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为什么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开始现代化的进程?西欧的现代化为什么迅速地获得了成功?西欧为什么在近代引领了整个人类历史的潮流?这些问题的答案最终需要到生活在西欧的“人”身上去寻找。因为,历史是人创造的,什么样的人创造什么样的历史。近代西欧,有些人有高度张扬的个性,有些人有严格的道德自律,有些人则两者兼而有之;还有一些人完全没有道德自律,一任贪婪的本性驱使自己去掠夺和压迫他人。这些人结合在一起,创造了资本主义的早期历史。
所有这些人都来自中世纪的西欧。那些严守着道德规范的人,身上明显地带着中世纪基督教的精神烙印;那些放纵欲望的人,身上明显地带着人文主义、市场经济对灵魂冲击的疤痕。因此,要了解近代西欧人,了解西欧人创造历史的秘密,我们就必须回到中世纪,看看基督教是怎样塑造他们祖先的灵魂的。国内著名的西欧中世纪史专家、首都师范大学刘城教授用她新近出版的专著,[1]带领我们走进了中世纪西欧基督教文化环境中“人”的生存状态。
这是国内历史学界迄今为止对西欧中世纪基督教探讨兼备全面、深入特点的第一部学术著作。其他著作,有的探讨比较全面,但是欠深入;有的探讨比较深入,但是欠全面(题目所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部著作在2011年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刘城教授用“人之罪恶”与“灵魂救赎”作为主线来展开全书的探讨,表现了她对基督教、对宗教伦理道德的深刻见解。
自文明产生以来,每一个有理智的人都面临两个问题:一是人生的意义何在?二是怎样处理同他人的关系?每一个人的问题加起来就成为了整个社会的问题。如果这两个问题无解,那么,人将不成其为人,社会将不成其为社会。在人类文明的初始阶段,那些以思考社会问题、群体问题为天职的人,如孔子、苏格拉底、《圣经》的作者等都不约而同地对这两个问题做出了回答。经历了数千年历史的检验之后,这些答案依然闪烁着人性的、智慧的光辉。当然,今天的人们也可以看到其中显露出的诸多瑕疵。
整个社会、整个群体的繁衍、幸福和发展(尽管在历史上从来都是一部分人的幸福剥夺了另一部分人的幸福),是社会问题、群体问题的核心与根本。人生的意义、人与人关系的准则都必须服从这个根本原则。而人性中自私的欲望和意志,往往导致人的行为与这个原则相偏离。古代各个文明中的先知们,都把克制、规范个人的欲望和意志与张扬道德理性放在同样重要的地位,甚至更加重要的地位。儒家强调克己、修身;佛家也强调克己、修身。基督教用“罪恶”来指称人类心灵中一切偏离道德要求的欲望和意志,比任何其他宗教或者伦理学说中对人性弱点的指称都要绝对化和宗教化。如果说,在实际的生活中,个体的人往往难于看到自己的道德弱点的话;那么,整个人类以及人类每一分子的这种与生俱来、无可逃避、无可否认的“原罪”与“个人犯下的罪恶”,则使得尘世生活中的人处在强烈的罪孽意识之中。如果说,某些伦理学说——比如儒家——对人类自身道德弱点的意识只是间断的、零星的;那么,在基督教的体系下,这种意识则涵盖了整个人生的背景、人生的氛围,在这一意义上,基督教就是反省的宗教。
刘城教授对“人之罪恶”与“灵魂救赎”理论的阐述,建基于对相关基督教早期原始文献的细致阅读和深刻、准确的理解之上。她尤其对早期基督教思想家著述的理解,既展现了历史学功力,又展现了神学的理论功底。在国内有关基督教救赎理论的诸多著述中,笔者尚未见到过如此周密详备的解析。
怎样摆脱“罪恶”进而走向光明、获得生命的意义呢?基督教设计了一个庞大而系统的“救赎”体系。这一救赎体系包括信徒内在的修炼和教会外在的监督,具体表现为信仰、道德、组织、法律四个要素。《中世纪西欧基督教文化环境中“人”的生存状态研究》的大部分篇幅,即是从这四个方面非常系统地探讨了这个救赎体系。
信仰既包括对神的信仰,又包括对来世灵魂的理想栖所天堂的信仰。这是基督教教义的根本,也是作为基督教信徒的人生根本。著作对上帝概念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圣父、圣子、圣灵概念,天堂、地狱、炼狱概念,乃至信仰的培育与维护(比如沉思、苦行、忏悔),既做了神学的理论解析,又做了历史学的源流追溯。
