乃依教,叩头陈乞。府君曰:生死异路,不可相近,身无所惜……班乃自说:昔辞旷拙,及还家,儿死亡至尽,今恐祸故未已,辄来启白,幸蒙哀救。府君拊掌大笑曰:昔语君死生异路,不可相近故也。

 

其他再如《幽明录》所讲吕顺与亡妻“死生之隔”,《列异传》所讲蒋济与亡儿“生死异路”。道教吸收了民间鬼神信仰中的这一观念,在道经中,“解”指分解、断开,如“收捕分解冢墓殃逮之鬼”,“断绝注气”,具体是指生者与冢墓、死者注气相分离。这是道教文化所讲生人与“注气”相分离的思想,同时对“注”的含义也作了一定的说明,指某种“气

 

关于“注”,按《玉篇》:“注,灌也,泻也。”“注”的基本意义指灌入。从上面解注文说的“解某注”来看,“注”应是指“解”的反义,指某种连接。再如建兴九年321朱书瓶文中讲“天注以解,不得相注忤”,也是在说断开某种连接。那么,在墓葬风俗中“注”具体是指什么?从古代民间信仰来看,“注”带有“鬼”的含义,这与古代民间认为人死后为鬼会伤害生人有关,如《搜神记》中说:“昔颛顼氏有三子,死而为疫鬼:一居江水,为拒鬼;一居若水,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善惊人小儿,为小鬼。”早期道教吸收了民间的这一鬼祌信仰,有“注鬼”之说,如“殃注之鬼、百二十映注鬼”“五方注鬼”等。从现实问题来说,“注”是指死者产生的疫病、传染病,即古代民间所谓“疫鬼”。早期道教文化对“注”还有进一步的解释。上文已提到道教把“注”称为“注气”,指某种气。具体来说,有时指死者的气,如“死丧注气”,有时指冢墓的气,如“冢注之气”,有时指墓神或鬼的气,如“墓神注连、鬼气缠绕”。以此与上面“解”的意义相联系,在道教文化看来,“解注”就是为生者断开死者、冢墓及鬼神的危害生人之气。这实质上是在墓葬风俗中,如何使生者避免在与死者、冢墓接触时造成疫病、传染病。

 

 

西凉建初元年朱书陶钵文。(张勋燎.白彬著:《中国道教考古》.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1月.第463464页。图版又见甘肃省敦煌县博物馆:《敦煌佛爷庙湾五凉时期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10期.第57页.图十六。)

 

墓葬风俗的注害观念和现实问题

 

解注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古代民间传说的注害有关。在墓葬风俗中注害的表现,如解注文中讲是导致死亡,“无令死者注仵生人”,“相注而死”再如东晋建兴二十八年340,松、柏人木牍文“洛子死注咎,松人当之。不得拘校复重父兄、兄弟、妻子”,是讲死者注害生人,特别是导致其家中的人死亡。如《搜神记》讲:“汉不其县有孤竹城,古孤竹君之国也。灵帝光和元年,辽西人见辽水中有浮棺,欲斫破之,棺中人语曰:‘我是伯夷之弟,孤竹君也。海水坏我棺椁,是以漂流。汝斫我何为?’人惧,不敢斫,因为立庙祠祀。吏民有欲发视者,皆无病而死。”对于这种不明原因造成的死亡,古人便以鬼神信仰看待这一问题,以为与亡灵有关。

 

民间还把凶祸理解为注害,《幽明录》记载,齐郡司马隆等3人用棺木作车而遭祸患。

 

东魏徐忘名,还作本郡,卒,墓在东安灵山。墓先为人所发,棺柩已毁。谢玄在彭城,将有齐郡司马隆,弟进,及东安王箱等,共取坏棺,分以作车。少时三人悉见患,更相注连,凶祸不已。箱母灵语子孙云:箱昔与司马隆兄弟,取徐府君墓中棺为车,隆等死亡丧破,皆由此也。

 

