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说宗教从来都是影响国际政治的首要因素。比如,特德·罗伯特·古厄和芭芭拉·哈尔夫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国家内部冲突,认为对不同种族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歧视性对待,乃是不断增加的暴力事件的原因,他们对233个种族的观察显示:“宗教的差异很少成为爆发种族冲突的唯一原因或者说主要原因。相反,宗教差异通常和那些由少数民族、或阶级差别产生的种族冲突联系在一起……共同的宗教信仰就有点像将这些团体黏合在一起的‘社会水泥’,然而,当今似乎只有在很少的一些社会,宗教差异才会成为团体间冲突的首要根源。”(哈拉尔德·米勒:《文明的共存——对塞缪尔·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批判》)宗教在不同的时代对国际政治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而且在同一时代,不同的宗教教派或团体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将宗教与国际政治的互动看作宗教与国际关系的所有方面。比如,宗教与国际关系还包括宗教与世界经济的互动,宗教与国际文化(交流)的互动等方面。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当代,宗教都是影响国际政治的一个重要砝码。在张战和李海君看来,当代宗教因素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个别西方国家不断挥舞宗教的旗帜,以“反对宗教迫害”“人道主义干涉”为借口推行强权政治,干涉别国内政,甚至穷兵黩武、大打出手。他们散布所谓的“文明冲突论”,挑起西方同伊斯兰世界、同东方文明的冲突。不少国际观察家惊呼,21世纪,宗教问题将是突出的世界性问题。二是宗教作为一种实体,为扩展自身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国际政治中来,对国际政治产生重大作用。当今世界有许多热点问题的台前幕后,均同宗教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有的冲突、战争直接由宗教因素引发,有的冲突因宗教因素而加剧和扩大。中东和平进程举步维艰,中亚被称为“东方的巴尔干”,就有宗教因素在里面。三是各种国际政治势力都在争夺宗教这面旗帜,拉取选票和信教群众,为其政治目的服务。四是西方国家利用宗教进行价值观输出,以实现其“和平演变”的企图。五是社会邪恶势力也打着宗教的旗号,图财害命,危害社会。他们认为“在上述影响中,最主要的方面是霸权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兴风作浪,两者都对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构成威胁”。(张战、李海君:《国际政治关系中的宗教问题研究》)
宗教与国际政治涉及古今中外,需要分析的事件、教派、领域和层面十分复杂,不可能在这么一个短小的篇幅里面面俱到,我们在此只提出三个问题略加讨论:一是宗教与战争(或冲突),这涉及到发展到极点的政治冲突;二是宗教极端主义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三是宗教间对话,这涉及到和平时期如何促进各宗教间的沟通、理解、宽容与合作。
国际关系是各国(包括跨国组织)之间不断滋生矛盾又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在国际关系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博弈达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当有些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时,就会爆发双方或多方的战争。自古以来,人类不同群体间的战争不绝于史,对战争的不同看法同样不绝于史。马基雅维利将战争看作君主正当的事业,康德认为以一种正当方式进行的战争会具有某些高尚的东西,而黑格尔则赞扬战争是一种健康的干扰剂,因为它可以治疗由旷日持久的和平所引起的停滞,克劳塞维茨说战争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的政治,而尼采坚信战争对于人类生存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思想家们怎样从积极的意义评说战争,战争给人类带来的苦难始终让人们不寒而栗,和平的呼唤亦不绝于史。在20世纪,人类经受了两次世界大战,人们对和平的企盼也更加强烈。战争与和平,乃是宗教与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话题或说焦点问题之一。可以肯定地说,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宗教领袖和宗教徒,都是热爱和平并反对战争的;而在世界各大宗教传统中,也都有许多倡导和平的信仰资源。