道德包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也就是行善和戒恶。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著作条分缕析,解答得非常清楚。尽善尽美的上帝创造的人怎么有可能出现“恶”?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一悖论,奥古斯丁如何构建“自由意志”理论,其他神学家如何发展这一理论的?就此,著作展示了神学家们在信仰领域运用亚里士多德式逻辑的超凡本领,让读者看到了一个以前被看成是一片漆黑的经院哲学中间所包含的理性和逻辑。正是理性和逻辑在基督教神学中的延续,为近代西欧自然科学、理性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基本的前提。著作对涉及道德的培育和维护系统——个人的修炼以及教会的训育和督管,也做了详细的介绍。
基督教会组织呈现出金字塔形状。广义的基督教会组织不仅包括教职身份的教士,也包括世俗身份的基督徒。依照僧俗两界对于教会承担的责任,中世纪的基督教会把教职人士与世俗身份的基督徒分列为两个等级,以此彰显教职人士的特殊地位。刘城教授是研究英国中世纪教会组织制度的专家,她撰写的专著《英国中世纪教会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曾经获得北京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有这样的学术积淀在先,本部著作体现出对于教宗制度、主教制度以及堂区组织体系的高度熟悉。
中世纪的基督教会不仅负有传播与维系宗教信仰的使命,还承担着规范基督徒日常行为进而管理社会的职责。当教会承担这样的使命、履行这样的职责的时候,除了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司法审判也是一种被采用的强制力量。著作虽然只用了一章篇幅来写教会法庭的司法审判体系,但是对于该体系的核心要素——司法审判程序、司法审判内容、司法惩治手段,都做了精辟的论述;更为重要的是,阐明了司法的强制力量对于“灵魂救赎”的重要作用。
刘城教授就是这样全面、深入地展示了一个如此精心设计的、包括意识形态和制度的庞大的救赎体系。循着这样的救赎体系,作者引导着读者步步深入地了解处于该体系之中的“人”的生存状态:背负沉重的“罪”与“赎罪”的包狱,用一生的反省与修炼求得精神解脱。这是在“主”的光辉下有“信”、有“望”、有“爱”的人生,它充满了宗教的幸福;这是在“主”的目光里自我暴露、自我批判、自我折磨的人生,它充满了精神的痛楚。一部历史学著作,却深入到了人的心灵深处,展示了心理学的世界。
全书在行文中,自始至终表现出对于基督教学理、制度、历史的熟悉,以及对于相关议题的精辟论述与深刻见解。没有扎实的学术功底,没有深厚的知识积淀,就不可能写出这样一部学术含量非常高、没有水分、真正可以称为“专著”的传世之作。笔者大胆地预测:随着岁月的推移,这本著作将成为越来越多的读者了解中世纪西欧基督教的首选。
这部著作也并非没有需要加强之处。在高度肯定基督教赋予信徒生命的意义、维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的功劳的时候,作为历史学工作者,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无视经院神学的僵化、因教士人性中的弱点而引发的教会腐败;也不能忘记教会同王权之间、教会同信徒之间的冲突,这也是对人的生存状态有重要影响的历史活动。我们不能忽略中世纪基督教信仰中大量的压抑、桎梏人性的内容(诸如过分的禁欲主义,对于异教徒以及宗教异端的不宽容),不能忘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运动中被压抑的人性爆发出来的呐喊。总而言之,需要关注人的生存状况中消极的那一面。
注释:
[1]刘城:《中世纪西欧基督教文化环境中“人”的生存状态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世界历史》2013年第1期)
(编辑:霍群英)