古代风俗观念认为,破坏了死者的棺木会受到死者亡灵注害。较多见的还是古人把某些疾病、疫病理解为注害,如《肘后备急方》所讲“尸注鬼注病者,葛云即是五尸之中尸注,又挟诸鬼邪为害也”,尸注鬼注病,按现代医学来看是指“肺痨病”,易传染他人造成死亡。注病有多种,在道教文化看来,产生这类疾病与邪气、注鬼有关。如《道要灵衹神鬼品经》讲“西方白气鬼主姓赵名公明,领万鬼行注气之病”。注病有的表现为身体不适,如《赤松子章历?解五墓章》讲:“臣谨按玄科,今据乡贯某,叩头自列,素以胎生,下官子孙,但某身中,今岁行年到某辰上,入墓之年,或为五墓所缠,及三杀之下。夫人入墓之年,恐被墓神注连,鬼气缠绕,比者脚手沉重,饮食不加,罔知拔赎五墓灾厄,扶护身命。”有的表现为精神恍然,“又请太玄君,官将百二十人,治无渠宫,主某家有凶注之气,令人精神爽越,疾病颠倒,惊邪恍惚,不自知觉者,使销灭贼害,永无殃患”。

 

民间也有鬼邪导致疫病、疾病的传说,如《异苑》讲:“广州治下有黄文鬼,出则为祟,所着衣帽皆黄。至人家张口而笑必得疫状。长短无定,随篱高下,自不出己十余年,土俗畏怖,惶恐不绝。”又《志怪》讲:“鬼曰:当荆杨二州,尔时此二州皆行心腹病,略无不死者。”在某些地方,古人将疫病或地方病也视为邪鬼注害造成的。由于民间无法解释某些因死者、冢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灾害,便会以注鬼、死气、鬼气等风俗观念来理解此类问题。民间还认为冢墓对生者不利,“居无近绝溪、群冢、狐虫之所近,死气阴匿之处”,以为群冢的死气对人不利,并且在居住环境的选择上有禁忌。以上这些注害、禁忌涉及到了死亡、凶祸、疾病、棺木作车、居住环境,因此,道教文化关于“注气”“注鬼”的说法对墓葬风俗乃至古人的日常生活都有深刻的影响。

 

墓葬风俗中祛除灾害的活动

 

解注文所反映的是在墓葬风俗活动中,道士或民间术士,为生者祛除注害而作了厌解。例如,西晋建兴二年314朱书瓶文,“厌解天注、地注、岁注、月注、日注、时注,生死各异路。千秋万岁,不得相注忤,便利生人”。厌是指压制注害于地下,与断开注害是一致的,如西晋永兴三年306朱书瓶文所讲,“生者以天为界,死者以地为界”。

 

早期道教己有厌解、解注的法术,《广弘明集?二教论》就讲三张之鬼法有“解除墓门”,而且道教有多种厌解的法术。关于以文厌解,《真诘》讲:“若云冢墓,王相刑害,诸不足者,一以填文厌之,无不厌伏,反凶为吉。”“填文厌之”是早期道教在修建吉冢时使用的一种法术,与解注文的形式当有一定关系。

 

道教的章奏科仪也有分解注害的内容,《女青鬼律》讲:“立功建德,启告太上,一切收治,年初章奏,列名断之,众鬼畏慑,悉自逃亡,不告者一如律令”。再如《赤松子章历?又大冢讼章》讲:“臣谨为伏地拜章一通,特愿上官典者垂神省览,为某家分解先亡后死冢讼诉注之气,令复注绝灭,逮害潜消,人鬼异路,生死乖隔……”,是通过上章请神分解注气,其他还有“断决殃注章”“解五墓章”“断亡人复连章”等多种关于解注、厌解的章奏科仪

 

分解注害也是道教符篆的内容之一,关于以法篆厌解,《太上正一盟威法箓》中的“太上三五解妨害宝符妙篆”讲:

 

太玄中一金阙宝符真格妙箓,高皇玉帝于紫微宫,请西王母内篇之奥,有济拔之科,随世下化,救度生灵,解除防害。生属或犯三刑四杀,孤辰寡宿,天杀地杀,天年岁星,元辰六害,儿子父母死绝入墓中,生致得相妨。今请受解除大妨害箓,保身护命,延年益寿,和合年命,所克悉乞消散,和睦六亲,慈育九眷,父母兄弟宗族基系受之于身,永保长生。一如太上老君律令。

 

 