然而重要的问题也许并不在于各个宗教中有没有倡导和平的信仰资源,而在于“事到临头”时宗教领袖和宗教徒必须在战争与和平(甚至是在参战与反战)之间做出政治上的抉择。远古时代无需选择,那时虽已有了宗教和政治,但社会规模不大,内部分化不强:部落社会的政治、经济、宗教等虽属于社会的不同层面,但基本上是同构一体的。也就是说,在政治上成为部落的敌人,同时也在宗教上成为部落神灵的敌人。作为部落成员的参战与作为宗教信仰者的参战是二位一体、合一的。可是进入文明时代、世界上有了不同国家之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一方面,国家与宗教的关系复杂化了,除了统治集团确立的国教,可能会有被统治者的宗教,还可能有若干独立教团。文明社会有了不同的阶级、不同的职业群体和不同的族群。人的身份不仅比部落群体更为复杂,而且多重身份相互之间可能不再是同构的,甚至是分裂的。另一方面,不仅身份认同多元化,而且在政治的价值取向上也会多样化:国家的政治价值取向与宗教群体的政治价值取向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宗教信徒与宗教群体的政治价值取向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战争与和平的抉择时,一个国家、一个宗教群体、一个宗教信徒(如信徒对服兵役的态度),既有可能做出大致相同的选择,也有可能形成某种不同意见,还有可能因意见分歧而形成分裂之势。
历史上曾经的许多战争,导火索并非像传说中的特洛伊战争那样起因于海伦,而是以某种宗教目的或价值理念为旗帜发动的。这种与宗教密切相关的战争又可再细分为不同的类别:有些世界性的战争与宗教间的动因密切相关。有些国内战争因价值观的分歧而撕裂宗教派别或团体,如19世纪的美国,许多宗派围绕废除奴隶制问题发生分裂,他们各自以圣经的某些论断为依据并在南北战争中分庭抗礼。还有些战争虽然是赤裸裸的侵略和掠夺,但某些宗教团体会出于自身利益积极地为侵略者张目,甚至或主动或被动地修改教义。
但是人们早已注意到,即使某些宗教团体发动、支持或参与了某个战争,也总是声称自己是在进行(参与或支持)一场“正义的”战争。然而在别人看来,却可能是完全相反的。美国宗教社会学家J.M.英格在《宗教的科学研究》中尖锐地指出这种各执一辞与“麒麟皮下露出马脚”的尴尬:“现在我们迫不得已经常地注意到世界性宗教的教义一直和国家的目的、阶级的目的紧密关联,而我们过去对此未给予足够的注意,故对宗教和战争的说明是不充分的。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普救论者宣布的‘神圣战争’经常以有限的目的作掩护。在时间和空间上距我们愈近的局势,我们对它们的判断越多半缺乏远见。……当一位日本的佛教徒写道:‘日本是一个热爱和平的国家,即便它进行战争,那也总是一场为和平的战争’时,美国人毫不费劲地认识到,这是不正确的。设想如果美国宗教界人士宣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胜利是世界博爱事业的关键,日本观察家也同样争辩道:这是不正确的。1917年时,德国境外的人们也很清楚,德国教会的‘上帝与我们同在’只是一种虚辞;但德国境内的人也同样清楚,美国基督教教会联邦大会声称美国正为‘维护正义原则’而战的声明中也有不少谬误。”
历史有太多的重复,人们不愿意总是在事后才明白谁说的是虚伪的,谁说的是真诚的。人们也不愿意成为某种最终自己也成为受害者的“时势”的推助者。那么如何尽早地判断一个宗教团体、特别是一位宗教领袖所说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英格提出了5个标准:(1)整体的宗教思想被强调的程度。当一个日本的基督教徒强调基督教通过其提倡自我牺牲、忠诚、勇敢守纪律而服务于武士道道德,却丝毫不注意基督教思想的不同成分(“不反抗邪恶”“人人皆兄弟”),我们就有了为了有限目的而歪曲世界性宗教的例子。(2)以“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语言来形容一场冲突的程度。如果宗教界发言人把敌人形容为彻头彻尾的凶兽,如果不承认战争发生中各国互相卷入和互相作用的事实,不正视自己方面的错误,那么主张普救论多半是无效的。(3)尽管教会在战争中基本上支持政府,但继续保持自己批评政府的与普救论目标不相容的特定行为和政策的程度。(4)和强调与众不同(即便是起补充作用)的任务相比较,教会直接参与军事和补给活动的程度。如果教会不保持一种独立于国家的组织化的敏锐意识,那么强调普救论目标的能力便是含混的。(5)教会继续强调普救论的观念并付诸行动的程度。
英格所提出的标准只能是参考性的,实际情况会十分复杂,尤其是全球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科学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今天的宗教与战争的关联在不同于以往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中又有了新动向和新形态。在近代历史进程中不断强化的政治、宗教、民族的领域边界和层级边界出现相反的趋势,即有所模糊甚至高度重叠。如今人们担心的主要不是某个主流宗教或宗派是否支持甚至发动战争,而是某个宗教团体甚至某些宗教徒个人发动的军事行动或恐怖活动。这中间有许多活动是政治组织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但确有一些活动,是个别的宗教组织或宗教徒所为。这就涉及到宗教极端主义。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间的冲突和战争,宗教群体支持不同国家间的联合与博弈,宗教群体参与其中或直接操控的国际贸易,具有多重身份的宗教群体成员在国际往来中促成的不同宗教文化间的碰撞,都会影响国际政治的格局与互动模式。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虽然只是部分的关联,但宗教极端主义有可能导致政治行动上的恐怖主义这种关联本身以及这种关联搅动国际政治的能量,已使它们成为影响国际政治格局及其互动模式的重要维度之一。世界各大传统宗教均有数以亿计的信徒,各教之内持极端主义思想(以及进而实施恐怖主义暴行)的都是极少数。一方面,很多有识之士断然否认宗教与恐怖主义有任何关联,声称恐怖分子根本就不是本宗教的信徒;但是另一方面,某些恐怖分子确是先接受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再走上恐怖主义道路,并继续打着宗教的旗号为自己张目。采取不承认的策略并不能斩断宗教极端主义与某些恐怖行动或某些恐怖分子的关联。重要的是存有极端主义思潮的宗教群体如何自己提高机体免疫力,靠外力治疗效果相当有限。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带来基督教的新纪元,但这种自我更新的动力和主角乃是来自于内部。
在世界各大宗教中,“沉默的大多数”位于中间地带,宗教极端主义只是思想流派之谱系的一极,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强调开放宽容,推动对话理解。这些力量在世界各大宗教中都有,他们不仅一直在发声,而且随着世界各地各种突发事件引发的误解加深乃至仇恨情绪的增长,人们也愈发感到增进不同宗教不同教派间的对话和理解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宗教间对话,是宗教界促进世界和平与宗教间和平的诸多努力之一,意在促进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不同群体的人们相互理解,意在促进不同信仰的群体和谐相处,意在提升自己。这种善良美好的愿望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但是,仅有国际层面和部分宗教领袖间的对话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的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尤其是在多族群多宗教共存的国度)内部通过对话缓解分歧、增进理解,形成有效的化解矛盾的社会机制。另一方面,“各美其美”以求“美美与共”确实是一种良好的愿望,但是我们也要深思:在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格局中,“各美其美”的“美”是大家公认的“美”还是自我认定的“美”,如果只是自我认定而非公认的美还是一种“美”么?如果只是各“美”自己而不承认别人有美,还能“美美与共”么?如果“各美其美”也意味着各有不美,那么在对话中能否各自扬弃?能否在彼此赞美的同时彼此有所希望建议甚至有所批评?如果不认识到彼此各自都有美与不美,“各美其美”会不会无法“美美与共”、甚至会撕裂社会?
宗教间对话是一个方兴未艾的领域,已经进行,任重道远。有时候知难行易,有时候却知易行难。关键在行动。
(作者:金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中国宗教》2019年第2期)
(编辑:许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