建兴十八年330朱书瓶文(张勋燎.白彬著:《中国道教考古》.第420421页.图版又见《敦煌祁家湾西晋十六国墓葬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03页.图七二,1。)

 

 

太上三五解妨害宝符妙箓中的道符

 

箓文说明这是用于解除冢墓妨害的法箓,为生者解除家中先亡的注害。道教以为,受法箓的弟子可以得到神将神兵的保护,为其驱除鬼气,消灾驱邪。约出于南北朝的《太上正一度仙灵篆仪》讲:“请上仙上灵二官百五十将军箓,谨拜章一通上闻,愿天曹上官典者分别课次,下将军吏兵,各案左右入肉人身中,当为甲消灾却邪,辟斥下官故气,复注鬼气。”关于以符箓厌解凶咎,《真诘》中“太上正一解六害神符箓品”讲:“头戴七星,法应天斗,司命留我,司录护我,疾病离我,盗贼避我,所求皆得,所厌皆伏,逾河渡海,风浪不起,虎狼见我,摧牙拆齿,丹书为符,凶咎灭亡。”道教以为佩戴此道符可在星神的护佑下驱赶、厌解各种疾病、凶祸。

 

古代民间传说中也有以道符厌解亡灵,如《幽明录》讲:“剡县胡章与上虞官双喜好干戈,双死后,章梦见之,跃刃戏其前。觉,甚不明日以符帖壁。章欲近行,己泛舟理楫,忽见双来,攀留之云:夫人相知,情贯千载。昨夜就卿戏,值眠,吾即去。今何故以符相厌?大丈夫不体天下之理,我畏符乎?”

 

早期道教斋醮中还以厨会解除先亡,《老君音诵戒经》讲:

 

道民求福愿厨,先刺客斋,上中下斋随意,明当设会。今日请客来在主人家中宿,诸求愿还,官众共保乃行,出无他适。鸡鸣至日出,尽皆上厨之列,来致仙官,唯解先亡厨。平旦至日中为限。若人士从愿到官,一切郡县,及以公侯卿相伯子男封土,随意欲设厨,可作耳求宰。民得腹心,土居安宁。风雨时节,随意而设,无有先科。今不限人头数,不设亦复无苦,但精勤香火。明慎奉行如律令。

 

厨会是颇有民间生活特色的解除活动,请道士或贤人来家中饮食、住宿,以为先亡解除罪罚,为家人解除注害。

 

应当说,上述道教的解除法术是在大量吸收了巫术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实早在东汉时巫术中的解除术就已被道教吸收,“早期道教曾参与墓门解除活动,对巫师的解除瓶及解注文、解注符都曾应用和继承”。经过道教吸收和丰富了的厌解术,又深入到民间的墓葬风俗活动中,如《颜氏家训》讲:“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书瓦画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燃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说明当时道士或术士在墓葬风俗中有各种厌解活动,而且对民间风俗有较大影响。那么,解注文反映的是在墓葬中保留下来的一种厌解形式。

 

墓葬解注文对疫病防治的几点启示

 

1.魏晋南北朝解注文以及古代有关墓葬风俗活动,都强调生者与死者的分离、分隔。其现实意义,对于疫病防治来说,是健康人员应当与疫病、病源分离。这是一种早在六朝乃至东汉就己经形成的疫病防治的历史经验,己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疫病防治中,这是一种非常原始又非常有效的基本方法。在古代墓葬风俗中,所谓入土为安和善后事宜,不仅是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也是对生者身体健康的保护和疫病的预防。

 

2.在墓葬风俗中,一个很直接很现实的问题是,生者呼吸了死者、冢墓散发的带有病毒的气体,容易造成肺部感染,从而导致肺部疾病。肺部疾病应当是冢墓环境产生的主要疫病之一。由于口、鼻是空气进入肺的入口,应该特别注意卫生防护,以防止空气中的病毒侵入肺部。

 

3.在古代冢墓附近,特别是冢墓之中,往往空气拥塞,病毒不能及时疏散排出,容易造成生者的感染。因此,古代民间所谓远离冢墓居住的一个现实原因是对空气清新、环境卫生的要求。

 

作者:刘志,工作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来源:《中国道教》2021年第2

 

(编辑:许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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